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线电缆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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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电线电缆买卖合同书正文内容
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公司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
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买受方在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价格
第4条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签约后支付总价的定金
4.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____%的货款
4.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第5条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进行。
第6条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卖方: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 电线电缆合同 ▣
电线电缆购销合同,是指双方在明确交付条件、价格、质量等事项的基础上,签订的关于电线电缆购销交易的协议。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电线电缆作为传电、传感信号、传输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所必需的重要物品,其作用不可谓不重要。而电线电缆购销合同则是保障双方利益的法律文件,对电缆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合同的基本条款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合同应规定产品购买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2.质量标准:合同明确规定买卖双方裁定的质量标准及各项技术参数,如外观质量、机械性能、电气性能、耐热、耐湿、防馈等级、绝缘材料和电缆的尺寸等。
3.交货期:合同规定交货时间及发货地点,如在规定的交货期内未能按约交货的,由违约方按约定赔偿,承担因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4.交货方式:交货应采取现场直接发货或装车配送,无论何种情况,在装载、卸载、运输途中造成的缺损、损坏、遗失,由发货方负责赔偿。
5.价格与结算方式:在价格方面,合同应该明确标明成交价格、计价单位及币种。结算方式应规定付款时间、方式及账户。
二、合同的特殊条款
1.包装方式:合同明确产品包装方式及数量。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以确保产品防潮、防爆、防污染,保护产品质量,在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受损。
2.验收标准:合同规定买方验收电线电缆。买方有权对货物的数量、质量、封装、各项技术参数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货物不得交付。
3.保修期与服务:对于质量问题,供方应主动承担修补或更换责任,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在保修期内进行相应的维修、换货处理。
三、合同法律意义
1.保险责任: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或相关责任原则应由买卖双方按照保险法和合同规定予以承担。
2.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和地点交付承诺的货物,买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所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3.知识产权:为防治知识产权问题,电线电缆的交易双方应在合同中提及知识产权问题,以避免相关的法律纠纷。
总之,电线电缆购销合同的签订不仅是买卖双方的商业往来,更是经济活动保护方案,是一份承载信守诺言、同心协力达成共识的法律文书。
▣ 电线电缆合同 ▣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特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一、乙方为甲方架设一条单回路三把锁电站至朝阳电站35KV的输电线路,施工地点位于竹溪县丰溪镇,线路全长初测为 公里左右,具体计价长度以完工后实际测得数据为准。
二、甲乙双方商定:在线路选用材料设备和施工作业时,将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的规定,对于本合同中未标明相关参数的,均以《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相关条文的参数为准。
三、本工程按总价全包的.方式,以每公里 元(小写 元)的含税价格承包给乙方,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由甲方自行购买的设备材料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规范施工作业,如因施工不当等各种原因造成费用增加由乙方自负。
四、双方约定:开工后 天内甲方不予付款,乙方自行解决相关材料、施工设备及工人工资、生活费等。工程进行到第天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中的 元(小写: 元),余款在工程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承包费,但因工程质量不过关而返工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追加费用。
五、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自行购买架空线路所需的导线、拉线、绝缘子、金具、门塔架等材料。其他施工用具、水泥、砂等由乙方自备。
六、乙方对本输电线路的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监督指导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制度以及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甲方不再派出安全监督人员,但有权随时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对于乙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者违章作业行为,甲方有权制止或者要求乙方消除隐患,必要时有权要求停止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对于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交通及机械、设备事故等,均由乙方单方面完全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乙方对本输电线路的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乙方应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线路通电后的安全。因质量不过关而造成用电工程中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应由乙方负责。双方约定:线路交工后一年内为质量保修期。
八、除安全施工外,乙方还应文明施工,避免与施工作业地域及周边其他人员发生纠纷,因乙方自己的原因引发纠纷而造成耽误工期、损失财产、人身伤害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九、双方约定: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前完工。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日期完成工程,因特殊原因需要延后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完工日期,若延后较短时间,可不签订新协议;若延后时间较长,双方应签订备忘协议。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施工期间,乙方不得找借口终止施工,若中途无故停止施工,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并有权拒绝结算承包费;已支付的承包费,甲方有权索回,乙方拒绝归还的,甲方有权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十、线路完工后交付前,乙方应做好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各种器材丢失、损害由乙方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双方约定违约金数额为元(小写:元)。违反本合同条款未造成现实损失的,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行为造成现实损失的,违约方除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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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电缆电线采购合同通用版正文内容
出卖人:XX公司
签订地点:____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有限公司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总价为192.5014 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
的生产许可证,并有____市、____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XXX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甲方:乙方:日期
▣ 电线电缆合同 ▣
三、供货时间、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 甲方在需要进货前7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安排生产及发货事宜。
2、供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施工工地,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存放场地自行卸货、存放,经监理、甲方和乙方三方共同对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验收后方能交货。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费用:产品必须有原厂包装且保证产品不受损害,电缆轴由乙方回收,包装、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付款;全部电缆到工地后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取得复检报告后甲方付至合同总价的;工程竣工验收甲方付至乙方全部供货金额的余全部货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质保期满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2、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每种型号实际米数供货 ,为方便甲方施工,电缆到工地验收时不能出现负公差,如有负公差,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生产、运输前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对产品进行监造、监装、监运,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3、乙方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一式肆份。
4、交货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商标品牌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型号、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2、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货而影响甲方施工进展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八、合同争议: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由于 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 工程施工用电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电缆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注:此价已包含制作、包装、运到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地的运费、装卸费、检验检测等费用及税金和利润等,该单价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
