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十八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使用越来越频繁。签署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至关重要。本文整理了未签订劳动合同下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供大家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一】
一、关于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在签订每一份合同时,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企业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企业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劳动者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
二、关于合同的内容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
三、关于试用期
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随意的离开企业,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企业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企业提供给劳动者的工资都比较低,福利也没有正式员工好。有些企业为了不履行合同义务,会在试用期内找一些借口解雇劳动者,在这个时候一定要为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
合同应该在试用期之前签订,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为试用期的劳动者买社会保险,并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履行此义务,而这项义务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保险。
首次签订合同可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要明确工资类型
首先要明确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劳动者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工资是税前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和“四险一金”所剩下的金额。如果企业承诺支付的是税后工资,一定要用人单位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五、关于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指“四险”和“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个人承担的费用从工资里扣除。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四险”是法定的,企业给劳动者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企业可以没有这项福利。
六、要明确双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违约责任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违约责任中应该包括双方的责任,有些合同只规定了劳动者违约的责任,对企业的责任只字不提,这违反了订立合同中的公平原则。员工应该与企业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
七、关于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一些企业经常利用自己所处的优势地位对劳动者出具格式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由企业来制定的,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处于主导权。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发现企业出具格式合同,最好提出异议,要求共同商议订立合同。
如果不得不签订格式合同,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是空白的,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把约定好的内容填上去,比如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约定等等。如果劳动者认为还有其他条款需要约定,可以在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
八、关于培训及其费用
上岗前企业通常对劳动者作一些培训,如果是一些涉及到企业文化、企业背景、企业理念等非技术培训,企业是不应该收费的。一些企业会以培训需要成本之名向劳动者索要培训费,请不要上当。
另外,如果是企业出资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类的培训,劳动者若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企业不得要求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而在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劳动者应按照合同期限以及已经工作的年限比例来赔偿培训费用,或者以企业实际支付货币为赔偿数额。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培训称为培训服务期,即企业出资为特定劳动者提供某些特殊培训,而这些培训不是面向普遍员工的,企业可以与享受这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一个附属期限,即服务期。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不得随意跳槽,否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有相关的约定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九、提防“押金”、“风险金”
一些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擅自向劳动者索要各种费用,如“押金”、“保险金”、“培训费”等,企业的这些做法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要谨防上当。
十、保管好自己的证件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通常要看劳动者的各种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等。企业可以留有劳动者证件的复印件,而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二】
1、仔细了解情况,莫签不知情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尽量对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以及企业文化、发展趋势、员工管理等进行全面了解,尽量与资质和声誉较好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防范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2、签约落在纸上,莫签口头承诺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执一词,打工者往往有口难辩。所以,打工者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单位不签,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由其督促签订。
3、查清用人资格,莫签主体不适格合同。事先了解单位名称、法人是谁等情况,注意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转包严重的'行业要特别小心。比如,《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筑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包工头等都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规定,工资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工资在剔除加班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定福利待遇等之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具体岗位、报酬、试用期限等未按上述要求表述清楚的,要及时说明并要求修订才可签订合同。
以上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以及如何约定工资的具体内容。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双方之间有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管理职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职工也可依据劳动合同保护自身的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三】
一、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合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因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其中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为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如经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等。
二、一年期合同试用期不能超60天。刚刚进入一个用人单位,一般都会有一定的试用期。国家对试用期的长短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需注意的.是,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三、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应细化。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广,说明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当事人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大。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对于试用期、培训、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求职者可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四、掌握必要的相关知识。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法律责任等规定。这样,求职者才有可能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掌握用人单位违反哪些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也有利于求职者在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中争取主动权。
五、掌握相关细节。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因为,这些文件会涉及求职者多方面的权益,当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当劳动合同涉及数字时,应当使用大写汉字。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事先起草了劳动合同文本,要求求职者签字时,求职者要仔细推敲,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或概念模糊的,应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
六、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特别要强调的是,劳动合同应在求职者上岗、试用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而不是试用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_____个月。
(三)乙方应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甲方_____部门工作,现签定就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的制服、工牌、员工宿舍、工作餐。
2、甲方为乙方提供工资_____。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保险等相关待遇,具体情况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4、乙方如在甲方发生工伤等意外事故,按甲方员工工伤有关规定及责任保险条款执行。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员工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如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及时完清相关手续。
3、乙方在工作期间有严重违规过失行为,甲方将与乙方协商共同处理。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五】
一、基本简介: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定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二、重要作用: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
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求职最终签署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约一定要慎重,同时协议书的填写更加不可忽视。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三、法律问题:
1、三方协议之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
2、三方协议之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3、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4、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5、三方协议之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两个试用期是违法的。
6、三方协议之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的事项:
1、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基于防止租赁纠纷、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6号)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参考资料:苏州房屋租赁合同中介通用版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3、进行出租登记或合同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出租登记或合同备案。
4、注意核对合同文本内容
在直接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约时,请注意核对合同文本的内容,避免对方当事人下载后对合同示范文本内容进行不合理的删改。
跟二房东签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有民间说法,“二房东”是指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者被称之为“二房东”。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租他人,称为“二房东”。而“二房东”的行为历来为法律所禁止。
目前房屋租赁市场有关房子转租的'现象很多,因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2. 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3. 承租人转租的,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个人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相关信息:租房期间家具家电出现故障谁来维修]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七】
业主与施工单位对某工程建设项目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则人工窝工费和机械停工费可按工日费和台班费的50%结算支付。业主还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合同,合同中规定监理工程师可直接签证、批准5天以内的工期延期和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单项费用索赔。工程按下列网络计划(如图5 -4)进行。其关键线路为A-E-H-I-J.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下列一些情况,影响一些工作暂时停工(同一工作由不同原因引起的停工时间都不在同一时间)。
(1)因业主不能及时供应材料,使E延误3天,G延误2天,H延误3天。
(2)因机械发生故障检修,使E延误2天,G延误2天。
(3)因业主要求设计变更,使F延误3天。
(4)因公网停电,使F延误1天,I延误1天。
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申请报告,并附有有关资料、证据和下列要求。
(1)工期顺延E停工5天,F停工4天,G停工4天,H停工3天,I停工1天,总计要求工期顺延17天。
(2)经济损失索赔。
①机械设备窝工费:E工序吊车,(3 +2)台班× 240元/台班=1200元;F工序搅拌机,(3+
1)台班×70元/台班=280元;G工序小型机械,(2+2)台班×55元/台班=220元;H工序搅拌机,3台班×70元/台班=210元;合计机械设备窝工费1910元。
②人工窝工费:E工序,5天×30人×28元/工日= 4200元;F工序,4天×35人×28元/工日= 3920元;G工序,4天×15人× 28元/工日=1680元;H工序,3天×35人×28元/工日= 2940元;
I工序,1天×20人×28元/工日= 560元;合计人工窝工费13300元。
③间接费增加:(1910+13300)× 16%=2433.6元。
④利润损失:(1910+13300+2433.6)×5%=882. 18元。
总计经济索赔额:1910+13300+2433.6+882. 18=18525.78元。
问题1.施工单位索赔申请书提出的工序顺延时间、停工日数、机械台班数和单价的数据等,经审查后均真实。监理工程师对所附各项工期顺延、经济索赔要求,如何确定认可?为什么?
