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二十五篇)。
总结是对特定阶段内情况的分析与研究,旨在得出指导性结论,提升问题发现能力。为了避免流于形式,建议大家立即着手撰写一份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完成总结。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湖南大湘西魔芋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艰苦创业,励精图治,积累了一些农企合作、校企合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如下:
一、政府引导,企业实施,确立魔芋扶贫攻坚战略
魔芋是自然界中唯一能大量提取葡甘聚糖的作物,具有医药、食品、工业用途。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它列为第七大营养元素,医药界则称它为生命的稳定剂。全国魔芋种植面积的缺口在200万亩以上,魔芋加工的产品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针对这一朝阳产业,桑植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魔芋作为武陵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全县高寒山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村经济收入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来抓,在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建设上重点扶持,明确具体领导和责任人抓好落实。制定了符合桑植县魔芋产业发展的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整合项目,重点对规模化、企业化、专业合作社、大户等发展魔芋产业进行扶持。整合项目资金,由县扶贫办、村级扶贫单位、企业三方在桑植县官地坪镇、八大公山、细砂坪、蹇家坡、白石、西莲等6个乡镇实施扶持1000户农民种植1000亩魔芋种植示范基地,全面促进魔芋产业的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高寒山区土地利用率,根据魔芋生长对气候、土壤、水份、肥力、阴凉等自然条件的要求,对全县适宜魔芋种植的150个高寒山区村地块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规划,特别是林下魔芋种植,利用油茶-魔芋、柑橘-魔芋、桃李-魔芋、向日葵-魔芋、玉米-魔芋、房前屋后魔芋等多种套种模式种植魔芋,确定到20xx年发展魔芋基地10万亩,要求150个高寒山区村百分之90以上的农户房前屋后都有面积在半亩以上的魔芋种植面积。其中20xx年建设1000亩,20xx年建设10000亩,20xx年建设10000亩,20xx至20xx年建设79000亩。
二、建设魔芋产业链,实施产、学、研全面合作
魔芋产业是基于魔芋这一特殊物种所形成的产业,有着自己明显的特点。魔芋产业是一个产业链较长的产业。魔芋产业的全过程包括魔芋的种植、干片的加工、精粉的加工、低聚糖的加工以及制品生产等多个环节和产品。魔芋的上游种植能够拉动养殖、肥料、运输等关联产业,下游加工能够带动销售、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产业发展能够增加收购、加工、运输、销售等相关就业岗位,同时促进张家界旅游业发展。
在这个产业链建设过程中,无能从种植到加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还是产品升级,都存在制约该产业发展的瓶颈和核心技术,需要解决、需要突破、需要攻坚,没有研究单位的合作与参与,仅靠企业的技术力量是不够的,几年来,桑植县人民政府通过湖南省委组织部派出了魔芋领域的权威特派专家,长住企业,帮助桑植县发展魔芋产业,由此,与湖南农业大学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全面合作关系,湖南农业大学长期派出了“湖南农业大学“双百工程”魔芋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后援团人员,上游种植引进湖南农业大学抗病害、耐高温新品种“湘芋1号”,下游深加工引进湖南农业大学最新成果“魔芋葡甘聚糖酶法降解技术”,同时,帮扶企业申请国家专利16件,20xx年,由湖南农业大学吴永尧(二级教授、博导、理学博士)、周海燕(副研究员、硕导、理学博士)、杨大伟(副教授、硕导、理学博士)、张学文(教授、博导、理学博士)、湖南农科院肖鹜轩(研究员、农学硕士)等7人组建了张家界市魔芋科学研究所,重点研发上游种植基地魔芋品种改良、新品种研发,病害防治及全程机械化种植管理,下游加工基地研发魔芋产业链建设过程中重要环节中的核心关键技术研究,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以及新产品研发,为魔芋加工企业、魔芋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芋农提供技术支撑。由于产学研的全面合作,湖南大湘西魔芋有限公司20xx年获得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创新型企业等诸多荣誉。
三、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共同发展壮大之路
魔芋生产已由过去的半野生、零星、粗放种植逐步向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发展。同时魔芋是一个“四高”产业,即“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高风险”的产业,要将魔芋种植扩大到千家万户,并实现规模化种植,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低,无法承担巨大的投入;二是投入后风险大,农民难以承受失败的风险。
为突破这一制约魔芋产业发展的瓶颈,公司走“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帮助魔芋种植户组建魔芋专业合作社3个,与专业合作社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通过与专业合作社签订“订单农业”合同,采取定产、定质、定价、定收的办法签订产销合同,解决农户后顾之忧,不担风险,放心种植。与此同时,为魔芋种植大户统一供魔芋种,在魔芋采挖时芋农按年初领取的芋种等量抵偿。在提供技术指导的同时,芋种的消毒和病害的预防治疗药品由公司统一免费提供。凡是由公司提供的魔芋品种,公司以每公斤3.6元的保护价收购。解决了魔芋卖难问题,芋农可以放心种植。由于魔芋是一种高效经济作物,投入产出比很大,农户种植魔芋可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回报,按照公司制定的10万亩目标面积计算,亩产魔芋20xx公斤,可产鲜魔芋20万吨,3600元/吨,实现农业产值36000万元,按照10000户种植户计算,户均创收3.6万元,能够稳定解决10000户农民的脱贫致富问题。
四、着力长远,打好林下魔芋攻坚战
魔芋为林下植物,在其生长中,只有满足魔芋在长期系统发育过程中形成的的喜荫怕强光、喜温怕高温、喜湿怕干旱和水渍等生理特性,才能使其获得健壮的个体,有效抵御生物灾害的侵袭。通过近几年的林下种植经验,采取魔芋林下种植,能够实现了从林中来,到林中去的“原生态种植”,创造接近魔芋原产地的生境,较好的满足魔芋生长对外部环境的要求,达到健身栽培,健康生长的.目的。桑植县海拔在8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村有150多个,有林下种植资源30万余亩,农户数万户,从20xx年起,公司以每年以1000-3000户的速度无偿扶持高寒山区农户房前屋后林下种植魔芋面积0.5亩,每年举办魔芋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1000-3000人,培养一批魔芋种植大户,实现到20xx年林下魔芋种植面积10万亩的目标,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原料保障。
