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管理参与评审的部门(四篇)。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制度的作用愈发重要,它是成员共同遵循的规章或准则。你掌握制度的格式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参与承包合同管理评审的部门,供大家参考,希望能有所帮助。
〈1〉承包合同管理参与评审的部门
为规范合同管理,预防风险,在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总经办,组成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同管理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
一、合同评审程序
1、 合同承办人或销售部拟定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合同管理部初审,再按流程送审;
2、 特殊/重大合同,合同承办人或合同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并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交分管领导或合同谈判人员继续完善合同内容,修改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4、合同管理部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合同管理部需评审重点
A、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B、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1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2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3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
限。
C、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服务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D、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2、财务部门需评审重点:
(1)、明确付款方式
(2)、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
(3)、原则上以先提供发票后付款,如特殊情况,收款方需按收款金额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进行收款
(4)、财务在付款时,开出的支票需对应发票上的单位和合同单位一致
(5)、是否载明合同单位的开户行及账号
(6)、合同的计价原则是否明确,合同款项支付原则是否明确(含履约保证金、进度款支付、结算款支付、质保金等)
3、生产部需评审重点
(1)、确定合同报价所含工作事项、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
(2)、明确款项支付流程和时间节点
(3)、明确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规则,验收要求及处罚办法
(4)、材料合同的报价(三家以上)比对表、质量标准、运输方式、计量规则及要求
(5)、合同中质量安全标准能否满足或达到
(6)、公司资质能否满足承包范围要求
(7)、能否按期完成
(8)、违约责任是否对等
(9)、合同标的物是否明确(含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等)
4、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单位简介;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手机号码等通讯工具号码;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
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合同;投资、联营的合同;涉外合同;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1、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合同管理
部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
2、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分管领导和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
〈2〉承包合同管理参与评审的部门
1、目的和范围
总经理按计划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通过定期的评审评价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的需要,并适合于实现物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
2、引用文件
fshtl-0301物业文件控制程序
fshtl-0302物业记录控制程序
fshtl-0321物业客户满意度测量控制程序
fshtl-0322物业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控制制度
fshtl-0325物业改进控制程序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主持管理评审,作出评审结论和决策措施,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和持续有效性负责。
3.2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评审的计划落实、组织协调,并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3.3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评审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实施,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资料,以及评审后问题的分解、检查和报告工作。
3.4与质量体系评审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评审,准备并提供本部门的评审所需的资料,落实评审中提出需要采取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工作程序
4.1评审时间、形式、依据
4.1管理评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一般选择在本年度质量目标检查总结之后,下年度新的质量目标颁布之前进行,一般为每年十一月中旬。可结合内审后的结果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安排。当内外部环境情况变化时,应及时进行管理评审。
4.2总经理办公室须在评审前一个月编制《管理评审计划》,特殊情况如,遇重大或紧急情况可根据需要即时安排评审;《计划》需交总经理批准。
4.3管理评审一般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
4.4开展管理评审活动的要求:
a.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由于物业所处的环境不断地变化,要求物业根据行业、法律法规要求、业主及市场要求适时调整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以保持其持续的适宜性;
b.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充分性。在物业质量体系运行中,对服务实现过程或体系现状的测量分析、新目标的建立、新方法的提出或新过程的识别,使原有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不充分的情况,通过管理评审来调整相互关联的过程,以达到体系的持续的充分性;
c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有效性。有效性是物业实现质量方针、目标的程度的度量。必须把业主的满意度、服务的业绩、物业整体服务素质与行业法规的符合性等与质量目标对比,找差距,不断改进,以确保体系的持续的有效性;
d.上述三种情况都有可能导致体系的变更,物业需适时地调整过程和质量目标,以达到体系的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5管理评审计划或评审要求(包括评审时间、评审目的、评审范围及评审重点、参加评审的部门/人员、评审依据和评审内容),应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前通知参加管理评审的部门负责人。
4.6管理评审的依据是物业质量方针、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市场和顾客需求的变化状况。
4.7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增加管理评审频次。
a.物业组织机构、服务内容、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b.当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业主要求有变化时;
c.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d.即将进行第二、三方审核,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时;
e.质量审核中发现严重不合格时。
4.2管理评审的输入和输出
4.2.1管理评审的输入包括物业当前的业绩和需要改进方面。如:
a.审核结果。通过内、外审核的结论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实施的效果,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以及企业结构、职责分工、程序和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