答案:关于工期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程网络计划图,如图5 -5所示)和经济索赔。
(1)工期顺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给予补偿(2分)。
①因业主原因:E工作补偿3天,H工作补偿3天,G工作补偿2天(1分)。
②因业主要求变更设计:F工作补偿3天(1分)。
③因公网停电:F工作补偿1天,I工作补偿1天(1分)。
应补偿的工期:131-124=7天(1分)。
监理工程师认可顺延工期7天(1分)。
(2)经济索赔。
①机械闲置费:
(3×240 +4×70 +2×55 +3×70)×50% =660元(1分)。
②人工窝工费:
(3×30+4×35+2×15+3×35+1×20)×50%=5390元(1分)。
③因属暂时停工,间接费损失不予补偿(1分)。
④因属暂时停工,利润损失不予补偿(1分)。
经济补偿合计:660+5390=6050元(1分)。
2.监理工程师对认可的工期顺延和经济索赔金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关于认可的工期顺延和经济索赔处理因经济补偿金额超过监理工程师5000元的批准权限,以及工期顺延天数超过了监理工程师5天的批准权限,故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经济索赔金额及工期顺延证书均应报业主审查批准(4分)。
某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增减风险系数为10%,合同工期25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每拖后1天罚款5000元。乙方在开工前及时提交了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6-11所示,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因甲方提供的电源出故障造成施工现场停电,使工作A和工作B的工效降低,作业时间分别拖延2天和1天;多用人工8个和10个工日;租赁的工作A的需用电的施工机械每天租赁费为560元,工作B的需用电的自有机械每天折旧费280元。
事件2: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C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6,该工作综合单价为87元/m3,作业时间增加2天。
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300m3增至360 m3,该工作原综合单价为65元/m3,经协商调整单价为58 元/m3.
事件4:鉴于该工作工期较紧,经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在工作G和工作I作业过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这两项工作作业时间均缩短了2天,该两项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费分别为2000元、2500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说明其原因。
答案: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0.5分),因为提供可靠电源是甲方的责任(I分)。事件2: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0.5分),因为保证工程质量是乙方的责任,其措施费由乙方自行承担(1分)。
事件3: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0.5分),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的责任,且工作E的工程量增加了60 m3,超过了工程量风险系数10%的约定(1分)。
事件4: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0.5分),因为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因加快施工而工期提前应按工期奖励处理(1分)。
2.每项事件的工期补偿是多少?总工期补偿多少天?
答案:事件1:工期补偿1天(0.5分),因为工作B在关键线路上其作业时间拖延的1天影响了工期(1分);但工作A不在关键线路上其作业时间拖延的2天,没有超过其总时差,不影响工期(1分)。事件2:工期补偿为0天(0. 5分)。
事件3:工期补偿为0天(0. 5分),因工作E不是关键工作,增加工程量后作业时间增加(360-300)m3/(300m3/5天)=1天,不影响工期(1分)。
事件4:工期补偿0天(0.5分)。采取加快施工措施后使工期提前按工期提前奖励处理(1分)。该工程工期提前3天。因工作G是关键工作,采取加快施工后工期提前2天,工作I亦为关键工作,采取加快施工后虽然该工作作业时间缩短2天,但受工作H时差的约束,工期仅提前1天(1分)。
总计工期补偿:1天+0天+0天+0天=1天(1分)。
3.假设人工工日单价为25元/工日,应由甲方补偿的人工窝工和降效费12元/工日,管理费、利润等不予补偿。试计算甲方应给予乙方的费用总额为多少。
答案: 事件1;人工费补偿:(8+10)工日×12元/工日=216元(1分)
机械费补偿:2台班× 560元/台班+1台班× 280元/台班=1400元(1分)
事件2:按原单位结算的工程量:300m3 ×(1+10%)=330m3(0.5分)
按新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60m3-330m3=30m3(0.5分)
结算价:330m3× 65元/m3+30m3×58 元/m3=23190元(1分)
事件3:工期提前奖励:3天× 3000元/天=9000元(1分)
合计费用总额为:216元+1400元+23190元+9000元=33806元(1分)。
某6层住宅楼工程项目时标网络计划如图6 -7所示,在工作日第5天下班后检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发现A工作已完成,D工作尚未开始,C工作进行2天,B工作进行3天。
问题
1.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记录进度执行情况。
答案: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6-8中虚线所示)(10分)。
2.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填写网络计划检查结果分析表。
答案:网络计划检查结果分析见表6-8(10分)。
某快速干道工程,工程开、竣工时间分别为当年4月1日和9月30日。业主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及项目构成情况,将工程分为3个标段。其中第III标段造价为4150万元,第III标段中的预制构件由甲方提供(直接委托构件厂生产)。
A监理公司承担了第III标段的监理任务,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期限为190天,监理酬金为60万元。但实际上,由于非监理方原因导致监理时间延长了25天。经协商,业主同意支付由于时间延长而发生的附加工作报酬。
问题
1.请计算此附加工作报酬值(保留小数后2位)。
答案
第III标段监理合同报酬为60万元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八】
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答: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3、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答: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4、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5、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答: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答: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7、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8、合同中打印的部分和手写的部分有冲突的,以哪个为准
答:如果打印的部分是事先制定好的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而定制的),那么手写的部分与打印的格式条款相冲突的,应当以手写的部分为准,因为手写部分更能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
9、签合同之前有口头约定,签合同时出于信任没有认真校对合同条款,合同叙述与口头约定不一致,导致被骗,如何维权
答: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口头约定而非正式合同,则可向法院申请变更相应的合同条款。
10、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1、回扣条款是否有效
答: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不存在合法的回扣,收受回扣都是违法的,《刑法》第163条第2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受贿赂罪论处。《刑法》第385条第2款也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12、合同是不是只要签字即生效
答: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大多数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应按规定,如抵押合同登记后才生效。另外当事人如果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条件成就的合同才生效。
13、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答: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生效,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但是合同是否生效却要满足更高的条件,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14、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应如何维权
答:涉及到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如被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持公司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15、无效的合同、撤销的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答: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自始无效,即自成立以后都无效。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6、打收条应当注意什么
答:
①确实收到钱款或物品后再出具收条
②写明收到款项的大小写,收到物品的确切名称等基本信息
③写明所收款项或物品的来源,如“收到XX公司支付的”
④写明所收款项或物品的用途,如“收到第一期货款”
17、什么是先履行义务
答: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需要先履行的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的内容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九】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农业科学院京区单位出租房屋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中国农业科学院京区大院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服务科研,方便生活的目的,共同协商,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平房▁▁间,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乙方日常工作、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良好的科研、生活环境,应保证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遵守建设总体规划和区域功能布局的要求。
第四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续租
(一)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二) 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双方商定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合同期满前两个月时,乙方未作续租表示,则甲方有权在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带新客户进入乙方所租房间内察看,并另行出租该房间。
第六条 租金及保证金
(一)乙方所租房屋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租金总计(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二)在合同签订日,乙方应交纳▁▁▁▁▁元保证金;如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有违约行为,终止合同时,甲方退还其保证金。
第七条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付