五、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魔芋在种植过程中,大多数农户仍采用传统种植方法,对种芋不分级、不消毒,不倒茬,施肥不科学,除草不及时,种植管理简单粗放,产量难以保证。
2、由于魔芋繁殖系数低,用种量大,种芋越冬易腐烂,不易保存。加之近年来芋种价格一路攀升(今年市场价格为5---10元/斤)且紧缺,群众发展资金匮乏,无法大量购种,规模发展难。
3、魔芋容易发生软腐病、白绢病等病虫害,而且这些病虫害易传染,目前只能预防,不能有效根治,若管理不善,轻者减产,重者绝收,不但会给芋农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使全县魔芋种植半途“夭折”。
4、由于魔芋种植不能够使用化肥,大面积种植肥料问题是制约该产业的一大瓶颈,规模化推进大面积种植仅靠农民自己的农家肥料是远远不够的。
5、企业在产业链建设过程中在一些重要加工环节需要进行核心关键技术突破,需要与专门的研究机构合作攻关,研究经费严重不足,譬如魔芋神经酰胺类物质制备关键技术研究,就因为研究经费不足而难以实施。
(二)、解决的办法及建议
1、搞好科技培训,在魔芋生产基地举办培训班,大力普及防治魔芋“两病”技术,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在魔芋种植期间,搞好选种、播种消毒,预防魔芋“两病”发生。
2、建设桑植县规模化的魔芋越冬储藏设施,为魔芋种植户提供统一的规模化越冬储藏设施和技术,为农民长期提供越冬后的优质魔芋种。
3、建设生物有机肥料加工基地。目前我们已经引进了这一加工技术,已经完成了环境评价、土地预审、规划用地、土地租赁及项目备案等前期工作。项目设计能力为年处理加工禽畜粪便8万吨,农作物桔杆2万吨,年加工生产生物有机肥料8万吨。
4、建议政府把魔芋产业纳入到扶贫项目中予以支持,有关部门特别是扶贫单位、扶贫办、农办、农业局、县财政每年给农民一部分种芋资金扶持,让农民从种植魔芋中脱贫致富。
5、尽可能的从产业引导资金中解决部分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研究资金,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20xx年,在省处非办的直接指导下,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坚强领导下,在示范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示范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稳妥处理、消化积案的原则,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好专项排查及互联网风险排查工作,稳步推进陈案积案处置工作,有效维护了金融环境的稳定,现将一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年初班子会议专题听取处非工作汇报,并对全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做出安排,确保了示范区全年处非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及时调整完善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处非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召开了4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传达学习省处非办关于处非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部署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定预案,统一协调领导示范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二是针对今年重点开展的互联网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需求,明确并组建了示范区示范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示范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确保对互联网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统一领导。三是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将处非工作与互联网风险排查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责任,确保处非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建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及互联网金融舆情监测体系和24小时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了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协作,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专人负责情况上报及舆情监测工作,初步构建了覆盖全区的.处非工作快速反应机制。
二、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近年来,示范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领导和协调力度,研究部署打击和处置工作,有效地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蔓延势头,20xx年我区未发生新的非法集资案件,陈案积案正按既定工作方针,一案一策稳步推进,总体风险可控,一年来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重点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按照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示范区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杨凌示范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杨金整治办发20xx1号),对辖区内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细分了工作任务,安排了工作时限。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排查工作,为专项排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取得实效。二是继续加强对区内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统筹协调。为进一步加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示范区处非办在落实双牵头协作机制开展互联网风险排查的同时,重新明确各责任单位,将排查整治各项任务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优化组合,确保处非工作总体取得实效。三是加大存量案件稳妥处理。对已立案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实行一案一策,加大案件侦办和处置力度,积极追缴非法集资款项,及时向群众做好案件进展通报工作,尽力挽回群众损失。截止12月末,10起非法集资案件中,5起案件通过法院宣判结案,其余案件正积极稳妥推进中。四是继续强化打击和监督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成员单位就各自领域高风险情况进行严格监控,严把注册审批关,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组织开展非法融资广告宣传专项整治,加大处罚力度,从源头上加强对融资类广告的监管。