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并且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
GB/T 2951.12-2008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 12706.1-2008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 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 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按规定经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复检合格,每种规格电缆均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间均不能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得大于-0.5%。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2、交货地点: 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地。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可以拒收、退货,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千分之五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电缆材料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电缆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 千分之五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 五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 电线电缆合同 ▣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款及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第二条:质量技术标准
1、所订产品按国家相关规定-______B/Q标准生产、检验和验收。
2、超出相应国标以外的特殊产品订货,需方应在附件中注明具体要求,由供方试制和开发生产。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由承担运输方负责,货物在交付需方后到敷设安装前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坏,由需方负责。
4、需方在安装敷设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操作安装规程进行安装敷设,违章敷设责任自负。
第三条: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应按相应产品标准中的检验条款进行验收。
2、交货后五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需方已认定供方提供的产品符合要求。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到站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供方负责。
第五条:包装物种类及回收
1、电缆或超长橡、塑线用铁木盘包装。铁木包装盘依据不同规格收取需方押金,使用完后依据其损伤程度给予50-100%的退盘金。
2、其它特殊要求的包装及包装费用应在附表中规定详细。
第六条:合理情况(含下列情况的产品):每一规格的交货长度不得超过或小于订货长度2米。
第七条:结算方式和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需方必须向供方支付________万元,作为订金,供方收到订金后合同生效。交(提)货的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2、预付30%的货款,货到工地现场后付清全部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赔付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向供方赔付总货款每日万之五的违约金。
第九条: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优选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提起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份,供需双方各执份。
供方名称(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供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需方名称(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需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
▣ 电线电缆合同 ▣
一、合同双方
供方: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
需方: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
鉴于供方具备电线电缆供货能力,需方有购买电线电缆的需求,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二、货物详情
1. 名称:电线电缆
2. 规格型号:根据需方提供的参数,规格型号如下:
电线型号:XXX
电线规格:XXX
电缆型号:XXX
电缆规格:XXX
3. 数量:根据需方的采购需求,双方商定购买数量如下:
电线数量:XXX根/米
电缆数量:XXX根/米
4. 交付时间: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交付至需方所指定的交付地点。
三、价格及支付条件
1. 价格:根据双方友好协商,货物的价格为XXX元。
2. 支付条件:需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四、质量与检验
1. 质量标准: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2. 检验要求:需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检验,如需方发现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可拒绝接收。
3. 质量异议:如需方对货物的质量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供方应及时处理并解决。
五、交付及验收
1. 交付方式:货物交付应符合需方提出的交付方案,双方应协商确定具体的交付方式。
2. 验收标准:需方应对所收到的货物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签署接收单。
六、违约责任
1. 供方违约情况:如供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或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供方重新交付合格的货物。
2. 需方违约情况:如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或未按时接收货物,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供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双方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 电线电缆合同 ▣
甲方,
乙方,
为更好地开拓市场,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现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经销甲方生产的“纵览牌”系列产品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授权、期限及任务
1、甲方授权乙方为纵览牌电线电缆(不含“纵览牌防火家装线”)系列产品的 工程 经销商,负责以上产品在 广西 省(自治区) 南宁 市区域内(含下属各县、区、乡镇)分销网点的工程建设项目销售及竞标等相关业务事宜。
2、授权期限等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 2018 年 1 月_ 1 日起至 2018 年_12 月_31日止。
3、乙方在授权经销内完成销售任务 万元,月均销量不低于 万元。
二、甲方的职责
1、甲方保证生产的电线电缆系列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
2、甲方产品出厂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产品“三包”及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协助乙方实施投标工作,并提供厂家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4、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及时安排生产发货;
5、如遇原、辅材料涨落,产品价格变动,甲方调价后须及时向乙方公布调价信息,乙方在收到甲方调价信息后,按照新的价格结算。
三、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积极推销甲方旗下的“纵览牌”电线电缆系列产品,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约定的销售任务。
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按时保质保量发货到乙方指定地点时,乙方及时安排卸货并承担卸货费用,并应当场验收该批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如有异议须于收货之时提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提交委托收货手续,如未提交的视为乙方已经收到货物)在甲方发货清单上签字的,即视为确认收到与发货清单上规格型号及数量一致的产品。
3、乙方独自承担所售出产品货款回收的风险和责任(包括乙方委托甲方以甲方名义直接与客户签定的合同所产生的货款),其风险与甲方无关,乙方仍然按本合同的约定与甲方结算货款。
4、乙方须认真配合甲方的对账需求,按月与甲方对账,并完成对账单的签章确认。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停止供货或单方中止合同。
5、乙方承诺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程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市场价格管控政策、区域管理政策、不低价销售、不窜区域供货,不向被甲方列为黑名单的客户供货。如有违反,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处罚,并同意甲方从销售折扣折让中扣除违规罚款,而且有权向乙方停止供货或单方中止合同。
四、双方履行合同中的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签订7日内,乙方将首批预存货款 万元打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方可生效。
(二)产品结算价格及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
经销产品预存货款金额销售结算价格优惠政策
“纵览牌”电线电缆系列产品( )万元享受甲方价格表下浮( )%
( )万元享受甲方价格表下浮( )%
( )万元享受甲方价格表下浮( )%
2、支付方式
(1)乙方采取预存货款进货的方式向甲方订购纵览线缆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按上表预存相应金额货款,可享受甲方按上表相应优惠政策进行销售开单结算,如当月或单次乙方向甲方进货金额超过预存货款金额,乙方须向甲方指定账户补齐货款金额方可按既定优惠政策提货,如乙方预存货款发货用完之后7日内乙方须再按上表选择相应的预付货款金额,方可享受相应的销售结算优惠政策;
(2)乙方向甲方已经下订单,且甲方已生产出货物成品的,,甲方通知乙方后5天内提完货物,如乙方逾期提货,甲方从第6天起向乙方收取每天元的仓储占用费;如乙方超过三个月仍未能安排提货的,甲方将向乙方发出扣款通知,优先从乙方的预存款或任何来款中扣回该笔货款。
(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产品订单和合同约定的结算价格给乙方(或客户)开具销售清单。如乙方需定制工程线缆等产品的,乙方应需向甲方支付定制货物总额的30%作为定金,定金也可从乙方预存货款中收取,如预存货款余额不足支付定金的,乙方应须足额向甲方补齐定金,交货前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甲方可以安排发货;如乙方中途变更或取消订单的,造成甲方已生产的定制类货物无法销售出去的,30%的定金将不予退回。
(三)市场管理约定
1、 项目信息备案管理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合理合法权益,对工程线缆销售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实行项目信息备案制。乙方需将销售中涉及的工程项目信息按甲方要求填写工程项目信息备案申请表,提交至甲方市场部申请备案,甲方在乙方提交的工程项目信息备案申请表的2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书面回复备案结果,如乙方备案通过,则甲方应对乙方报备的项目信息进行保护,并对乙方在已备案通过工程项目销售供货资格优先确立,如乙方备案申请未能通过,乙方在该项目的销售供货资格则不能确立,乙方应自行退出该项目的跟进工作。如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确认工程项目供货资格的情况下,出现直接或间接对该项目报低价,或者低价供货窜货等扰乱市场的行为造成其他经销商经济损失的,甲方视危害程度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100000元的罚款,罚款从乙方预付款中扣除,罚款用于补偿有该项目供货资格的经销商的损失。