付款日期: .每次期满前七日内将下期租金缴付甲方。
(二)□分期付款
首期付款日期: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剩余款项分别于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承租人逾期缴付租金的,每日需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第八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按□每月/□每季度实际发生额缴付,乙方在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七日内,将本期费用缴付甲方。
(二)乙方不能按期缴付上述费用,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延缓缴纳日期,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将采取必要手段进行催缴。
第九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保证标准用水、用电和取暖。
(二)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框架负有安全责任,负责房屋主体与框架的维修。
(三)甲方因合理事由,在提前通知乙方后(紧急情况除外),有权临时终止使用楼内的任何公共设备、设施,可以进入乙方租用的房间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不含土建)
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所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再具备出租条件的,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第十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与甲方签订租赁协议时,出具能够证明其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材料原件,并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承租期间,乙方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二)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备案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变更后一个月内要及时向甲方变更备案。
(三)涉及农资经营、涉农类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或农产品、保健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在其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名片的地址栏,通讯地址只能使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ⅹⅹ信箱”,或直接在邮政管理局开立的不涉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其他信箱,并及时向出租方备案以上材料;必须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顾客提示牌(内容:本公司经营活动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无任何关系)
(四)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国家编制机构及其他法定名称登记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正式名称,不得擅自冒用中国农业科学院或下属单位名称,侵害中国农业科学院名誉权和知识产权。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名称包括“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科院”、“农科院”、“中农科”、“caas”、“caas”以及所有中国农业科学院下属研究所的名称等。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在承租方的公司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公司地址中出现、使用以上名称。
(2)在名片上印刷以上名称。
(3)在产品包装上印刷以上名称。
(4)在经营过程中,以口头形式或默许使用以上名称。
(5)其他能够误导消费者误以为承租方为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所或下属企业行为。
(五)在承租期内,乙方每年年检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年检合格证明文件,以做备案。年检未合格者,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期为起租日至年检未合格日。
(六)乙方如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需将装修、装饰计划和方案报甲方,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安全问题。若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乙方添置的新物除可移动的家具和装饰物外,其他一切改建、增建的固定物从安装之日起即为甲方所有。
(七)经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自设灯箱、户外广告牌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及场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武器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出租方权益和广大农民及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九)乙方须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甲方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对所租赁房屋的防火、防盗负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农科院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名称权和名誉权等无形财产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及租赁物,并不负违约和赔偿责任,乙方所付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侵犯中国农业科学院及下属单位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
(2)以签约公司正式名称之外名义经营所租场所。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承包或以其他形式给第三人使用(包括与第三人共同使用)
(4)擅自改变所租房间的用途、房屋主体结构、私搭乱建、室外占地经营等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拖欠租金及其它应缴费用达30天以上的。
(6)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7)违反本合同附件二《承诺书》中的承诺的。
(二)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所租房间及设备完好地交还甲方(合理的自然损耗除外),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后,乙方应在▁▁▁▁天内搬离。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因发生地震、飓风、暴雨、市政规划建设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在本合同期内,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及乙方双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规定将按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附件
入户前乙方应履行以下程序:
a:提交企业执照复印件 b: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c:提交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d: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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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十】
一、用人单位行使即时解除权的许可性条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即时解除的许可性条件限于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案例:张小姐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试用期内都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合同。试用期工资低、活也累,眼看试用期就要过去了,张小姐真高兴。可是,领导忽然说,你在试用期表现得不理想,明天就不要来了,我们找到了更好的人选。
误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须理由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我们将《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39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劳动者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却没有——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对此很多用人单位提出质疑:这是不平等条款。实则不然,劳资双方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状态,劳动者入职前几乎不可能深入地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工作后发现不适应应当有进一步选择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有明确的职位描述,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能够证明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法就是通过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达到“实质上的平等”。
对于员工是否合格,应当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和招用时规定的文化、技术、身体、品质等条件为准,不合格,既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也包括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但都必须由用人单位对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
另外,是否在试用期间,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间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期限为准;若试用期届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即不能再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劳动者。
建议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问题上,应注意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在进行人才招聘之前,要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制定出完整的、具有操作性的录用条件。2)对处在试用期内的员工,要注意在工作中随时按录用条件进行考察。3)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时,要及时取得能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4)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若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要在试用期内解除,否则,拖过试用期后就无法依据该条款解除。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简称严重违纪)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可以称为“企业内部法”,是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是企业内部管理行为的重要依据,是职工行为的准则。企业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完全具备法定有效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首先,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第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第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已向劳动者公示。这实际上确定了规章制度有效性的三个一般标准,即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公示,三个条件缺一就会出现规章制度无效的后果。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谨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降低风险,达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的目的。
