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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企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合同的制定需谨慎,许多细节不可忽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醒,毕业生应小心“试用期”被滥用,入职一个月内须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之后签劳动合同违法;员工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

试用期最长不超6个月

学软件工程专业的小马应聘到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工作,该公司与其签订两年期的劳动合同,并表示,由于是技术工种,所以试用期要3个月,试用期月薪为同岗位正式人员的一半。小马很关心:试用期的规定应该是多长?试用期工资有什么规定?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小马与公司签订的是2年期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试用期之后签合同违法

小杨今年大学毕业后来深圳,被一家科技公司聘为销售人员。公司人事经理告诉他,要先试用2个月,合适的话再签订劳动合同,小杨很疑惑:用人单位“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该单位“2个月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超范围约定竞业限制人员无效

小陈从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在一家药品公司财务部任出纳。令小陈啼笑皆非的是,他这个记记账、发发钱的出纳,从来没有机会接触到产品配方,竟然“有幸”也在签订竞业限制人员之列,被约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不得到同类业务的企业工作。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据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用人单位对一些特殊员工实行竞业限制是必要的。但竞业限制又是一把双刃剑,约束过滥,又影响劳动者的再就业权。《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也就是说,只有高端劳动者,才有“资格”成为竞业限制人员。像小陈的情况,就不是竞业限制人员。若用人单位超范围随意约定竞业限制人员,则这种约定就属无效约定。

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

小胡应聘到一家电子产品企业工作,公司人事部门告诉他2个月试用期过后转正才给参保社保。小马很关心:拥有一份新工作,单位应在多长时间内为该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单位应该是在试用期的时候就给我买社保?还是等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才买?

据了解,根据社保法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逃避义务,以“试用期”为由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乙方申请来甲方单位实习一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实习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大学就业派遣报到证上规定的报到止。

二、实习内容

1.甲方为乙方实习提供各项便利条件;

2.乙方应虚心向甲方业务员学习外贸技术,基本掌握外贸工作的程序和实务;

3.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积极协助甲方业务员办理外贸业务,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事务;

4.乙方在实习期内应积极寻找客户,开拓业务渠道,争取在实习结束前业务能上手。

三、实习报酬

实习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给予一定的劳务费。

四、实习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乙方在业务上受指导老师指导,行政上由甲方办公室管理,实习期满由甲方写出。

五、实习期间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实习期满,若乙方符合甲方聘用条件,甲方对乙方有优先聘用权。若乙方违反此规定,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履约定金,作为履行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的担保。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缺少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应届毕业生在初次找工作的时候,总是会遇到各种的问题。一些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还有一些是毕业生本身缺乏法律知识的原因。究竟哪些是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

签订劳动合同要避免麻烦,至少有以下10个方面要注意。

一要注意学习《劳动合同法》。

无论什么专业毕业,掌握《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权利义务,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规定,既可及时要求用人单位改正,也可防患于未然。

二要注意诚实守信。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报酬等情况;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签约前既要充分了解单位,也要如实提供情况。

三要注意分清合同类型。

《劳动合同法》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类。合同类型直接影响合法权益,不能不分性质一签了之。

四要注意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有不少单位试图不签书面合同而规避法律规定。也有应届生碍于情面只简单地口头协议。这样,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解决起来就会很困难。

五要注意拒绝不合法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所以,应注意拒绝交保证金或身份证等习惯做法。

六要注意检查必备条款。

对照《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审查9项必备条款:即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的其他事项。上述条款一项都不能少。否则,如有缺漏,就埋下劳动争议隐患。

七要注意依法约定试用期。

要注意《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且只能约定一次的规定。同时要注意,根据第20条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八要注意仔细推敲合同。

签字时,不仅要对文本仔细推敲,还要仔细阅读岗位说明书、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考核等规章制度,这些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发现表述不清时,要及时要求说明和修订。

九要注意不随意约定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第22条规定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和第23条规定的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十要注意妥善保管文本。

要注意合同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且妥善保管。否则,合法权益被侵害或发生劳动争议就没有了重要证据。

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讲急于想找到一份工作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因为这样就不顾自己的权益,随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做法显然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钟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钟祥市气象局一行前往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荆门钟祥石油分公司、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宣传营商环境有关政策。