乙方初次工程信息备案申请通过后,应积极与甲方沟通项目跟进情况,完善工程备案信息,如乙方在已报备的工程项目信息连续2个月跟进项目无进展,或已备案的项目信息无进一步更新,甲方有权调整或取消乙方在该项目的供货资格。
2 、工程项目报价及供货价格管理
乙方在经销甲方工程线缆产品的过程当中,对所有工程的询价、报价和实际的供货价格原则上不能低于甲方发布的出厂价格的8.8折,即不能低于甲方给予乙方的销售结算价格。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如在一些个别项目中实际供货价格可能会低于甲方设定的销售价格底价时,乙方须与甲方及时沟通并向甲方书面提交XX工程项目特殊价格供货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特殊价格供货,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底价结算,并以扰乱市场为由对乙方处以5000-20000元的罚款。罚款从乙方预存款中扣除。
3 、工程项目窜货销售管理
工程窜货的界定,乙方未通过工程信息备案或者未获得甲方关于工程项目供货资格认定的情况下,向甲方或甲方其他经销商已经在跟进备案的工程项目供应纵览相关工程线缆产品,数量金额超过10000元的,视为工程窜货行为,甲方有权对其处以5000-100000元的罚款。
非恶意工程销售窜货行为,乙方不知某项目为甲方或甲方其他经销商已备案成功,并在跟进或者已经在供货的情况下,向该工程项目直接间接供货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内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不大的,并在甲方获知其行为后通知其停止供货后能停止供货的,甲方认定乙方行为为非恶意工程窜货行为,对此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0元以内的罚款,或者免除处罚。
恶意工程窜货行为,乙方明知该项目是甲方或甲方其他经销商已经备案成功的或已经在供货当中的工程项目,而向该项目低价抢单供货金额超过10000元的,经甲方通知其停止低价抢单,停止供货行为仍然不听劝阻,继续直接或间接通过第三方低价供货,抢单等扰乱市场行为,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重大的,即认定为恶意工程窜货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0-100000元的处罚,罚款从乙方预存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取消经销权。
4 、工程项目备案跟进出现冲突协调机制
乙方在工程项目备案过程中或在跟进销售执行中发现与甲方其它经销商跟进的项目有冲突的,应须及时向区域管辖分公司经理报告、沟通。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项目冲突,由分公司经理协调解决。跨分公司区域的项目冲突,由市场分管领导协调裁定解决。甲方分公司经理和市场分管领导依据项目备案的先后,项目信息备案的更新和完善程度,各方参与项目销售公关的深入程度,成交的把握性,以及各方参与项目销售有无违规行为等几个维度来判定认定谁具有项目供货资格,一旦裁定,乙方须按甲方的裁定结果执行,或是合作对该争议项目进行共同开发,或是一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的介入该项目。如参与有冲突项目的任何一方不按甲方裁定结果执行,仍在针对该项目进行低价报价,低价供货,窜货等扰乱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对责任方进行5000-100000元的处罚,罚款从乙方预存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停止发货,取消合作关系。
(四)运费约定
1、广西区内南宁市外的,如乙方单次进货产品价值达到 20000元,甲方可代办托运并承担该笔
运费。
2、南宁市内单次送货价值2000元(含)及以上的,甲方可免费送货,但乙方应提前向甲方预约送货时间。
3、甲方发货装车费由甲方负责。货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地点,卸车费由乙方负责。非质量原因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退货时,装车费由乙方负责,货到甲方仓库的卸货费由甲方承担。
(五)下单,交货及退货约定
1、乙方所有订单均要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交给甲方订单计划部的销售内勤人员,所有订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所下订单后,甲方销售内勤核算好货款通知乙方,乙方付清货款后甲方给予发货。
3、乙方所下定单后,甲方已全部产出,超过原约定交货期三天乙方仍不能安排发货的,乙方应先付清此笔货款后委托甲方代为保管。如乙方不能主动付清此笔货款的,甲方将暂停发货,且乙方须按超期未付款金额每天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4、乙方定购电缆等定制产品时,下单时需支付30%的预付款订单方可生效,定金可从乙方预存款中收取,交货期从订单生效开始计算。
5、工程定制类产品非质量问题严禁退货,退单,如乙方定制的产品产出后,乙方未付完剩余货款,不提货,退单,甲方不退定制产品的定金。
6、工程线缆产品非质量原因一律不得退货。如经协商甲方同意接收退货的,退货价则一律按原进价的五折计算。
7、如有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经甲方检测认定后,甲方无条件退货。
(六)合同到期结算及其他约定
1、乙方在未支付完甲方所供货的货款之前,货物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协议期满时,乙方没有出现低价倾销、窜货等行为时,甲方给予结算当年预存款。
3、合同期满或各种原因合同中止执行时,乙方保证于合同中止执行7日内完成双方的对账,一个月内甲乙双方结清账款。
4、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区域保护政策、市场价格管控政策、禁止窜货管理政策及其他市场管理政策,如有违反,乙方同意相应的罚金由甲方自动从乙方预存货款中扣除。
5、协议期内甲方具有根据市场制定价格体系的绝对权力,甲方的价格体系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严格执行。如有调价,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努力组织销售活动,达到甲方考核目标。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的,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发货的,逾期一天按未发货部分总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保证
1、甲方保证乙方下年度总经销合同有优先签订权,但乙方必须超额完成当年任务数,并确保下年度任务数按上年实际完成数逐年递增;
2、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执行乙方义务。
七、合同解除条件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不能按时打款进货或连续两个季度未能达到约定销售任务额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结算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以终止发货、结清账款、终止合同的方式进行处理。
2、授权期满。
3、根据合同约定条款,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职责、保证,由另一方提出书面传真告知,一周内仍未纠正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中价格按甲方在合同期间内公布的价格体系表和计算办法为依据,甲方的价格体系表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合同签订当天双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传 真, 传 真,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户名,
税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电线电缆合同 ▣
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第六条、质量检测要求产品到达指定地点时需向甲方提供该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说明。 第七条、质量标准
1、产品质量确保达到国标等标准及呼和浩特供电局、内蒙古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验收要求并一次性通过验收,如达不到要求除全部免费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甲方同时对乙方进行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经济处罚。
2、如因乙方供应电缆质量原因造成爆炸、火灾、伤人等的全部后果、损失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中标人所供电缆长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若经发现有不及标准要求现象,中标人赔偿相应短少数量损失,并支付招标人100000元/次以上的违约金。
1、乙方必须保证:电缆材料在质保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故障,乙方应随叫随到及时免费更换。
2、协助招标人、监理及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材料的抽样送检,如因质量原因,造成检测不合格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1)签订合同后 ,预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
(3)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结算方式: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乙方所报的电缆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
1、若因乙方不能及时供货原因影响甲方工程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给予处罚,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元/天。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中要求不符,乙方必须无偿更换。
3、乙方应做好产品检验工作,并提供出具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报告,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每发现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5000元/次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种方式 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确认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开户行帐号支付货款,乙方出具收据,甲方付至合同总价95%,乙方出具发票。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及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二、 交货期限及要求:预付款到账后30天内供货方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发到需方指定的仓库或港口。运输费用有供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支付相应的预付款。
2、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乙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乙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 ,支付合同金额的85 %。
3、合同总金额的 15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4、甲方在乙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四、 包装要求:简易包装。
八、保修期限:一年内免费保修,终身维修,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
九、违约责任:此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合同交货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方需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同样生效。