是否违纪,应当以劳动者本人有义务遵循的劳动纪律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准,其范围既包括全体劳动者都有义务遵循者,也包括劳动者本人依其职务、岗位有义务遵循者。违纪是否严重,一般应当以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法律法规不可能也无法详细作规定,因为各行各业各用人单位的情况均不同,所以完全依据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果根本就没有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对该违纪情形未做规定,就无法对违纪职工进行处理。比如某五星际级酒店败诉的案例,该酒店的门童因自家拆迁而烦恼,一日在五星级酒店的大门上用红笔画了一个若大的“拆”字,恰巧经理从此路过,非常气愤,认为严重影响了酒店的形象,交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辞退该门童,遂酒店依据该门童的行为作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该门童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该决定,在审理中,该门童承认其行为不当,但认为规章制度中并没有相关规定,所以,酒店的解除没有依据。在该酒店的规章制度中“乱图乱画”属于轻过失,并规定两次轻过失才可以解除。据此,仲裁委裁决撤销酒店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由此用人单位应详细列举可能发生的.所有违纪的情形,维护用人单位的权益。
建议用人单位一定要对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按照第38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依据该条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解除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80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此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人员遭受重大损失,但未达到受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因工作不负责任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浪费材料等。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一位流水线上的员工,因为要求增加过节补贴的问题和单位领导发生争议。由于一时情绪难以控制,该员工将流水线上的关键生产设备拆下并藏匿起来,致整条生产线停工一天,单位无法按时交货,不得不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金5万元。企业当即决定解除与该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员工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仲裁过程中,单位提供了经员工签字认可的《员工手册》:在违纪行为这一章,包括了破坏生产设备等情形。更关键的是,《员工手册》也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标准,即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者为“严重”。由此,案件就变得非常明朗了:企业为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提供了充分合法的依据,履行了完整的举证义务,员工的诉请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
企业规章制度不仅仅在管理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制胜的关键所在。 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所谓“明确的”要求是:单位必须能拿出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规章制度,以证明员工确实违反了相应制度,且程度严重,两点缺一不可。在上述案例中,正是因为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于何为“严重”,才使得企业能够拿出充分的依据来证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因工作不负责任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浪费材料等。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包括被劳动教养的)
这里要注意的是被劳动教养处罚的,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它既然是一种行政处罚,说明追究的是违法者的行政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因为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教养期间,必须由教养机关执行强制性劳动,此时,他们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已无法履行,所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建议用人单位对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尽快做出是否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决定。若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应及时将该决定书面通知劳动者。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的特点之一是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亲自履行。一般情况下,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然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所以我国劳动者普遍只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它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它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兼职的人员一定要经原单位同意。如员工在外兼职未经单位同意且对本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该条解除劳动合同。
(六)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二、用人单位行使单方预告解除权的条件
单方预告解除权是指具备《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一般限于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于主客观情况变化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同时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这里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培训或者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经过一定期间的培训仍不能胜任原约定的工作,或者对重新安排的工作也不胜任,就意味着劳动者缺乏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能力。目前无法律上统一的标准,只能从个案中得出规律。实践中能得出结论的,两类情形是不能成立的:1是单一的领导对单一的下属的结论;2是采用末位淘汰制认定不能胜任。认定是否胜任工作一般应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员工有权复核,不能因人而异,对同一群体统一标准。 通常采用360度考核办法,上级、下级、客户的综合评价一般认为是公平的。
需要提示用人单位的是:用人单位在管理中不要使用“末位淘汰制”的办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排在末尾的劳动者不一定不能胜任工作。即使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也应当在证明其不能胜任后,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只有对那些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这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一般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诸如企业被兼并、合并、分立,企业进行转产,企业进行重大技术改造,使员工的原工作岗位不复存在等情况。
需要提示用人单位的是:当出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后,用人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还应清楚地知道:1)必须是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时。也就是说,如果经当事人协商能够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2)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3)必须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适当放宽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的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必须发生了法定情形,确实需要裁减人员。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以裁减人员。
3、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它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在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四、预告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禁止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增加了预告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在在劳动争议处理期间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十一】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
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2、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
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
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5、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
6、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
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十二】
1.数据分析
数据分析要求分析人员具备对数据的敏感性,能及时发现异常数据。敏感性来源于对数据的来龙去脉有非常清晰的理解,看到一个数据,能迅速想到各种关联,并迅速判断背后可能的原因。比如,有次我去找一位财务经理,她刚拿到新一期的合并报表初稿,翻完立马跟旁边的报表会计说:这两个数是要匹配的,去看下是不是汇总错了;还有这个,明显比上个月高出太多,再核对下。再比如说,看到当期毛利率降低,至少想到三个影响因素:成本增加、售价降低,高毛利产品卖少了。
那怎样的数据属于异常数据?很简单:
与预定目标对比没有完成既定目标;
与历史数据对比发生大的波动;
关键指标(比率或KPI)不在正常范围;
2.业务分析
业务分析是要透过数据再深入去理清数据背后的业务原因,发现流程中可能的问题点。比如,毛利率下降,明细数据反映出来最大影响来自售价,那就要延伸看价格为什么下降?是因为到了季度末所以业务员大量冲业绩采用了降价销售?那么这个价格是否在控制范围?是否需要重新评估定价策略?降价带来了多大的销量增加?这个数据以后是否有参考意义?