走访组与两家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交谈,面对面宣讲了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清、减、降”专项行动以及局长股长走流程活动;详细询问了企业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用水、用气、纳税等办理过程中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现场服务,尤其是在办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表示将进一步当好“店小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两家企业对此次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深表感谢,对气象窗口的政务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十分满意,并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今年以来,我市办理道路运输高频事项办件11710件,占全省办件量1/4,全省排名第1名,办理成功率98.67%,全省排名第3名。(市交通运输局)

阜阳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一改两为”大会精神全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一改两为”大会精神,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文件要求,深入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力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及早部署推进“快”。开展“强作风抓落实提质效”春训活动,将“一改、两为、五做到”作为春训纪律作风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全市各办税服务厅自2月中旬起,围绕“六个不”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大讨论,常态化加强作风建设,时刻擦亮税务窗口形象。

二是整肃作风纪律“严”。围绕“三对照三查摆”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市税务局成立纪律检查小组,开展纪律作风明查暗访行动,对暗访中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提高纪律规范自觉。通过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进行视频巡查,对办税服务厅电话接通率、回答准确率进行抽测,确保办税服务厅人员保持良好着装和仪容,做到态度举止、服务用语恰当得体,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坚决履行窗口服务“十条禁令”“十个做到”。

三是为民办事措施“实”。市民中心税务窗口推行周末“不打烊”服务,满足纳税人周末办事的需要,用真情实意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截至目前周末共办理各项业务近200户次。积极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服务,2022年以来,纳税人开展评价65516户次,主动评价率71.98%,好评率100%。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案例一:

1996年4月28日,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一项建造办公楼、传达室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工程期限从1996年4月28日开工至1996年7月28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确保合格,力争优良;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按补充协议办理。补充协议规定:传达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工程款;办公楼主体完成一层时预付工程款30%,屋面工程完成时,预付工程款30%,竣工验收结算后,留尾款40%在半年内付清。该工程于当年5月开工,同年10月底竣工,所耗资金全部向银行贷款,但建材有限公司却未按补充协议规定支付工程款。

1996年12月1日,建材有限公司在建筑工程公司的一再要求下,派出公司管理人员与建筑工程公司进行工程结算,并立下工程结账单。次年,该建筑工程公司向建材有限公司提出工程变更补充决算报告,经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确认,工程变更增加费用5896元,合计应付工程款为88.9万元。之后,建筑工程公司多次向建材公司催讨,但后者仍未付款。建造完工的办公楼、传达室一直由建筑工程公司使用。建筑公司在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逾期支付的违约金,并要求对原告建造的`价值88.9万元的办公楼、传达室及水泥路面享有留置权,在拍卖后优先支付原告的工程款。

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自愿签订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属于有效合同。原告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但被告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属违约行为。现原告要求支付工程款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合法合理,法院予以采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6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88.9万元,支付逾期付款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对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法院判决生效后,建材有限公司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工程款及违约金。当年8月13日,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财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清建材有限公司早已负债累累,根本无力偿还债务。被执行人建材有限公司已于1998年11月2日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其法人代表人下落不明。该公司的两幢厂房及约400平方米的招待所、餐厅,已被省高级法院判给某土木建筑工程公司所有。其他办公楼、简易仓库、土地使用权、传达室等财产,由市中院执行裁定移交给权利人市农村信用社所有。建材公司已根本无财产可执行。

分析:

建筑公司虽然胜诉,但是工程款已无法追回,造成这种情况是由于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未做好前期工作,对建设方的社会信誉与经济实力缺乏了解,为承包工程埋下极大的隐患,最后造成恶果。该案例带有普遍性。新“合同法”规定不能采用工程留置权。因此,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工程款拖欠,应设定具有偿还能力的“保证人”或设定有效的“抵押”手段等。其次,签订合同条款时把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加以设防。首先,认真考察对方,了解对方的情况;另一方面设想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尽量在合同中加以设定,使合同尽量完备和严密。一旦发生纠纷引起诉讼,设定协议管辖条款,由原告方的法院受理,为今后胜诉打下基础。

案例二:

2005年1月31日,江苏某建筑公司(原告)与天津某科技建材有限公司(被告)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原告将南京某机电研究中心的环氧树脂自流地坪工程交由被告施工,合同价款247028.65元,付款方式为订立合同3日内付30%,施工完工3日内付30%,验收合格3日内付35%,质保期届满后3日内付5%,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的两年。违约责任:逾期完工或逾期付款,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一方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协议,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40%的违约金。