▣ 电线电缆合同 ▣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的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电缆盘由供方及时回收,若有丢失需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七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按需方的要求按时运至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天(如有变化,以需方指定材料员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输过程中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2、按电线电缆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外观质量可当场检验,内在质量,需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以检测结果为验收依据。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货物运至工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20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2、供方供应的货物按需方指定的地点进场并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供方在收到货款后5天内开具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未开发票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供方供应的货物须经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20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需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超过5天不能交货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并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需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
3、供方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电缆的封端应严密,不允许有接头。XXX要求分色,其分色符合国家标准。
4、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供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需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因供方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____日 期:____日 期
▣ 电线电缆合同 ▣
合同编号:xxx
出卖人:xxx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xxx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xxx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201x年 x月 x 日x元整。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 的罚款。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帐号: 帐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 电线电缆合同 ▣
电线电缆自查报告为了确保公司电线电缆的安全运行,倡导全员参与管理的理念,公司组织了一次全面自查活动,特此撰写电线电缆自查报告。
一、自查目的
本次自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公司电线电缆的现状,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公司电线电缆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二、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的范围包括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和公共部位内的电线电缆设施。
三、自查内容
1.电线电缆的安装情况
检查了电线电缆的铺设和固定情况,确认了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了安全可靠。
2.电线电缆的标识情况
对电线电缆的标识情况进行了检查,确认了标识是否清晰,是否能够迅速识别,确保了安全运行。
3.电线电缆的保护措施
对电线电缆的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确认了电线电缆是否安装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4.电线电缆的检修情况
检查了电线电缆的检修情况,确保了对电线电缆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得到了实施并记录。
5.电线电缆的故障情况
检查了电线电缆的故障情况及处理情况,确认了安全事故发生后是否采取了正确的处理措施,并做到了及时检修和修理。
6.电线电缆的教育宣传
检查了电线电缆的教育宣传情况,对员工和访客的用电安全进行了宣传教育,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四、自查结果
本次电线电缆自查,未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和问题,但局部存在以下问题和隐患:
1. 仓库内存在多条老旧电线,需要及时更换。
2. 一些车间内的电线电缆标识不够明确,需要加强标识。
3. 库房内的电线电缆保护不够完善,需重新铺设和加强保护措施。
4. 一些车间内的电线电缆保养不及时,需要加强保养和维护。
五、自查建议
以上问题和隐患需要公司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
1. 对于老旧电线的更换,需要计划好更换时间,及时采取行动。
2. 需要对不明确的电线电缆标识进行重新标识,确保标识清晰、易于辨认。
3. 重新铺设需要更换保护的电线电缆,加强保护,确保电线电缆的安全运行。
4. 需要制定保养和维护计划,加强保养和维护,确保电线电缆的正确运行。
六、总结
本次电线电缆自查全面、系统、细致,充分发挥了全员参与的优势。自查后,公司进一步提高了对电线电缆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对电线电缆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和有效性,为公司电线电缆的安全运行提供了保障。
▣ 电线电缆合同 ▣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三、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埋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修饰工作。
第1.0.9条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第1.0.10条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第1.0.11条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
第2.0.1条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第2.0.2条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指示应符合要求。
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第2.0.3条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一、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三、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四、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要求且完好无损。
第2.0.4条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
一、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二、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三、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四、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五、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第2.0.5条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志应齐全,封端应严密。当有缺陷时,应及时处理。
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作记录,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第3.0.1条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硬质塑料管不得用在温度过高或过低的场所。
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第3.0.2条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二、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三、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沥青,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第3.0.3条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其内径尚不宜小于100mm。
第3.0.4条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第3.0.5条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二、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第3.0.6条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应对准。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二、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封焊。
第3.0.7条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第3.0.8条利用电缆的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有螺纹的管接头处,应用跳线焊接,再敷设电缆。
第3.0.9条敷设混凝土、陶土、石棉水泥等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电缆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不应小于0.5m。
二、电缆管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三、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4.0.1条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下料误差应在5mm范围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二、支架应焊接牢固,无显著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三、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
作特殊的防腐处理。
第4.0.2条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用表4.0.2的规定。但层间净距不应小于两倍电缆外径加10mm,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
表4.0.2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值(mm)
电缆类型和敷设特征 支(吊)架 桥架
控制电缆 120 200
电力电缆 10kV及以下(除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外) 150~200 250
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 200~250 300
35kV单芯
35kV三芯
110kV及以上,每层多于1根 300 350
110kV及以上,每层1根 250 300
电缆敷设于槽盒内 h+80 h+100
注: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第4.0.3条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各支架的同层横挡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应大于5mm。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表4.0.3的数值。
表4.0.3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
敷设方式 电缆隧道及夹层 电缆沟 吊架 桥架
最上层至沟顶或楼板 300~350 150~200 150~200 350~450