再来看一个案例:A公司主营基建项目,给移动建基站,季度末做分析时发现,怎么利润那么高!赶紧呼唤业务,一问才知道,100个基站,已经建成了90个,项目经理完工进度上反馈的.也是90个,理所当然地,财务就确认了90%的收入,这对吗?看起来很对,可事实上,100个基建,这90个不是在无人区就是在城市边沿,施工成本很低,剩下的10个全是城市中心商业区,施工周期最长,成本也最高。
还有一个案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分析报告中反映,当期产品生产成本对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0%,是什么原因?经分析主要有三个原因:原料质量整体下降导致产出率降低;能源耗用对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原料收购总量对比上年下降,分摊的单位固定成本增加。在这三个因素中,哪项是需要经营分析会上需要重点注意并提出改善建议的?短期看显然只有能耗是企业可以改善的,因为原料在收购开始几乎就已成既定事实,想要改善也只有在来年下功夫。
所以说,业务分析首先需要财务的核算口径能真实反应业务,然后需要发现数据异常背后的业务逻辑,最后是要能分辨出什么是可控的,并作为重点跟进和改善。
3.分析方法
常用的财务分析方法大家应该都有所了解,主要有: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实际应用中通常会结合起来使用。
比较分析:是指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经济指标的对比,确定指标间的差异,并进行差异分析或趋势分析的一种分析方法。它是一种最基本、最主要的分析方法。比较分析难点在于确定与谁比较,通常会选择这样一些维度:与目标对比,与同期对比、与行业平均或行业标杆对比、与主要竞争对手对比。如果是集团企业,子公司间横向比较也很常用。那比较什么呢?通常是要选取整个供应链流程中的关键KPI指标有关的数据,比如:单位产品成本、产品质量。
比率分析:最重要的是理解比率所对应的经济含义,以及指标健康的波动范围。
趋势分析:通常用作定性分析,通过变动的性质判断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前景。
如果您是第一次做一份分析报告,把这些点考虑到基本就八九不离十了,当然,还离不开您对公司状态的了解。然后就是要整理成一份漂亮的PPT再加上阐述,这大概才是最难的环节。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十三】
一个公司员工的离职率越高,就意味着该公司的管理成本和重置成本越高(一些跨国公司为控制人力成本,又符合其薪资政策,故在某一阶段对年资高的员工采取批量解职,招聘同一岗位的新员工起薪就较低,此现象例外)。但现在的一些公司往往是企业要留的他偏走,公司要他走的他偏要留。公司想知道哪些人走以便有所准备,要离职的员工的“地下工作”偏隐蔽。除正常的员工流动外,企业要控制员工离职率是每一个人力资源经理现在面临的问题。降低员工流动率靠传统的“管、堵、压、拖”等办法已不灵了。那么怎样有效地控制员工离职率呢?
我们首先从员工的离职原因分析:就心理而言有从众心理、求近心理、求奇心理、慈善心理等几十种;就方式而言有先离职再求职、先求职再离职、求职离职同步三种;就起因而言有压力、人际关系、成就感、发展欲等……那么作为一个人力资源工作者必须从员工的各种信息中掌握有效信息来做好降低离职率的工作。如通过员工满意度调查,对员工的“不满意”进行主客观分析,尽量地为员工服务好。如员工普遍觉得上班路途远,就得从班车等方面考虑,而不是一味地要求员工“克服克服”,员工的“觉悟”不可能很高的;又如发现员工间有矛盾,人际关系紧张,不能“各打五十大板”或作为性格不合草率解决,否则员工间的矛盾就象一颗定时炸弹一爆炸,损害的最终是公司。因此,对员工要象呵护自己的皮肤一样,这不是迁就而是服务艺术。
虽然员工的离职原因很多,但作为一个企业,应尽量地做到如下几点:
一、企业的价值观与员工尽量保持一致,对相同的问题有不一样的看法是正常的,员工的权力欲、参与欲本没有错,关键是引导。
二、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员工把一天生命的三分之一给了公司,想得到的当然不仅是温饱问题。应根据不同员工的需求层次进行不同的满足。如前些年,一些企业在年终时发年货一律是大米、食油等,结果员工不但不领情,反而说很多风凉话。现在这种现象已很少了。同理,现一些单位对员工的福利是“菜单”式的,由员工选择反而广受欢迎。
四、员工的离职或多或少地与公司有关系,但有多少企业会反省并采取相应措施呢?恰恰相反,企业把矛盾转向员工,要求更多、管理更严,结果造成恶性循环。如上海有一家科研机构,引进了十几个研究生,在引进时与每人签定了合同,其中有一条款规定,服务期是五年,员工每提早一年解除合同要赔偿2万元。在试用期四个月(共六个月)时,企业提出要重签合同,主要是其中的赔偿金额从原来的2万提高为4万元。被引进的研究生们意见极大。可想而知,那些研究生“捆绑式”的“改嫁”迟早一天会“离婚”。企业怎么想不到根据工作年限为引进的人才设置一个“五年计划”乃至“十年计划”,以各种“收获”满足引进人才的期望值,并以此来引导引进人才安心工作呢?