合同订立后,双方又与同年3月12日订立补充协议,增加施工面积,将合同价款调整为401942.05元,其余条款按原合同履行。原告于同年3月7日、27日分别向被告支付预付款90000元、30582.62元。同年4月,被告对承揽工程进行施工。同年5月7日,该工程监理单位向被告发出通知单,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原告在监理单上回复被告,要求被告进行整改,且告知其在2005年5月15日完成施工,但被告未见行动。5月9日,被告完成样板间后,因施工颜色与提供业主选色的色长颜色不一致,经建设方重新选择颜色后,原告致函要求被告迅速组织材料施工。因双方对重新选色后的施工问题产生争议,双方未能协商一致。6月 4日,被告撤出施工现场。后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施工合同,逾期,被告并未继续施工。6月27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施工协议及补充协议,交付在建工程,返还工程款及支付违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案情简介:

2006年10月15日,原告(甲方)与被告(乙方)签订砼泵租赁合同,约定:乙方因工程需要租用甲方的砼泵,施工地址为京良环岛南侧;租赁方式及价格为方租,每立方米10元;结算方式为月结,按小票方量计算,每两个月结算70%,结构封顶后,剩余未付款一个月内全部结清;双方同时还约定了其他权利义务。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了租赁物。被告先后向原告支付了部分租赁费。2007年7月5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一份还款协议书,内容为:被告欠原告地泵租赁费74225元,被告保证在2007年7月25日全部结清,如不按日期还款,按每天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同时刘吉安为该笔债务进行了担保。该协议签订后,被告并未依约及时履行付款义务。被告至今尚欠原告租赁费74225元。

法院判决: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及还款协议均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被告在接受原告提供的租赁物后,未能依约及时履行给付租赁费的义务,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拖欠租赁费及相应违约金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证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应视为其自愿放弃民事诉讼权利。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华英兴业商贸有限公司租赁费七万四千二百二十五元。

二、被告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华英兴业商贸有限公司违约金十四万二千五百一十二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二千二百七十六元,由被告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在签订租赁合同了后又签订了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也是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意思表现,所以也是合法有效,只是这两个合同之间是有着内在联系的特殊合同,还款协议是原租赁合同的从合同,两者之间是主从关系。

但是,不管是主合同还是从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不违法就都是合法有效的,当事人必须遵守,依据双方的约定以及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尤其必须及时履行各自的义务,不然就构成违约,必须承担违约的处罚后果。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本案的被告作为该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必须按照双方的约定交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所以,其后,本案的被告没有在约定日期交付租金,已经违约。而后,本案的原告再次和被告达成约定达成还款协议,属于权利主张时期的重新计算,而这次被告在此没有履行交付租金的义务,从对主合同的违约到从合同的违约,所以出租人(即本案的原告)有权利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从另一个层面讲,原被告之间签订时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的性质为租赁合同,那么多出租人来说交付租赁物是主合同义务,而对承租人被告来说,交付租金是主合同义务,那么现在在原告已经履行了交付主合同租赁物的义务后,被告就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租金的'义务,现在被告违反约定,不交付租金或者说不及时履行交付租金的义务,就必须承担从合同规定的处罚责任,按每天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和租金。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被盖必须履行自己交付租金的义务。

另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的被告不仅没有按期交付租金,且在该案的审理也没有出庭应诉辩称,所以承担违约责任是必然的。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签订合同时往往都会对违约行为进行约束,违约金是对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惩罚的约束。在合同中,违约金条款能使合同当事人在不遵守合同要求的情况下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因此其具有广泛地被人们接受的法律上的正义性,成为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在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对“违约金”的`约定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使约定的违约金无法通过诉讼要求违约方全部履行。那么合同当事人应该如何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指导我们在订立违约金条款时要把握好三个因素:一是违约行为可能带来的直接损失,这是确定违约金数额的基础;二是违约行为可能造成的可以获得的利益的减少;三是违约金最高额不能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的因违约行为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只有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才能合情,合理,合法地决定违约金数额的大小,使所订立的违约金条款发挥应有的功效。