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 100~150 50~100 - 100~150
第4.0.4条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2/1000;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2/1000;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5/1000。
第4.0.5条电缆桥架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梯架(托盘)、电缆梯架(托盘)的支(吊)架、连接件和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二、电缆梯架(托盘)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4.0.6条梯架(托盘)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梯架(托盘)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螺母应位于梯架(托盘)的外侧。
铝合金梯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第4.0.7条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缝。
第4.0.8条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第4.0.9条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第五章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1.1条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要求。
二、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三、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与水底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四、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
五、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六、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七、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5.1.2条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
第5.1.3条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第5.1.4条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宜相同。
第5.1.5条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第5.1.6条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表5.1.6中所列数值。
表5.1.6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mm)
>电缆种类 >敷设方式
>水平 >垂直
>电力电缆 全塑型 >400 >1000
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压电缆 >800 >1500
class="MsoNormal">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 >1500 >2000>控制电缆 >800 >1000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第5.1.7条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第5.1.8条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最大位差,不应超过表5.1.8的规定,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适应于高位差的电缆。
表5.1.7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电缆型式 >多芯 >单芯
>控制电缆 >10D
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无铅包、钢铠护套 >10D
裸铅包护套 >15D
钢铠护套 >20D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0D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5D >20D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 >铅包 >30D
>铅包 有铠装 >15D >20D
无铠装 >20D
>自容式充油(铅包)电缆 >20D
注:表中D为电缆外径。
表5.1.8粘性油浸纸绝缘铅包电力电缆的最大允许敷设位差
电压(kV) 电缆护层结构 最大允许敷设位差(m)
1 无铠装 20
铠装 25
6~10 铠装或无铠装 15
35 铠装或无铠装 5
第5.1.9条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第5.1.10条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5.1.10的规定,充油电缆总拉力不应超过27kN。
表5.1.10电缆最大牵引强度(N/mm2)
牵引方式 牵引头 钢丝网套
受力部位 铜芯 铝芯 铅套 铝套 塑料护套
允许牵引强度 70 40 10 40 7
第5.1.11条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110kV及以上电缆或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
第5.1.12条在复杂的条件下用机构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敷设方法、线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配备敷设人员和机具。
第5.1.13条机械敷设电缆时,应在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引钢缆之间装设防捻器。
第5.1.14条110kV及以上电缆敷设时,转弯处的侧压力不应大于3kN/m。
第5.1.15条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在切断后,应将端头立即铅封;塑料绝缘电缆应有可靠的防潮封端;充油电缆在切断后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任何情况下,充油电缆的任一段都应有压力油箱保持油压。
二、连接油管路时,应排除管内空气,并采用喷油连接。
三、充油电缆的切断处必须高于邻近两侧的电缆。
四、切断电缆时不应有金属屑及污物进入电缆。
第5.1.16条敷设电缆时,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在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表5.1.16的规定;当温度低于表5.1.16规定值时,应采取措施。
表5.1.16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电缆类型 >电缆结构 >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 充油电缆 >-10
其他油纸电缆 >0
>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橡皮或聚氯乙烯护套 >-15
裸铅套 >-20
铅护套钢带铠装 >-7
>塑料绝缘电力电缆 >0
>控制电缆 耐寒护套 >-20
橡皮绝缘聚氯乙烯护套 >-15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 >-10
第5.1.17条电力电缆接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的位置宜相互错开。
二、电缆明敷时的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
三、直埋电缆接头盒外面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盒(环氧树脂接头盒除外)。位于冻土层内的保护盒,盒内宜注以沥青。
第5.1.18条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第5.1.19条标志牌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拐弯处、夹层内、隧道及竖井的两端、人井内等地方,电缆上应装设标志牌。
二、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标志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
三、标志牌规格宜统一。标志牌应能防腐,挂装应牢固。
第5.1.20条电缆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下列地方应将电缆加以固定:
1.垂直敷设或超过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桥架上每隔2m处;
2.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端处;当对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10m处;
3.单芯电缆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分相铅套电缆的固定夹具不应构成闭合磁路。
三、裸铅(铝)套电缆的固定处,应加软衬垫保护。
四、护层有绝缘要求的电缆,在固定处应加绝缘衬垫。
第5.1.21条沿电气化铁路或有电气化铁路通过的桥梁上明敷电缆的金属护层或电缆金属管道,应沿其全长与金属支架或桥梁的金属构件绝缘。
第5.1.22条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第5.1.23条装有避雷针的照明灯塔,电缆敷设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5.2.1条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二、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一般情况宜由上而下配置;但在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引入柜盘时,为满足弯曲半径要求,可由下而上配置。
第5.2.2条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2.3条电缆在支架上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宜超过3层。
二、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宜超过2层。
三、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当按紧贴的正三角形排列时,应每隔1m用绑带扎牢。
第5.2.4条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应不小于1m,交叉时应不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第5.2.5条明敷在室内及电缆沟、隧道、竖井内带有麻护层的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并对其铠装加以防腐。
第5.2.6条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
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5.3.1条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
一、电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
二、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
三、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保护管埋入非混凝土地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00mm;伸出建筑物散水坡的长度不应小于250mm,保护罩根部不应高出地面。
第5.3.2条管道内部应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伤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
第5.3.3条电缆排管在敷设电缆前,应进行疏通,清除杂物。
第5.3.4条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第四节直埋电缆的敷设
第5.4.1条在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作用、地下电流、振动、热影响、腐植物质、虫鼠等危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5.4.2条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穿越农田时不应小于1m。在引入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地下建筑物处,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二、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防止电缆受到损坏的措施。