五、挽留程序。作为一个员工在企业,他较关心的一个因素是公司对他的重视程度。但对员工的离职与招聘企业投入的程度是不一样的,所以效果也就不一样了,做不到“好聚好散”,导致双方都不愉快。其实一些员工的.离职是因为冲动、简单思维等原因造成的,企业通过挽留工作,是可以降低员工离职率的。
六、离职在某种程度上说是生产要素的分离,其破坏力是很大的。降低离职率可以提高士气、生产力、企业形象等,其根本的原因是企业自身的发展。但人才高消费、把人当成赚钱工具等,其出发点就不合情理,即使招聘得到人才,也留不住人才。
七、不能一味地留才,更要育才。员工觉得在企业工作值得,考虑的不仅仅是钱,还有自己的发展前途、价值感等,因此企业要让员工有学不完的内容、有干不完的活、有奔头的职位在等他。
八、企业要看得远一些。一些单位有工作时招人,没活干时炒人。似乎这是天经地义的事。那怎么要求员工同甘共苦?怎么要求员工有凝聚力、向心力?员工也很讲究“实惠主义”,效益好了在企业里混,效益不好了,就跳槽,对企业一点没“感情”。作为企业,应审时度势,越是在困难时越要把员工当成复兴的最大财富。即使要裁员,也要把困难将清楚,一旦形式好转依然把他们招回来。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十四】
天士力集团,其前身是天津天使力联合制药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6日。市场范围覆盖了全国31个省市及东南亚、欧洲、南美、非洲部分国家。
公司现有员工2438人,科技人员比例为5、**%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例为6、8%销售人员所占比例为50、8%,产业人员所占比例为37、4%。(见附表1公司员工现状)公司员工中学历逐年上升,具有较高学历的年轻员工在公司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中以研究院尤为明显,形成了以一批博士、硕士为核心的公司研发队伍,为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公司员工无论从学历、年龄结构,还是从能力上都渐呈合理。(见附表2公司高学历员工分布状况)
从公司1999至今的情况看,公司员工的流动率基本处于一种比较合理的流动状态:每年进入公司的员工较多,同时,有少量员工由于各种原因离开公司,寻求自己的发展。为了把握公司员工流动的趋势,尽量减少公司的优秀员工流失,定期进行员工流动状况分析是有必要的。
离职员工结构分析
1、员工离职状况
从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6月30日,共有33名文员以上的员工离职,其中男员工为22名,占总数的67%,女员工11名,占总数的33%;离职员工在公司平均工作时间为20个月左右,工作时间在20个月以内离职的员工为20人,占离职总人数的60、6%,其中工作不到12个月的员工为16人,占离职总人数的48、5%;离职员工较多的两个部门分别为:广告公司(5人)和人力资源部(4人),共占离职总人数的27%;大学毕业分配来的员工为11人,占总数的33%,社会招聘员工为22人,占总数的67%;离职员工中包括两名硕士和一名博士。
2、离职现状分析
从员工离职现状可以得到以下结论:男性员工的流动率较女性员工要高,男员工的离职率(67%)为女员工离职率(33%)的两倍;大学应届毕业生在公司具有较好的稳定性,社会招聘员工的离职率(67%)高于大学毕业生的离职率(33%),约为毕业生的两倍;高学历的员工忠诚度较高,员工离职人数较少;新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不如老员工的忠诚度高,老员工较新员工稳定;员工离职主要集中在来公司的一年左右的时间中,占离职总人数的48、5%,主要原因有四:没有做好员工选拔工作,导致部分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人员进入了本公司,造成部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能适应本公司的工作环境或企业文化;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比较少,许多员工必须离开公司攻读学位,从而造成人才流失;公司招聘时,没有如实告诉员工公司的真实情况,造成少量新员工的预期和现实条件不符合,这既有新员工自身定位上的原因,又有公司主观上的原因;公司内部的沟通渠道较少,新员工不能很快适应公司的工作环境。
员工离职原因分析
纵向比较,公司员工的流动人数有所增加,但是,流动率仅为2、1%左右,比上一年的2、6%有所下降,和社会总体流动率(约为5%)相比,公司的员工离职率是比较低的,员工离职原因呈现多样化的趋向。通过对离职员工的访谈和调查,发现员工离职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
原因一:少数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被辞退,其中3人因此离职,这对于一个组织维持运转是有必要的,而且这个数字相对是比较低的,反映了公司员工具有较好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公司有较强的能力维持组织的正常运转;
原因二:部分员工因不适应本职工作而被辞退或主动辞职。其中包括工作技能达不到工作岗位的要求的.;不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的;还有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或工作关系而导致离职的;
原因三:部分员工因迫切希望进一步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而准备参加考研究生考试或因继续攻读学位,但公司不能提供此类条件造成了这些员工的离职;
原因四:部分员工出于自身职业生涯发展的考虑,不想长期在一个公司工作,希望通过换公司寻求新的发展,从而离开公司;
原因五:部分员工因公司提供的条件不能达到个人对工作、收入的预期而离开公司,或者认为公司的内部选拔力度太小,在公司不太有可能晋升机会,去其他公司寻求个人发展空间;
原因六:还有少数员工因家庭原因造成了离职。
公司采用的人才政策
公司领导根据对外部咨询专家对离职员工所做的分析,广泛听取了公司员工和专家的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公司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以达到挽留人才,员工与公司同发展的目的:
1、加强员工选拔的力度。把好选拔员工的关口是预防员工离职的基础,公司不仅要从备选人员的职业素质方面考察其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而且聘请人事测评专家参与员工招聘,对员工的个性特征、发展潜力以及对公司的企业文化的认同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评,从能力、气质类型、认同感上选择最适合公司的员工。同时,考虑到应届大学毕业生和高学历人才的稳定性和对企业的忠诚度,加大了校园招聘的力度。
2、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选送员工进修。公司领导认识到,作为成长型企业,知识型员工占据了公司员工的主导地位,无论从员工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公司的长远发展出发,加强对员工的培训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培训工作。首先,通过猎头公司高薪聘请某著名外资公司的原培训经理,对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变革;其次,培训内容更加丰富,既包括职业技能的培训,也涉及公司管理、员工基本素质等的培训。培训方式既聘请有专长的公司员工或外部专家进行公司内部培训,也采用和大学、培训公司联合培养的方式,甚至采用委托培养方式培养在职硕士、博士,满足有这种需求的优秀员工的需要。这种方式满足许多优秀员工对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
3、适度关心员工。公司有一部分优秀员工确实是由于家庭原因而导致离职,公司领导努力从生活上关心员工,进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发现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员工最关心的薪资体系、福利体系和培训选拔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受到了员工的好评,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吸引了更多的人才。
4、外部招聘与内部选拔相结合。公司认识到,外部招聘可以选拔有相应经验的优秀员工,只需少量培训就可以担负起重任,满足了近年来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但如果作为员工选拔的惟一方式的话必然会引起老员工的不满。根据离职员工的现状分析,发现外部招聘员工的离职率是较高的,不利于公司的持续性发展,而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员工的士气。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十五】