从法律条文的表述上,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的立法意图是补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为主,而处罚违约行为的作用为辅,要求处罚幅度不能过分高于损失,订立过高的违约金数额在法律上受到一定的制约。当违约金数额不合理时,当事人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调整。因此,人们在订立合同时必须清楚法律不保护过高的违约金数额。当事人如果漠视法律的这种制约,不仅实现不了订立违约金的目的,同时为以后解决纠纷增加了时间和诉讼上的成本。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自xx月xx日来到xxxx催收与反欺诈部这个大家庭。首先学习了我处贷后催收工作的相关知识,及岗前各位同事的指导和总部的催收培训。然后正式上岗催收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我秉着一边向优秀的同事学习,一边自我总结的工作原则。说说我的认识。

首先、催收能力有待很大的提高,我们是直催部门不是总部电催部门,如果我们的水平还停留在提醒式催收的'水平那我们部门就没有存在的竞争力了。我们的另外一个优势就是能落地上门催收,各家银行各家催收公司都在实施上门催收如果不能有过人的技巧怎能保证优先挽回我行的损失。

其次、催收的技巧问题,我们在催收中总会用到交通银行北京办事处司法组这个称谓,首先我们的法律知识要学习,民事诉讼流程、诉讼费、罚金、强制执行、支付令、刑事诉讼流程、刑法条款、刑事处罚后果。如果这些基本知识都不能掌握牢了,轻则客户认为你不专业、重则认为你是骗子。在催收中我们的客户90%以上都是换了单位住宅,怎么能掌握客户的现在资料。对于很多我不是不还就是没钱这种客户我们怎么能督促他想办法把钱还上等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不断的学习。

再次、思想认识要改变,催收也是销售的一种。以前觉得催收就是要账谁要回来的多谁的任务完成的好就是优秀的了。我们直催部门也是银行的一个窗口部门,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银行的形象。我们不但是催收也是客服。最后、我对我们行的催收工作的疑问。

1、我们的外访考核每月25单,如果我只是为了完成这个任务去外访,我可以把明知道无效的地址集中外访一遍,快又简单。

2、我们做的都是一手直催案件,但是我这两个月都会收到很多180+的账户并且金额大无催收记录,这样的案件我是否可以认为是电催的失职或者就不是一手案件呢?

3、很多的欺诈案件按正常案件委托给我们是否有点不公平?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半年来,在分局党委和大队中队的统一领导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严格遵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xx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政治坚定、执法公正,努力为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不断向先进典型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而且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半年来,在大队中队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名,调解纠纷300余起.抢险救灾十余起为人民群众挽回财产损失数万元。心得体会范文同时在自己上班期间加强巡逻摸索一套防“两抢”的工作方式,做到少发“两抢”严防恶性案件发生,在半年上班期间无恶性案件发生,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巡逻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净化了巡逻辖区社会风气。

二、思想政治方面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三、廉政建设方面

回顾半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

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时情绪过于急躁,这是自己政治素质还不够高的.表现。

四、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入党申请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针对以上问题,我为明年确定了努力方向是: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用周部长四句话为行动指南,以新世纪、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每个人都拥有美丽的青春,有的人把青春献给了三尺讲台,有的人把青春献给了雪山哨所,有的人把青春献给了救死扶伤......他们都是快乐而幸福的。而我,一个普通的派出所辅警,也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一路寻找着自己简单的快乐、平凡的幸福。

20xx年的我,已经从学校毕业出来在社会上打拼了一年了。一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不过我认为已经足以让我认识到了这个社会有多现实。我认为我是被上天眷顾的人,就在20xx年3月30日,我到了翁堵派出所当一名辅警。这个我从小就向往的神秘单位,在我还是学生的时候,偶尔看到电视里的那些警察叔叔阿姨的飒爽英姿,心里总是无比的神往。而如今,我也很荣幸的加入这个集体,这让我激动不已。

20xx年4月1日,是我到派出所工作的第一天,跟所领导和同事认识过后,我被分到了派出所办证大厅,和一名同事学习一些常规工作的处理方法和来所办事群众的接待工作。当时,我怀着激动和期待投入到了工作当中。

记得我出的第一个警也是在4月1日当天晚上。当时我跟同事们都在值班室值班,突然接到报警电话称:“在管粮寨出去一点的地方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还有一辆轿车翻到了车路下边,喊驾驶员没有回应,不知道里面情况怎么样了。”当晚,我怀着紧张的心情跟着同事们一起到了事故现场,看着同事们娴熟的处理着事故现场,我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转眼,我到派出所半年多的时间了,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跟着我们派出所的民警出了多少警,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夫妻矛盾、邻里纠纷等等。我也从什么也不会变成什么事情都可以处理一些。而每当我处理完毕一件事情,心里总会感觉很舒服,在群众的眼光中感觉很自豪。