三、全面部署、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杨凌示范区经济规模小,非法集资防控压力相对较小。针对这个特点,示范区处非办将加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引导区内群众远离非法集资。一是加强传统宣传教育。示范区处非办联合杨陵区、电视台、报社、网站加大对非法集资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在示范区会展广场大屏幕、各小区便民播报屏、电视台播放省处非办最新制作的宣传片、下发宣传册、宣传画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全年累计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彩页近6万份。二是精心组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按照省处非办部署,下发《杨凌示范区20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于20xx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开展了宣传月活动,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良好效果。三是调动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教育。示范区防非办各成员单位积极在各自领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局指导各民办院校通过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咨询点,发放宣传册、宣传页等方式加强了对民办院校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规划建设局加大了预售房政策、合同备案等房产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认清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四是利用新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示范区召开农高会的便利,通过农高会宣传平台为参观群众讲解和宣传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和防范金融诈骗的方法。通过发放防范非法金融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提醒广大群众要抵制高息集资诱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单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近20xx人次。
一年来,示范区处非工作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基本态势,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存量案件稳步化解,各项专项排查活动按计划推进中,整体风险可控。但个别案件跨区域协调难度大、部分涉案群众情绪不稳定等问题也客观存在。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示范区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体系,巩固前期的工作成果,并形成长效打击、预防、稳控机制,切实维护好示范区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20xx年9月26日,经深圳市金汇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任命,我担任深圳市金汇海投资控股总经理一职。
在这一年里,在董事会及公司下属的全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经过公司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我们在企业管理、投标揽活、项目管理、文化建设、稳定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企业综合实力增强,社会信誉提高。回顾一年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组织建设
设立部门,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并配齐人员:风控总监李兵、运营总监郑非、财务总监林清。由于我们团队只有4个人,缺少行政总监一职,所以行政总监一职暂时由我和财务总监林倩共同担任,行政总监的工作暂时由我和财务总监林倩来完成。
二、文化建设
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提炼金汇控股的企业文化“你我用心、引领未来”,既强调与集团的关系又突出公司服务性质的特征。秉承“诚信立足社会,服务创造未来”的经营理念,秉持“卓越服务、以诚为本”的企业使命,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主张“热心、贴心、省心、放心、开心”的五心服务通过不断强化创新、积极进取,取得了良好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鼓励。
三、团队建设
通过组织一系列活动来建设深圳金汇海的大团队:组织深圳金汇控股高管赴北京大学参加拓展训练,培养金汇控股团队的`团结合作能力;组织高管参加职业素养及商务礼仪的培训,提高职业涵养;组织高管参加《企业文化:让企业拥有生命》的课程培训,使高管更清晰地认同公司文化。
同时,在各项活动的开展过程中,我注意到给不同的同仁们创造不同的又适合他们个人的机会,让他们有机会表现自己,锻炼自己。
四、业绩建设
在短短的一年里,由于团队的协力合作,业绩取得了骄人的成效。首先,深圳金汇控股与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包揽了金汇控股控股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的全权代理权;其次,对集团内部承担业务;最后,深圳金汇控股与海佛山金汇海签署了合作协议,实现与实体公司的首次合作;同时,截至报告时,金汇控股正与美信金融等几家公司进行项目洽谈中。
深圳金汇海取得了如此的成绩与集团董事的支持和公司成员的共同协作是分不开的,但金汇控股仅仅成立两年,显性的问题比较明显,隐性的问题仍然存在。我将会和我的团队共同努力,开创更好的局面,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五:指导方向
20xx年过去了,回首深圳金汇海成立这些年来的发展历程和风风雨雨,我们有过挫折,有过困惑,有过喜悦。今天,我想感谢和深圳金汇海一路走来的每一位员工,感谢您们对我的信任,是你们的努力和坚持,让深圳金汇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金融业内崭露头角,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
我还记得这样一位员工李明勇,当时,我派他到北方某一公司出差,走之前他来我办公室时,还是非常英俊,非常精神的一个小伙子。可是当他二个星期后回来再站在我面前时,我看到他的嘴上满是热苍。我就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因为井道里很冷,冻感冒了。我问羽绒服穿了没有(因为冬天北方很冷,走前我特意给他们都买了厚厚的羽绒服)?他说衣服太厚,井道里干活不方便就没有穿。说实话,当时,我真的是很心酸!很心疼!我知道在深圳金汇海,有许许多多的员工象李明勇一样,为了工作,主动放弃休息,加班加点,甚至通霄达旦的工作;还有许多员工冒着赛风酷暑,常年累月奋战在工地现场,365天没有几天可以合家团聚。
很多时候,我们员工在实际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和艰苦程度,往往是超出我们做领导的估计和想象的。在此,我想借这个机会,向你们说一声:“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拥有你们,我感到非常地骄傲!”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本文就为大家带来一起具体案例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