________同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___条_______款,自 年 月 日起与______同事劳动合同。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盖章
__年____月____日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十六】
同志,性别,年龄周岁,系我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现从事岗位工作,本单位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期限为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及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其中,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单位:(章)
员工签名:(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备案机关:(章)
年 月
说明:1、此证明一式六份。单位、个人、劳动仲裁、劳动保险机构、人事档案各一份。
2、员工流动、待业和重新就业,应凭此证明办理转移、录用、登记待业和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3、办理此证明书,应带《劳动合同书》作为审查依据。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十七】
摘要:在目前的高速经济环境下,公司的发展需要人才的带动,因此,公司人力资源的风险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不仅仅在科学技术公司中需要人力资源的风险管理,在文化艺术领域中涌现的各类文化公司也同样需要。作为以传承为主要承接方式的文化类别中以老带新的方式是对艺术内涵最大程度保留和传承的方法。如何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留住优秀的员工使一条新老更替的传送带不会断裂是值得探究的。员工入职前对薪金、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倾向,入职后对员工的管理和发展都与风险管理密不可分。
关键词:人力资源;风险管理;路径
本文以文化公司的角度出发探究人力资源管理当中的风险问题,就目前各行各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初步探索,通过对文化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进行剖析,并且有针对性的对公司提出改进方法。同时积极借鉴一些先进的人力资源风险管理模式为公司人力资源的风险管理注入新的血液,为公司人力资源的风险管理开辟一条道路。目前,文化公司里人力资源的风险管理还不具备完善的体系和架构,因此,本文尝试建立一个人力资源风险管理的初步架构为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提供参考模式。
一、文化公司人力资源风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滞后。不得不说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起步较晚,体系不完备,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人力资源的理念相对落后,在经济政治同步进步的同时,一个公司企业的人力管理理念如果出现滞后,与经济政治发展不相适应的话,不但可能没有作用,甚至可能产生相反的作用。由于针对文化艺术行业,新兴事物兴起较快,这就要求文化公司的人力资源风险管理更应该与时俱进。人力资源是一个特别的资源管理系统,管理者时常把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其他资源混为一谈,对人力资源的认识产生了误解,那么人力资源的风险管理也就会存在问题了。
2)文化公司招聘过程中存在特殊性。文化公司作为一个特殊的企业类型,在招聘过程中对于员工的要求有相对特殊性,员工素质和技能要与公司发展高度统一。即便是企业的行政员工,在一个文化公司工作也要具备艺术欣赏的能力才能在工作中得心应手,适应公司环境,为公司的进步起到推动作用。人性化和专业性的管理,也会加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由此可以看出,由于文化公司的特殊工作环境和要求,也给人力资源的风险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3)员工入职后对于员工培训缺乏针对性。文化公司在招聘完员工后,普遍存在对员工的专业培训缺乏针对性,水过地皮湿。对于员工的培训不仅仅是在对其职位做针对性的培训也要加强心理培训,目前职场上需要的不仅要求工作水平过硬,更要具备良好的心里素质,在目前高压力下的职场,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心里素质才能应对职场中随时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对于文化公司来说,员工的入职培训更要加入人文素质的培训,加强员工的人文素质也将会促进公司的发展。
二、目前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
1)没有完善的人力资源风险管理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在探索和学习的过程中,公司自身的人力资源、不成体系,没有一个完整的人力资源体系支撑,人力资源的管理问题就变得比较复杂。因此,对于文化公司来说,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起一个适用于中国特色和社会环境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2)主观因素造成人力资源风险。由于公司所处环境的相对复杂性,在市场中到处充满着诱惑,公司管理者由于一己私利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屡屡发生,文化公司在这一点上由于涉及到知识产权等问题就显得尤为敏感,所以入职培训加入人文素质培训非常重要,第一可以培养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第二在心理培训中也要加强对员工心理素质的培养,在面对复杂环境和利益的驱使下有强大的抵御能力。
3)客观因素造成人力资源风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不可能都是顺境,在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下,也对会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失。客观条件下造成的损失既然不可避免,那就要求公司员工与公司共患难,做好本职工作。在公司受到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人力资源的管理作为公司可控的内在因素,对于公司能否顺利度过困境就起到关键的作用。
三、提高公司人力资源风险管理的措施
1)管理者方面。管理者要切实加强自身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面对我国人力资源风险管理整体的水平较低,管理者要加强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结合自身公司的工作特点,主动学习人力资源风险管理的方法,积极运用到实践上来。相关管理者要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利用,既不浪费也不捉襟见肘。
2)对于风险的处理。对于公司存在的风险和一切比较隐蔽的风险要有前瞻性,公司在风险来临之前针对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应做好预防措施,要具备一定的超前性,防患于未然。也要提前准备好解决措施,当对风险进行了预测之后针对该风险,进行应对策划,不至于导致在风险来临后措手不及。而且还要有效的规避风险,规避风险不是让公司停滞不前,而是在适当的时候对于一切重大抉择谨慎处理,稳中求胜也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
3)针对“外派”情况的风险管理。相对其他产业,文化公司的外派需求并不处于少数,外派的风险较大,而且技术含量较高。怎么保障外派情况的安全和保证外派的质量也需要我们进一步的研究。外派对于一个公司的员工来说要在不同背景和观念的条件下完成既定任务,公司要对员工加强安全保护措施,这是最基本的条件。在员工执行外派任务时,要保证外派质量就要求员工做好外派工作的事前准备,在工作的过程中也要灵活变通,这就要求职工有良好的职业水平和心理素质,两点都具备才能顺利完成外派任务。外派任务还存在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就是就公司而言,外派出去的员工因为都是素质较高的员工,在外派工作的过程中不免遇到其他公司抛来的橄榄枝,所以在公司日常工作中要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就显得格外重要。
四、结语
文章就目前我国人力资源风险管理问题的现状,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几点不成熟的建议,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刚刚起步的文化公司来说,意识到人力资源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非常重要,人力资源管理关系到一个公司的未来发展,经济文化的发展也需要人力资源合理分配,规避风险来促进发展,这些对于一个文化公司来说至关重要。鉴于人力资源在各行各业的关键作用,要尽快建立人力资源风险管理体系。相信在看到了人力资源风险管理重要性的企业和公司,会积极加强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在社会各方的团结一致下,未来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仅会在文化公司内,而且会在各业态中得以健全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彭志远.JB电工公司人力资源风险管理研究.工商管理.湘潭大学,20xx(学位年度).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十八】