辅警,是公安机关以合同形式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他们没有独立的执法权。然而,这一系列造成了在一些人的心里辅警地位比较低的问题。在这半年多的时间里,我也因此而经历了许多烦恼的事情。在处理事情的时候被质疑,在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被群众以身份问题中伤。我也曾失落过,也曾消极怠工过,甚至我曾怀疑过自己来这里是不是进错了门。这里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真的.很迷茫,想不通我做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甚至在这条路上萌生过退意。

“红尘紫陌落清溪,紫竹自生情”。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是一首诗、一曲歌、一阕宋词,一片荡气回肠的故事,跌宕起伏。记得著名作家刘心武说过这样一句话:“不要指望麻雀会飞得很高,高处的天空,那是鹰的领地。麻雀如果摆正自己的位置,它照样会过得很幸福。”我不知道刘心武是个怎么样的人,不过我很喜欢他这句话。人各有异,想法也各有不同,不过摆正自己的位置,不管别人说什么,尽力做好自己的事情,我觉得这就够了。我学会了尽全力去做好任何一件事情,不管别人有什么想法、有什么看法,不管别人说什么好听或者难听的话,我都努力去把事情做好,把事情办得不失准则而又让群众满意。

半年时光,说短不过转眼,说长却也是200多个日夜。经过半年多的学习,我渐渐的明白派出所日常工作的复杂多变是难以预料的。但是,经过多次的学习使得我积累更多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从了解到熟悉、从不会到会,从不懂到懂,这其中学习到的知识是书本所学不到的,这都是老同志用工作经验传导的,从而使得我在开展工作中游刃有余。现在,我也开始喜欢上了辅警这份工作了,我相信,在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在派出所领导和民警的带领下,我再不会像最初的茫然,我的工作一定会越做越好。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借款单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单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保证单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Υ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δ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公司住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公司住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现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自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权随时对资金去向向甲方索取书面说明。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税后_____%,即借款总额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利息在所借款项到账后当场以现金或现金划账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时支付利息,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当场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后有效,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并可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节日祝福网 zR120.cOm]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的担保合同。第七条甲方保证

归还期限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3、甲方保证: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东变更而失效,无任何欺诈行为,并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借资金到期后,若不履行承诺,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还款,愿接受下列处治:乙方凭本借款合同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我公司追索,我方无条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乙方可凭此借款合同依法冻结我公司的银行帐户;借款合同转为我方欠乙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款项并按该借款总额加收每天1%的滞纳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4、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1%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1%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评估及公证事宜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需要进行评估的,可由双方共同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且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内容的需在乙方所在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或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一、(不定项选择题)

甲国公民库克被甲国刑事追诉,现在中国居留,甲国向中国请求引渡库克,中国和甲国间无引渡条约。关于引渡事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国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是中国准予引渡的条件之一

B.由于库克健康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中国可以拒绝引渡

C.根据中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D.根据甲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第92题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引渡法》第7条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准予引渡:

(一)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

(二)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对于引渡请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多种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种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就可以对上述各种犯罪准予引渡。所以,A选项正确。

第8条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或者巳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

(三)因政治犯罪而请求引渡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给予被请求引渡人受庇护权利的;

(四)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巳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

(七)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

(八)请求国根据缺席判决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人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C选项正确,D选项正确。

第9条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引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辖权,并且对被请求引渡人正在进行刑事诉讼或者准备提起刑事诉讼的;

(二)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的。B选项正确。

二、(不定项选择题)

迅辉制药股份公司主要生产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指令保管员韩某采用不登记入库、销售人员打白条领取产品的方法销售,逃避缴税65万元。迅辉公司及陆某以逃税罪被起诉到法院。

可以作为迅辉公司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的是:

A.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

B.被单位委托的职工王某

C.保管员韩某

D.公司副经理李某

【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92题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9条的規定,本题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属于被指控单位犯罪的交接责任人员,无法作为诉讼代表人,选项A错误。被告单位委托的职エ王某可以作为诉讼代表人,选项B正确。保管员韩某作为案件知情人,负有作证的义务,无法作为诉讼代表人,选项C错误。公司副经理李某并不是被告単位委托的其他负责人,不能作为诉讼代表人,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选B。