b.业主的反馈信息。根据市场信息、业主反馈的信息、服务情况的信息以及与业主沟通的结果,评价业主对本物业服务的满意程度;
c.过程的业绩和服务的符合性。通过对服务过程的确认、控制的效果以及产品实际质量状况与质量要求的符合性的审核,评价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d.预防和纠正措施的情况。对预防和纠正措施实施的结果进行评审、确认,以便修改相关文件,保持措施的后续有效性;
e.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情况。检查评审上次管理评审结果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结果的有效性、及时性和正确性,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f.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化。根据市场策略、技术进步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要求等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物业内部的变化(如体系的重大变更,财务状况变化等因素),评价体系进行变更和完善的必要性;
g.评价持续改进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并提出新的改进目标和项目;
h.根据物业经营状况的相关数据的趋势、分析和应用情况及效果,以确定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需要改进的顺序和项目;
i.改进的`建议。
4.2.2评审的输出
a.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在评审结论中应有关于体系及过程改进的要求、顺序、项目等内容(如业主满意、过程改进、硬件设施设备环境等);
b.与服务要求有关的改进。在服务的改进方面,包括服务质量特性、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等。优先考虑业主的要求以及服务实现中的薄弱环节;
c.确定和提供资源的措施。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确定资源需求,尤其对关键设备、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测量设备、人员等方面的需求,予以确认和配置,以适应体系运行的需要。
4.3管理评审的实施办法
4.1总经理办公室向有关部门提出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包括:
a.内外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告及不符合项实施纠正措施的有关材料;
b.本年度或某阶段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材料;
c.物业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分析材料;
d.业主满意度调查信息和服务情况的汇总材料;
e.其他有关服务与体系运行的情况资料、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关资料;
f.物业管理方面的数据的趋势分析、应用效果以及持续改进的相关数据、报表、材料等。
4.2总经理办公室将《管理评审通知单》和批准的《评审计划》下发各参加评审的部门,同时要求各参加部门作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本部门薄弱环节的分析、产生原因及改进的设想。
4.3召开评审会议:
a.总经理主持
会议,各部门经理参加会议;
b.指定评审重点部门作主要发言;
c.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4.4评审报告
4.4.1根据总经理对管理评审中相关问题的决定,总经理办公室形成文件,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下发实施。
评审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评审时间;评审组成员姓名、部门、职务;评审简要过程及结论;不符合项的具体说明及改进建议。
4.4.2对管理评审出现的不符合项,由总经理确定责任部门,总经理办公室进行分解,下发各部门制订纠正措施,予以实施。
4.4.3管理评审报告分发范围: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相关部门。
4.5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4.5.1各相关部门收到评审报告后,应立即分析原因,制订纠正措施,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4.5.2总经理办公室对实施情况跟踪检查,验证实施的有效性,并报总经理。
4.6管理评审计划、记录、报告等相关资料应由总经理办公室按照《文件控制程序》归档备查。
4.7管理评审结果引起文件更改时,按fshtl-0301《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5、记录
管理评审计划(见总办手册7.13)管理评审通知单(见总办手册7.14)
〈3〉承包合同管理参与评审的部门
1.0 目的
通过对标书、合同(草案)或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其内容明确,并能准确理解用户或发展商的要求,使合同得以顺利履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类租赁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标书、合同的草案及正常服务范围以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及口头订单等的评审。
3.0 定义
订单:指对要求进行说明的文件或记录。
4.0 职责
4.1 总经理主持并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或标书等重大项目合同的评审。
4.2 房屋、电话租赁合同及其他一般性服务合同由合同涉及的部门负责人组织评审,公司主管负责人负责审批。
4.3 正常服务范围以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由机电班长或订单接收人进行评审。
4.4 合同评审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5.0 工作程序
5.1重大项目合同(如物业管理项目标书、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等)的评审。
5.1.1 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通过与顾客了解接触、沟通联络以及对市场的调查和分析来了解顾客的真实需要。
5.1.2 在投标或合同签订之前,总经理主持召集专题会议,有关部门或人员对标书或合同草案内容以及服务质量标准等进行评审,确认本公司有能力达到用户或发展商要求。
5.1.3 对合同的评审确保
a)在签订合同之前,各项条款内容明确、合理;
b)公司具有满足合同能力,与投标不一致的地方已得到解决;
c)当合同变更时,应重新评审,评审后更改的内容及时准确传达到有关部门o
5.1.4各相关部门负责对合同涉及到本部门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在《合同评审记录》上填写评审记录,经总经理签字确认。
5.1.5 《合同评审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存o
5.2一般性服务合同(如业主公约或物业管理契约,房屋、摊位租赁及电话出租合同等)的评审。
5.2.1 在合同签定之前,由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合同的草案内容进行评审。如合同有标准合同文本(通用范本),只需对标准合同文本进行评审,报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
5.2.2《合同评审记录》由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保存。
5.3维修或安装订单的评审
5.3.1 以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出现的属于正常服务范围之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电主管或订单接收人评审,或记录后预约现场评审。
5.3.2 如用户的要求内容不明确时,由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评审并做出答复,将结果记录在《维修通知单》上。
5.3.3 上述评审记录由管理处负责保存。
5.4合同的修改
5.4.1 合同的双方发现合同中存在需修改问题时,均有义务就待修改条款通知对方,并取得一致意见。修改后的合同要进行重新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
6.0 相关文件
6.1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4.3章
6.2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职责描述'3.2章
6.3 《合同评审记录》xxx-qp-08-1/b
6.4 《维修通知单》xxx-qp-06-4/b
6.5 《经济效益分析意见》或《可行性分析》(不定格)
6.6 《物业管理投标书》或《物业管理方案》(不定格)
6.7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不定格)
〈4〉承包合同管理参与评审的部门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安全劳资监察处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安全劳资监察处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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