第5.4.3条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4.3的规定。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特殊情况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表5.4.3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略)
注:①电缆与公路平行的净距,当情况特殊时可酌减;
②当电缆穿管或者其它管道有保温层等防护设施时,表中净距应从管壁或防护设施的外壁算起。
一、电力电缆间及其与控制电缆间或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当电缆穿管或用隔板隔开时,平行净距可降低为0.1m。
二、电力电缆间、控制电缆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当电缆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开时,其交叉净距可降为0.25m。
三、电缆与热管道(沟)、油管道(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沟)、热力设备或其他管道(沟)之间,虽净距能满足要求,但检修管路可能伤及电缆时,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尚应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缆穿入管中,其净距可减为0.25m。
四、电缆与热管道(沟)及热力设备平行、交叉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使电缆周围土壤的温升不超过10℃。
五、当直流电缆与电气化铁路路轨平行、交叉其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电化腐蚀措施。
第5.4.4条电缆与铁路、公路、城市街道、厂区道路交叉时,应敷设于坚固的保护管或隧道内。电缆管的两端宜伸出道路路基两边各2m;伸出排水沟0.5m;在城市街道应伸出车道路面。
第5.4.5条直埋电缆的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厚的软土或沙层,并加盖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保护板可采用混凝土盖板或砖块。
软土或沙子中不应有石块或其它硬质杂物。
第5.4.6条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第5.4.7条直埋电缆回填土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第五节水底电缆的敷设
第5.5.1条水底电缆应是整根的。当整根电缆超过制造厂的制造能力时,可采用软接头连接。
第5.5.2条通过河流的电缆,应敷设于河床稳定及河岸很少受到冲损的地方。在码头、锚地、港湾、渡口及有船停泊处敷设电缆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当条件允许时,应深埋敷设。
第5.5.3条水底电缆的敷设,必须平放水底,不得悬空。当条件允许时,宜埋入河床(海底)0.5m以下。
第5.5.4条水底电缆平行敷设时的间距不宜小于最高水位水深的2倍;当埋入河床(海底)以下时,其间距按埋设方式或埋设机的工作活动能力确定。
第5.5.5条水底电缆引到岸上的部分应穿管或加保护盖板等保护措施,其保护范围,下端应为最低水位时船只搁浅及撑篙达不到之处;上端高于最高洪水位。在保护范围的下端,电缆应固定。
第5.5.6条电缆线路与小河或小溪交叉时,应穿管或埋在河床下足够深处。
第5.5.7条在岸边水底电缆与陆上电缆连接的接头,应装有锚定装置。
第5.5.8条水底电缆的敷设方法、敷设船只的选择和施工组织的设计,应按电缆的敷设长度、外径、重量、水深、流速和河床地形等因素确定。
第5.5.9条水底电缆的敷设,当全线采用盘装电缆时,根据水域条件,电缆盘可放在岸上或船上,敷设时可用浮筒浮托,严禁使电缆在水底拖拉。
第5.5.10条水底电缆不能盘装时,应采用散装敷设法。其敷设程序应先将电缆圈绕在敷设船仓内,再经仓顶高架、滑轮、刹车装置至入水槽下水,用拖轮绑拖,自航敷设或用钢缆牵引敷设。
第5.5.11条敷设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船仓的容积、甲板面积、稳定性等应满足电缆长度、重量、弯曲半径和作业场所等要求。
二、敷设船应配有刹车装置、张力计量、长度测量、入水角、水深和导航、定位等仪器,并配有通讯设备。
第5.5.12条水底电缆敷设应在小潮汛、憩流或枯水期进行,并应视线清晰,风力小于五级。
第5.5.13条敷设船上的放线架应保持适当的退扭高度。敷设时根据水的深浅控制敷设张力,应使其入水角为30°~60°;采用牵引顶推敷设时,其速度宜为20~30m/min;采用拖轮或自航牵引敷设时,其速度宜为90~150m/min。
第5.5.14条水底电缆敷设时,两岸应按设计设立导标。敷设时应定位测量,及时纠正航线和校核敷设长度。
第5.5.15条水底电缆引到岸上时,应将余线全部浮托在水面上,再牵引至陆上。浮托在水面上的电缆应按设计路径沉入水底。
第5.5.16条水底电缆敷设后,应作潜水检查,电缆应放平,河床起伏处电缆不得悬空。并测量电缆的确切位置。在两岸必须按设计设置标志牌。
第六节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第5.6.1条木桥上的电缆应穿管敷设。在其它结构的桥上敷设的电缆,应在人行道下设电缆沟或穿入由耐火材料制成的管道中。在人不易接触处,电缆可在桥上裸露敷设,但应采取避免太阳直接照射的措施。
第5.6.2条悬吊架设的电缆与桥梁架构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第5.6.3条在经常受到震动的桥梁上敷设的电缆,应有防震措施。桥墩两端和伸缩缝处的电缆,应留有松弛部分。
第六章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第6.1.1条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悉工艺的人员进行。
第6.1.2条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充油电缆尚应遵守油务及真空工艺等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6.1.3条在室外制做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可提高环境温度或加热电缆。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工时,应搭临时工棚,环境湿度应严格控制,温度宜为10~30℃。制做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应防止尘埃、杂物落入绝缘内。严禁在雾或雨中施工。
在室内及充油电缆施工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室内或隧道中施工应有临时电源。
第6.1.4条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与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型式、规格应与电缆类型如电压、芯数、截面、护层结构和环境要求一致。
二、结构应简单、紧凑,便于安装。
三、所用材料、部件应符合技术要求。
四、主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性能要求》的规定。
第6.1.5条采用的附加绝缘材料除电气性能应满足要求外,尚应与电缆本体绝缘具有相容性。两种材料的硬度、膨胀系数、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等物理性能指标应接近。橡塑绝缘电缆应采用弹性大、粘接性能好的材料作为附加绝缘。
第6.1.6条电缆线芯连接金具,应采用符合标准的连接管和接线端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紧密配合,间隙不应过大;截面宜为线芯截面的1.2~1.5倍。采用压接时,压接钳和模具应符合规格要求。
第6.1.7条控制电缆在下列情况下可有接头,但必须连接牢固,并不应受到机械拉力。
一、当敷设的长度超过其制造长度时。
二、必须延长已敷设竣工的控制电缆时。
三、当消除使用中的电缆故障时。
第6.1.8条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前,应熟悉安装工艺资料,做好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绝缘状况良好,无受潮;塑料电缆内不得进水;充油电缆施工前应对电缆本体、压力箱、电缆油桶及纸卷桶逐个取油样,做电气性能试验,并应符合标准。
二、附件规格应与电缆一致;零部件应齐全无损伤;绝缘材料不得受潮;密封材料不得失效。壳体结构附件应预先组装,清洁内壁;试验密封,结构尺寸符合要求。
三、施工用机具齐全,便于操作,状况清洁,消耗材料齐备,清洁塑料绝缘表面的溶剂宜遵循工艺导则准备。
四、必要时应进行试装配。
第6.1.9条电力电缆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表6.1.9的规定。110kV及以上电缆的截面面积应符合设计规定。
表6.1.9电缆终端接地线截面
电缆截面(mm2)接地线截面(mm2)
120及以下16
150及以上25
第6.1.10条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制作要求
第6.2.1条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缩短绝缘暴露时间。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缘层。附加绝缘的包绕、装配、热缩等应清洁。
第6.2.2条充油电缆线路有接头时,应先制作接头;两端有位差时,应先制作低位终端头。
第6.2.3条电缆终端和接头应采取加强绝缘、密封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的终端和接头,尚应有改善电缆屏蔽端部电场集中的有效措施,并应确保外绝缘相间和对地距离。
第6.2.4条35kV及以下电缆在剥切线芯绝缘、屏蔽、金属护套时,线芯沿绝缘表面至最近接地点(屏蔽或金属护套端部)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2.4的要求。表6.2.4电缆终端和接头中最小距离 额定电压(KV)最小距离(mm) 150 6100 10125 35250
第6.2.5条塑料绝缘电缆在制作终端头和接头时,应彻底清除半导电屏蔽层。对包带石墨屏蔽层,应使用溶剂擦去碳迹;对挤出屏蔽层,剥除时不得损伤绝缘表面,屏蔽端部应平整。
第6.2.6条三芯油纸绝缘电缆应保留统包绝缘25mm,不得损伤。剥除屏蔽碳墨纸,端部应平整。弯曲线芯时应均匀用力,不应损伤绝缘纸;线芯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直径的10倍。包缠或灌注、填充绝缘材料时,应消除线芯分支处的气隙。
第6.2.7条充油电缆终端和接头包绕附加绝缘时,不得完全关闭压力箱。制作中和真空处理时,从电缆中渗出的油应及时排出,不得积存在瓷套或壳体内。
第6.2.8条电缆线芯连接时,应除去线芯和连接管内壁油污及氧化层。压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合恰当。压缩比应符合要求。压接后应将端子或连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残留毛刺。采用锡焊连接铜芯,应使用中性焊锡膏,不得烧伤绝缘。
第6.2.9条三芯电力电缆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层(或金属套)、铠装层应分别连接良好,不得中断,跨接线的截面不应小于本规范表6.1.8接地线截面的规定。直埋电缆接头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金属护层应做防腐处理。
第6.2.10条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接地良好;塑料电缆每相铜屏蔽和钢铠应锡焊接地线。电缆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电缆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下时,接地线应直接接地;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上时,接地线应穿过互感器接地。
第6.2.11条装配、组合电缆终端和接头时,各部件间的配合或搭接处必须采取堵漏、防潮和密封措施。铅包电缆铅封时应擦去表面氧化物;搪铅时间不宜过长,铅封必须密实无气孔。充油电缆的铅封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封堵油,第二次成形和加强,高位差铅封应用环氧树脂加固。
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热熔胶)等方式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
电缆终端、接头及充油电缆供油管路均不应有渗漏。
第6.2.12条充油电缆供油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供油系统的金属油管与电缆终端间应有绝缘接头,其绝缘强度不低于电缆外护层。
二、当每相设置多台压力箱时,应并联连接。
三、每相电缆线路应装设油压监视或报警装置。
四、仪表应安装牢固,室外仪表应有防雨措施,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整定。
五、调整压力油箱的油压,使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电缆允许的压力范围。
第6.2.13条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
第6.2.14条控制电缆终端可采用一般包扎,接头应有防潮措施。
第七章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第7.0.1条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回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第7.0.2条电缆的防火阻燃尚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二、在重要的电缆沟和隧道中,按要求分段或用软质耐火材料设置阻火墙。