三、(不定项选择题)

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资200万元,于2011年4月设立“高田丁科技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从事软件科技的开发与投资。其中高崎出资160万元,田、丁分别出资20万元,由高崎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2012年6月,丁福为向钟冉借钱,作为担保方式,而将自己的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给钟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就该出质行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决权

B.就该出质行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决权

C.在丁福伪称已获高、田二人同意,而钟冉又是善意时,钟冉善意取得该质权

D.在丁福未履行还款义务,如钟冉享有质权并主张以拍卖方式实现时,高、田二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第92题

【正确答案】AD

【解析】

由于合伙人丁福的出质行为实际上未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其行为无效,因此即使钟冉是善意的,也不能取得质权,只能获得

赔偿。因此,A正确,C错误。

权利出质仅满足合伙人一致同意即生效,所以B也错误。

依《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D正确。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一、单项选择题:

1、江夏公司与飞天建筑公司订立了由飞天公司承建江夏公司办公楼的合同。关于此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

A、如果勘察单位违约未按期提供勘察文件,造成工期延误,江夏公司应当对飞天公司的停工、窝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飞天公司经江夏公司同意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常山建筑队,但对工程质量应由飞天公司对江夏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C、江夏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造成对飞天公司的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江夏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飞天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飞天公司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办公楼依法拍卖,并就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李某是天天食品有限公司的推销员,因违反财务纪律被天天食品有限公司解聘。天天食品有限公司要求李某交回其所持有的已加盖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和介绍信。李某谎称这些材料已经遗失。后李某持天天公司的空白合同书和介绍信,以天天食品公司的名义与太阳副食品商场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设签订合同时,太阳副食品商场已经知道李某被天天公司解聘。关于此合同的效力,正确的说法是:

A、此合同无效;

B、合同对天天食品有限公司不发生效力;

C、太阳副食品商场有权催告天天公司在一个月内对合同追认;

D、太阳副食品商场有权在天天公司追认前撤销合同;

3、下列合同条款无效:

A、约定因过错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

B、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C、格式合同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D、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

4、甲公司因无出口自营权,委托乙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其产品,乙外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国外买方订立了出口合同,并且未向买方透露代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如买方不支付货款,乙公司应当向委托人披露该买方,但甲公司不得直接向买方行使权利;

B、如因为甲公司的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买方损失,乙公司应当对外承担责任后向甲公司追偿;

C、如买方不支付货款,乙公司应当向委托人披露该买方,甲公司因此可以直接向买方行使合同权利;

D、如因为甲公司的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买方损失,乙公司应当向买方披露甲公司,甲公司即直接对买方承担责任;

5、某甲将家用电器交乙寄卖商行出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除非某甲授权或事后追认,乙寄卖商行不得自己买入该家用电器;

B、乙寄卖商行以高于某甲指定的价格卖出该家用电器,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高出部分归乙寄卖商行;

C、乙寄卖商行将家用电器卖给某丙,某丙未支付价款,某甲应当直接向某丙要求支付价款;

D、乙寄卖商行已经售出部分家用电器,某甲逾期不支付报酬的,乙寄卖商行可留置其余家用电器;

6、下列关于居间人的权利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A、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B、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且应当自行负担居间活动的费用;

C、因居间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是:

A、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B、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经出卖人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支付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C、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一方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下列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出租人和承租人对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没有约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B、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不支付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但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C、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租赁期间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但出租人对变卖租赁物所得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D、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买卖合同,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3、农民某甲去外地经商,将其青骡一头留给岳父某乙使用。甲在经商地事业得意,已无返乡务农之意。乙年事已高,青骡遂派不上用场,且需饲养照料,乙既无力负担,又以为养而无用,颇不经济。于是与某丙约定将青骡以公道价格卖给某丙。关于此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如经某甲追认有效;

B、如合同签订后,某甲将青骡赠与某乙,则合同有效;

C、如某丙订立合同时知道该青骡是某甲的,则合同无效;

D、如该青骡已经交付给某丙,则合同有效;

4、甲、乙二人是好友,现年均为17岁,甲已经参加工作,乙还在高中读书。乙继承了巨额遗产,欲委托甲投资,遂与甲订立合同,约定乙出资5万元,委托甲投资,投资所得收益甲可取得20%。关于此合同的效力,正确的说法是:

A、甲、乙的父母均追认时,合同有效;

B、乙的父母追认时,合同有效;

C、甲可催告乙的父母在一个月内追认合同,如到期乙的父母未作表示,则合同无效;

D、在乙的父母追认之前,甲有权撤销合同;

5、合同当事人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应当在下列地点履行:

A、借款合同在贷款人住所地履行;

B、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在受赠人住所地履行;

C、动产租赁合同在租赁物所在地履行;

D、承揽合同在承揽人住所地履行;

6、下列情况下,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A、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B、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

C、债权人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

D、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使债务难以履行的;

7、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购销化工原料的合同,约定8月5日前交货。8月1日,甲公司听说乙公司已经濒临破产,于是决定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乙公司,要求其提供适当担保,乙公司答复上述说法纯属谣传,拒绝提供担保,并要求甲公司如期履行合同。甲公司坚持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因急需货物,无奈之下,向甲公司提供了银行出具的保证书。甲公司于8月10日办理了铁路托运手续,当日发货。8月11日,特大洪水袭来,载货列车脱轨,车上所载化工原料全部报废,现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A、货物灭失的损失由甲公司承担;

B、货物灭失的损失由乙公司承担;

C、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不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8、下列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不能要求其实际履行:

A、标的物为特定物的,该物已经灭失;

B、标的物为特定物的,第三人已经取得该物的所有权;

C、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D、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提出的咨询报告未达到约定的要求;

三、案例不定项选择题:

(一)1-8东方公司得知国外某公司求购中国仿古家具,遂与该公司联系洽谈出口家具业务。双方经协商,确定了合同的内容。但因为东方公司无出口权,所以委托明珠外贸公司代理该批家具出口业务,并将此情况通知了国外某公司。明珠公司按照东方公司与国外某公司事先确定的合同内容以自己的.名义与该外国公司签订了中国仿古家具出口合同。为履行该合同,东方公司委托某工艺美术研究所研究员胡某为该批家具设计图样,但合同中没有约定该设计方案著作权的归属。胡某按要求如期完成了设计任务,将设计图纸交给东方公司。东方公司与长江、黄河两家具厂签订了加工家具合同,由长江厂、黄河厂共同承接该批家具加工工作,二厂各自承担的部分由二厂自行约定。合同约定:由东方公司提供所需木料和图纸,并约定加工期为每批木料运到后三个月。随后,东方公司又通过信函与南方公司达成协议,由南方公司向东方公司供应特定规格木材若干方,履行期限为双方签订书面确认书之后六个月内,分三批交货;全部木材运到后10日内付款。双方尚未签订确认书,南方公司即将第一批木材通过铁路发运往东方公司所在城市,并发电报告知东方公司装运日期。木材运到,东方公司及时提货,验收后交给长江、黄河二厂,长江、黄河二厂随即开始加工。长江厂如期完成了工作,并经东方公司检验合格。黄河厂在加工过程中,发现部分木材规格与图纸要求不符,遂通知东方公司更换木材或者修改图纸。等候东方公司答复期间,黄河厂因为场地狭小,将不合格部分的木材存放在邻近小学的操场上,由该小学无偿代为保管。10天后,该小学失火,木材全部被焚毁。黄河公司已完成加工的家具经东方公司检验大部不合格。此时,东方公司得知南方公司发运的第二批木材在运输途中失火被焚毁。东方公司立即要求南方公司补交第二批木材和第一批木材不合格的部分,否则即解除合同。南方公司拒绝东方公司的要求,并且要求东方公司立即支付前两批木材价款,并宣布在收到价款之前中止履行第三批木材。由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已满,南方公司尚未发运第三批木材,东方公司认为出口合同已经无法如期履行,即通知明珠外贸代理公司要求外方延长合同履行期,遭外方拒绝。设本案所涉及合同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问:

1、如果仿古家具出口合同履行期已经届满,货物尚未装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国外某公司有权宣布解除合同;

B、国外某公司有权要求出口方在合理期间内履行合同;

C、如果出口方在国外某公司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合同,国外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如果国外某公司已经接受了出口方支付的逾期履行违约金,则丧失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

2、关于国外某公司主张权利的对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国外某公司应当向东方公司主张权利;