创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有效防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是企业降低成本、吸引人才,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本文主要从人才的招聘、培训环节、酬薪管理三个方面展开就此问题的探讨。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分布及表现
1、招聘环节存在的风险
人才招聘是企业招贤纳士的重要环节,是企业人才引进,增强人力资源实力的基础与保障。招聘会的宣传方式,以及人才招聘的具体流程都影响到引进人才的公平性与人才的优秀程度。由于招聘流程的设计、人情、社会关系等的影响,部分企业人才招聘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在招聘预案与组织环节不科学、不完善的情况下,会导致无法吸引优秀的人才前来应聘,有可能影响到招聘计划的完成以及人员的及时调动与补充。其次,由于人情、社会关系等影响,加之部分企业对于招聘环节的监督机制不完善,会有一些不符合企业要求与用人标准的人员趁机进入。还有些应聘人员会伪造个人简历与经历,在应聘过程中无法体现其真实的水平与能力,严重影响到今后企业的发展。
2、培训环节存在的风险
在企业人才的培训过程中,主要存在观念上与技术上两方面的风险。一方面,企业的管理者及高层对于企业员工的培训认识出现偏差,没有认识到企业员工培训的重要性与给企业带来的无形收益。同时,部分员工在参加培训时,不能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未对培训的内容对照自己平时的工作,进行及时的总结、反思。使得培训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与意义。在耗费了大量财力、人力资源的情况下,未对企业带来应有的收益与价值。[2]
另一方面,是培训过程中技术方面的问题,属于操作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在发展规划的制定过程中,未将职工培训的内容、目标、形式等予以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员工培训的积极性。不能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使培训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薪酬管理环节存在的风险
公平、科学的薪酬制度是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产生企业价值与效益的强大动力。在实际工作环境中,薪酬管理环节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体现为,不同部门、管理层与技术层之间对于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之分歧。例如,管理层人员自己所做的是决定公司发展的重要事宜,认为自己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较大,应该获取较高的报酬,而技术层人员则认为,其所从事的技术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因素,技术层人员对于企业的贡献最为突出,应该比管理层获得更高的薪酬。由于对于薪酬分配的分歧,会影响到各自工作的积极性,给薪酬管理环节带来一定的风险,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的成因分析
1、人的特殊性
首先,人才是企业发展各项工作、事业有序进行的主体与关键因素。人与人之间由于性格、学历、教育背景的不同,对于自身工作的积极性与态度也有所不同。具有较高职业素养,责任感与事业心的员工,会将自身的进步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其不仅会关心企业的发展与取得的成就,而且会将自己的职业目标与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目标有机契合。在一定程度上,良好的激励措施能够激发起人们努力工作,全力投身于企业发展。
其次,人才具有流动性。较高的工资待遇、丰厚的福利是企业员工所向往与追求的,由于企业综合实力的不同,待遇会存在一定的差别。部分企业为了吸引人才,会创新与完善薪酬管理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来为自己企业贡献力量。同时,由于年轻人才具有挑战与冒险精神,会不断尝试新的岗位与工作,从而造成了人才的流动性。
2、环境的不确定性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受到一定环境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环境因素的不确定性主要包括了自然环境因素与社会环境因素。自然环境因素比如,企业所处城市的交通便利程度的影响,自然灾害的发生等。一个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的企业必然具有较强的知名度与吸引力,亦方便了企业的对外交流。同时,社会环境因素是一个影响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比如国家政策,税收的调整;经济形势的变化,如房地产市场的变化,都会对企业的发展与总体目标的规划产生一定的影响。积极的社会环境因素会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加,降低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消极的因素必然会增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性。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控制对策
1、控制招聘环节风险
规范招聘流程。为了保证招聘员工能够正常进入公司,减少招聘过程存在的风险,企业在招聘环节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来组织招聘,规范整个招聘过程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制定并落实招聘计划。当新的职位空缺在公司中出现,需要按照职位的类型、数量和时间要求,以确定合理的招聘计划,同时建立相应的招聘团队。通过适当的方式组建招聘小组,通过合法的媒体,宣布招聘职位的数量,类型,并提供被招聘者和其他信息的具体要求,以鼓励满足要求的被招聘者进行应聘。[3]
2、重点做好培训规划及流程管理
建立培训体系。培训体系是企业开展正常工作的基本条件,可以使员工符合公司的正常工作要求。只有规划完善的培训体系,才能有效保证系统的培训工作,才能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要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首先,企业必须高度重视,高层领导,各级管理人员要积极承担人力资源管理和发展的责任;其次,在组织内部,培训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分工;第三,专业培训部门要有明确的责任和职能,并拥有专业技能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方案。
3、控制薪酬环节风险
注重薪酬设计的公平性。为了保证薪酬制度的公平性,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企业的薪酬制度要统一和透明,能够清楚明白的显示员工报酬的计算来源。员工能够理解并监督薪酬制度开发和管理人员制定的薪酬政策和制度,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政策的制定,减少怀疑和误解,这样企业薪酬制度的风险会大大降低,不公平感会显著减少。
总之,人力资源管理是增强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环节之一,企业必须重视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兰霞,王俊,张燕,吴小康 . 基于 BP 网络的人力资源管理风险预警模型 [J]. 南开管理评论,20xx(06)。
[2] 乐章 . 后危机时代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基于 ERM 理念的人力资源风险整合管理框架 [J].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xx(06)。
[3] 企业战略、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选择--以戴尔公司为例 [J]. 企业改革与管理,20x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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