三、对重要回路的电缆,可单独敷设于专门的沟道中或耐火封闭槽盒内,或对其施加防火涂料、防火包带。
四、在电力电缆接头两侧及相邻电缆2~3m长的区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
五、采用耐火或阻燃型电缆。
六、设置报警和灭火装置。
第7.0.3条防火阻燃材料必须经过技术或产品鉴定,在使用时,应按设计要求和材料使用工艺提出施工措施。
第7.0.4条涂料应按一定浓度稀释,搅拌均匀,并应顺电缆长度方向进行涂刷,涂刷厚度或次数、间隔时间应符合材料使用要求。
第7.0.5条包带在绕包时,应拉紧密实,缠绕层数或厚度应符合材料使用要求。绕包完毕后,每隔一定距离应绑扎牢固。
第7.0.6条在封堵电缆孔洞时,封堵应严实可靠,不应有明显的裂缝和可见的孔隙,孔洞较大者应加耐火衬板后再进行封堵。
第7.0.7条阻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严密,孔洞应封堵;阻火墙两侧电缆应施加防火包带或涂料。
第八章工程交接验收
第8.0.1条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电缆规格应符合规定;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
二、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有关距离和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的接线、相序排列等应符合要求。
三、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安装牢固,不应有渗漏现象;充油电缆的油压及表计整定值应符合要求。
四、接地应良好;充油电缆及护层保护器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
五、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
六、电缆沟内应无杂物,盖板齐全,隧道内应无杂物,照明、通风、排水等设施应符合设计。
七、直埋电缆路径标志,应与实际路径相符。路径标志应清晰、牢固,间距适当,且应符合第5.4.6条的要求。
八、水底电缆线路两岸,禁锚区内的标志和夜间照明装置应符合设计。
九、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且施工质量合格。
第8.0.2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并作好签证。
第8.0.3条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技术文件:
一、电缆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
二、设计资料图纸、电缆清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三、直埋电缆输电线路的敷设位置图,比例宜为1∶500。地下管线密集的地段不应小于1∶100,在管线稀少、地形简单的地段可为1∶1000;平行敷设的电缆线路,宜合用一张图纸。图上必须标明各线路的相对位置,并有标明地下管线的剖面图。
四、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五、隐蔽工程的技术记录。
六、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
1.电缆的型号、规格及其实际敷设总长度及分段长度,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型式及安装日期;
2.电缆终端和接头中填充的绝缘材料名称、型号。
七、试验记录。
略
▣ 电线电缆合同 ▣
需方单位:______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供方单位: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向乙方订购“工程用电线电缆材料”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颜色、数量、单价及金额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
单位:
暂定: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备注:
暂估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
具体数量按实结算
二、工程名称、交(提)货时间、地点、产品包装、运输及运费、产品质量标准:
1、工程名称:
2、交货地点:
3、产品包装:产品包装按常规包装。
4、运输和运费:汽车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已包含在单价之中)
5、交、提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传真或电话通知分批送货到施工现场,卸货由需方负责,但甲方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励志的句子 DJz525.com]
6、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 生产或供应产品,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3c认证、生产许可证等。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的期限:
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产品数量交货时现场当场清点验收,甲方项目部指定人员(手机号:)进行验收并签单。
3、乙方业务联系人(手机号:)
4、按抽查送检有关规定送当地具有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检测的,按检验报告结果判定,检验合格即判定为质量合格。如初次检测有关质量判定为不合格的按国家《质量法》有关规定双方可共同再次现场抽样送初次检测的上一级检测机构复测后,如判定为不合格,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银行划账。
乙方收款账户为:
企业名称:
企业开户银行:
账号:。
2、付款期限:
3、乙方需遵守甲方财务制度,支取货款时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
4、发票抬头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合同抬头名称一致;
5、如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付本次货款。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交货,乙方不能按甲方时间供货或由于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交货(视为不能按时交货),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赔偿不能按时交货部分货款的10%违约金。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任何一期(笔)货款,则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供货,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承担欠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违约金。
3、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六、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双方可以依本合同主体签订补充协议。
九、合同签订: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委托人:
联系电话:
现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委托人:
联系电话:
现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电线电缆合同 ▣
由于人们对地球的过度开发,可开发的资源越来越少。也伴随着金属资源逐渐的匮乏,促使着废旧物品行业的迅速发展。
一是为了缓解了地球资源;二是废品回收带来了经济效益;三是对环境的保护。目前电线电缆回收行业已经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我们在对电线电缆回收,需要注意几点问题。
第一,电线电缆回收看看导体的线径情况,通常需要看看这是不是与说明上面的所显示的截面是一致的情况,
如果比较小的话,容易在使用的时候,出现电线发热引起短路的情况,所以需要注意看看粗细的情况,如果使用场合比较大,尽量挑选比较粗的那种。
第二,电线电缆回收从使用范围情况来看,也需要看看废旧电缆需要在什么场合去使用,这样可以了解到产品的情况,看看是不是符合自己需求的那种。
第三,电线电缆回收从电缆表面标志上去看,通常正规厂家生产的电缆,上面都会有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等,而如果没有的,则需要谨慎购买了,小心是不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小心质量不合格。
第四,电线电缆回收从外观的情况去看,看看是不是光滑平整,绝缘和护套层无损坏,标志印字清晰,手模电线时无油腻感。
从横截面的情况去看,厚度如,是不是有偏芯的情况等。综合看好了如上几个方面,才能放心去购买废旧电缆,才能避免价格高或是低的情况发生。
以上的内容就是小编向大家介绍的有关于二手废电缆电线回收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到了就应该有所了解了。现在是地球资源也是越来越少了,我们也要好好珍惜现有的资源,毕竟地球只有一个。保护地球就等于在保护我们自己。
▣ 电线电缆合同 ▣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厂家品牌、数量、单价及金额;(见附件)
第三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3C认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方单位公章。
第四条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个月。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时完好无损。电缆盘由供方及时回收,若有丢失需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七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按需方的要求按时运至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天(如有变化,以需方指定材料员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输过程中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2、按电线电缆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外观质量可当场检验,内在质量,需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以检测结果为验收依据。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货物运至工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20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2、供方供应的货物按需方指定的地点进场并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供方在收到货款后5天内开具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未开发票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供方供应的货物须经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20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每超过一天按所供产品金额的万分之四赔偿给需方;超过5天不能交货的,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给需方,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万分之四给供方。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壹式贰份,供方壹份,需方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并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需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
3、供方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电缆的封端应严密,不允许有接头。XXX要求分色,其分色符合国家标准。
4、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供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需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因供方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电线电缆合同 ▣
电线电缆自查报告一、前言
在当今经济与科技不断发展的时代,电线电缆已成为现代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必要电器。然而,电线电缆质量的安全性对于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电线电缆的质量安全问题,需要高度重视。为此,我们进行了一次电线电缆自查工作,以确保企业所生产的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