B、国外某公司应当向明珠外贸代理公司主张权利;

C、国外某公司可以选择向东方公司或者明珠外贸代理公司主张权利,但一旦选择则不能变更;

D、国外某公司可以同时向东方公司和明珠外贸代理公司主张权利,东方公司和明珠代理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下列东方公司和南方公司关于木材购销合同纠纷的主张,正确的是:

A、东方公司认为该合同未成立,因为双方未按约定签订确认书;

B、南方公司认为该合同已成立,因为东方公司已接受了南方公司的履行

C、东方公司认为南方公司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构成违约;

D、南方公司认为其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不构成违约;

4、在东方公司和南方公司的木材购销合同纠纷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南方公司所交第一批木材部分不合格,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南方公司所交第一批木材应依法被视为合格;

C、设南方公司经东方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第三批木材,则东方公司有权就第三批木材解除合同;

D、设南方公司经东方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第三批木材,则东方公司有权就全部三批木材解除合同;

5、关于在小学操场上焚毁的部分木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设失火是因不可抗力造成,则损失应由东方公司自行承担;

B、设小学对木材保管不善,则小学应当对黄河厂承担责任;

C、设小学对木材保管不善,则黄河厂应当对东方公司承担责任;

D、设小学对失火有过错,则东方公司有权要求小学承担责任;

6、关于在运输途中焚毁的部分木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如失火原因无法查明,则承运人应当对南方公司承担责任;

B、如失火原因无法查明,则承运人不对南方公司承担责任;

C、如失火是因不可抗力造成,则损失由东方公司承担;

D、如失火是因不可抗力造成,则损失由南方公司承担;

7、关于东方公司与长江、黄河二厂的家具加工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东方公司只能要求黄河厂承担违约责任;

B、东方公司不能要求长江厂承担违约责任;

C、长江、黄河二厂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D、长江、黄河二厂应当依他们之间的约定对东方公司承担责任;

8、设长江厂按照东方公司提供的家具图样,另行加工了一批家具,在市场上出售,则:

A、侵犯了东方公司的著作权;

B、侵犯了胡某的著作权;

C、侵犯了某工艺美术研究所的著作权;

D、不构成侵权;

◆ 抵押企业合同纠纷案例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丁公司,乙公司占丁公司全部股份的70%,乙公司的总经理陈某为丁公司的董事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根据丁公司章程的规定,丁公司向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B.丁公司对甲公司提供担保的,乙公司不得参与表决

C.甲公司是丁公司的控股股东

D.丁公司拟转让设备,甲公司授意陈某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将设备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对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甲公司通过投资关系能够实际支配丁公司,根据《公司法》第217条第3项的规定,甲公司是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是丁公司的股东,所以C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2.甲、乙、丙分别出资15万元、20万元和70万元成立了一家化工产品加工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产品非常畅销,所以打算扩大再生产,于是又吸收丁的现金出资30万元。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作为丙出资的房产价值仅有30万元。又查明,丙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有3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丙以现有的3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等到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再行补足

B.丙以现有的3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C.丙以现有的3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D.丙以现有的3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此题关键是要掌握丙出资不实发生在公司成立时,而此时丁尚未入股,所以丁不承担责任,由原出资人对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3.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哪一项表述符合法律规定?( )

A.甲一人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

B.乙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C.丙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主席由2/3以上的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D.丁公司章程规定监事每届任期可以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根据《公司法》第52条的规定,可知A项表述正确C项错误,不选根据《公司法》第53条的规定,可知D项表述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可知B项说法错误,不选

4.张某和王某出资设立了利华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持有公司95%的股份,王某持有5%的股份。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张某为公司的执行董事,李某为公司监事。王某发现张某将公司设备低价转让给其朋友开办的公司,王某向李某书面反映,但李某不予理睬,30天后也未采取任何措施,王某应当如何保护自己和公司的权益?( )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张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根据《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王某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王某无权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王某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所以D选项正确

5.下列有关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公司合并或分立均需由公司权力机关作出决议

B.公司合并或分立均经过清算程序

C.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合并产生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效力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根据《公司法》第37~38条、第99条、第104条的规定,A项正确《公司法》第177条规定说明C项正确公司在解散时才需经过清算程序,公司合并或分立时不须清算,B项错误《公司法》第175条规定说明D项正确故本题当选选项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