应当说这个规定对用人单位的约束作用是很大的,现在可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上,企业和员工的地位转换了,用人单位现今都是很积极的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会不会存在员工拒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以此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况呢?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提出的申请一般是有事实依据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实但却看似有理有据的情况,因为在劳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员工双倍工资赔付的诉求通常都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的'支持。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这也就使得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有关劳动者以企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一度成为热点问题。我们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因员工不同意签署劳动合同却向单位主张双倍赔偿,但最终法院判决单位给予赔偿的比较典型的案例。
【基本案情】
韩某在宁夏大厦工程部任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2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但韩某一直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12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宁夏大厦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20xx年9月份的工资。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宁夏大厦向韩某支付20xx年9月的工资1104.51元,以及20xx年5月3日至20xx年12月2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宁夏大厦不服该裁决书,认为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主要原因系韩某拒绝,故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被告韩某辩称: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宁夏大厦从未找他续签过劳动合同。宁夏大厦申请证人刘某、宋某出庭作证,证明在20xx年6、7月间曾经接到过宁夏大厦人事部的电话,通知韩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签合同,并将此通知转达给了韩某。法院认为,本案焦点系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由谁负责。宁夏大厦与韩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双方应当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证人虽证实宁夏大厦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对于韩某不予续签的情况,宁夏大厦仍应负有提示韩某续签的义务。可直到20xx年12月22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宁夏大厦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义务。所以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宁夏大厦承担,其应依法支付韩某二倍工资差额。
【案情分析】
该案件中宁夏大厦已经证实了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法院仍然认为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那么企业在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方面该如何做才能尽到应尽的义务呢?如果未签书面合同的责任确在劳动者一方,则用人单位企业不需支付双倍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无法证明的事就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本案当中,宁夏大厦正是因为没有能够有效证明自身履行了法定义务而最终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尽到以下义务: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当面向劳动者送达通知被拒绝后,可以采取快递、挂号信等可以保留凭证的方式,以备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明之用。该通知应当明确表达要求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写明要求签订合同的截止日期,并可附劳动合同文本或主要条款。
其次,通知送达后劳动者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立即完成签订合同,如果劳动者表面上同意签订但以合同个别条款有异议等理由拖延时,用人单位应当也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证明,写明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已经送达,因劳动者原因暂未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并让劳动者签字确认。
再次,如果劳动者无任何理由拒不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以上的通知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用工一个月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选择是,或者立即签订完成,或者继续双倍付薪,或者终止合同。只能选择其一。
所以,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之内签订,这样企业一方的风险就会减小。那么什么时候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呢?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前,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和筹码与员工协商,协商不成的,取消用工即可,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单位无需承担任何的责任。如果办理入职手续的第一件事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才开始办理其他手续,则单位一方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就降为零。如果用工开始以后才签劳动合同,此时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万一双方对合同条款存在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或员工故意拖延不签,那企业就会比较被动。单位为了不至于拖过一个月的时间限制可能不得不接受较为不利的合同约定,当然单位也可以通知终止合同。