二、自查目的
本次电线电缆自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发现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自查方法
1. 查阅相关资料和标准
首先参考国家有关的标准,查看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以及电线电缆技术规范,以确保生产出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现场实地检查
现场检查是自查的重要内容,我们前往生产车间,逐个检查生产过程,包括原材料的品质、生产设备的使用、生产人员的操作等方面,并对每个生产环节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总结。
3. 抽查样品
抽取一定量的产品样品,通过实验室的检测,来验证产品的符合性和质量可靠性。
四、自查结论
我们通过以上三种方法进行自查,并对结论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原材料的品质
我们购买的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但经过检查发现有一些供应商的品质不稳定,存在一些杂质,因此在今后的采购过程中,需要更加谨慎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 生产设备的使用
生产设备的使用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如未及时更换易损件,加工精度不够等。因此,需要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生产效率。
3. 生产人员的操作
生产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技术不足,生产过程不规范,同时也存在一些员工缺乏安全意识的问题。因此,我们将加强对生产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4. 产品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样品符合国家标准,但在实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某些品种的质量不够稳定等。因此,今后需要加强对产品的深度测试和监管,确保每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五、自查建议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不足和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原材料品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 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意识。
4. 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管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六、结论
通过本次电线电缆自查工作,我们发现了电线电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希望其他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能够在自身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这一工作,保证所生产的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 电线电缆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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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关于电线电缆采购合同标准范本正文内容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并严格履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及价格
1.1 本合同数量除特别约定外均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依合同数量与实际签收数量有差距而起诉甲方或向甲方索赔。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合同总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1.2 本合同的价格包含: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1.3 本合同的价格为固定单价。无论市场价格涨跌,乙方不以任何理由调整。
二、标的物质量要求
2.1 质量必须符合电线电缆国家标准:
2.
1.1电线、双绞线、护套线标准: GB502
3.1- 5-
(450750)、 GB502
3.6- GB502
3.7- (450750) 、B8734-1998、EC227
2.
1.2电缆标准: GB5013-、B8735-1998 (C0.6
1)GB12706-、EC502-1994 (0.6
1)GB9330-、EC227 (450750)
2.
1.3阻燃、耐火标准:GB12666-、GB19666-、EC331
2.
1.4低烟无卤电缆标准:GB18380-、GB19216-、GB17651-98GB17650-98、 EC6052
2.2 产品数量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________年颁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2.3 质量保证期限为:每一工程自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或需方提出的更长的期限,如质量保证期大于________年,具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交付标的物。
3.2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两种交货方式中第 种作为本合同交货方式:
(
1) 乙方将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
2) 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提取标的物,乙方负责装车。
3.3 乙方应于每次发货时提供该批次货物相应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文件随货同行,并保证标的物为本合同中约定品牌及生产厂家生产。
3.4甲、乙双方各自约定如下联系人为本合同相关签证、签认手续的确认人,超出如下约定人的,视为无效:
甲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乙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四、标的物风险转移
4.1不论货物交付地点以及运输责任由谁承担,货物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并卸载至甲方指定地点后,标的物风险责任始转移至甲方。
五、标的物验收
5.1 标的物交付时,应当由甲方指定的材料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并签认数量。
5.2 按照本合同条款二中规定的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对于电线电缆的数量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5.3 双方如对电线电缆质量发生异议时,应该由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如检验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损失),如检验质量合格,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5.4 若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
3.3条中所提到的文件,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6.1 按以下方式 结算。
6.
1.1方式一:一次结算
货物合格并交甲方使用后,乙方凭甲乙双方签认的有效单据(含确认的送货清单)、申请结算价款的全额完税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
▣ 电线电缆合同 ▣
购买单位, 省 市 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 有限公司
本合同所购电缆是供甲方兴建的 省 市 项目工程使用的电缆,因此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及颜色
1、甲方确定乙方供给的“ ”产品名称、规格, 。
2、 产品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
3、 产品外表颜色均为__色。
第二条 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 。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
3、产品交货量计算方法, 。
第三条 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供应按国家标准包装
第四条 产品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交货单位, 。
2、交货方式, 。
3、运输方式, 。
4、交货地点, 。
5、收货单位, 。
第五条 产品交货期限
1、按甲方分批采购计划传真通知上确定的交货日期交货,乙方须在收到传真后第一时间回传 真确认收件情况。
2、 交货时间为收到传真之日起7天内将货物送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第六条 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
1、产品价格,产品单价按本合同附件一电缆报价表上的价格确定;
合同总价按甲方实际用量和附表一产品单价计算。
2、货款结算,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贰万元人民币作预付款,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计划进行供货;
货到工地一星期之内甲方向乙方付足每批货款的75%;
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七日付足总货款的95%;
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第七条 验收标准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2、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收货且经验收与合同规定一致后,仍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付款。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款的2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附件一属于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省 市 有限公司 乙方, 集团公司 市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省 市 区 地 址, 省 市 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签订地点, 省 市 年 月 日
附件一,
电缆报价表
公司 市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 电线电缆合同 ▣
第一条、供货清单:电缆一批,采购品种及数量详见清单 第二条、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在25天内将电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指定地点: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元泰汗府住宅小区工程工地。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将提供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每延迟一天乙方自愿承担违约金元/天。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必须按国家标准保护进行包装,确保设备完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1、合同全部电缆材料的总价:527058.00元(元泰・汗府住宅小区1~7号楼辐照电缆),
2、电缆材料总价应包括投标文件和数量清单所确定的投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即所含相应设备的供应及供应设备的运输、维护、保养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应包括产品、运输费、上下力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维保费、利润、税金、供电及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的验收检测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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