对于企业来讲,首先应当尽快的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及时通知才能及时止损,其他的细节事宜等合同终止后再讨论也不迟,但不管怎么样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状态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其次,百密总有一疏,如果企业因某些人工作差错在用工过程中发现有漏签劳动合同的情况的,应当立即补签,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可将签订的日期补写为员工入职之日,以绝后患。如果一个企业有规范的管理机制,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员工也会有吸引力,当发生一些漏洞或工作失误时,员工也会理解,不会无理取闹吹毛求疵的。
再次,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员工的劳动合同,因为每份合同的价值最高相当于11个月薪资。企业应当将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保存两份,分别由不同的人员管理,派专人定期检查劳动合同看是否每位员工都有签订,并查看是否有员工合同即将到期,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劳动合同
LABOUR CONTRACT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NAME
部 门: ____________________
DEPARTMENT
岗 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POST
二00四年八月制定
《劳动合同》签订须知
一、本合同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部门受总经理委托,
根据《**市劳动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而规定。
二、本合同共十二条,内容包括:本合同期、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及
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劳动纪律、商业秘密、解除和不得解除本合同的规定、本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劳动争议和其他事项。
三、凡在本公司就职的员工均须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生效,本公司即与签约者
(本合同中称“已方”)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关系。
四、签订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乙方本人,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代为签订本合同;签订本
合同的甲方代表为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托的人。
五、本合同文本报***劳动局备案。
上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注册的国内合资企业。现聘用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合法、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全日制劳动合同制员工,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聘用。乙方性别: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非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之社会关系的称谓: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日止。其中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为试用期。
2、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甲、乙双方 可以另行协商延长本合同期限、并办理本合同续签手续。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以一方一个月的底薪代替提前通知期,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如主动向甲方提出同一部门内或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调动, 经甲方批准后,乙方需针对该调动后的职务增加三个月的试用期并重新约定相应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如根据甲方的需要发生同一部门内或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调动,则乙方无需针对该调动后的职务增加试用期,但需针对该调动后的职务重新约定相应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
1、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部门的____________职位(岗位)的相关工作。乙 方应按照其岗位职责的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作任务。根据甲方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本款所确定的岗位是乙方的主要岗位,其它由甲方安排的工作是乙方的次要岗位。双方均确认,本款所述主要岗位和次要岗位构成乙方全部工作范围。
2、 甲方根据工作的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职位(职务), 并调整其相应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无特殊情况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并办理相应的职位(职务)变动手续。
3、 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内应保证始终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职责。乙方 应在本合同第五条所述工作期间内以其全部时间、精力和技能致力于完成甲方布置的及乙方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事项,并执行甲方的指示和命令而不得从事其它工作和业务。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 甲方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乙方劳动报酬包 括底薪、各种津贴、佣金、奖金或花红。
2、 双方确定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每月底薪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每月底薪发放日 期为次月的8日(如逢违法定假日则相应顺延或提前,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佣金提成的发放日期为甲方因乙方完成相关工作而取得的营业收入(佣金)进入甲方帐户后的次月15日(如逢违法定假日则相应顺延或提前,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3、 对于因乙方为甲方工作、而由甲方取得之营业收入中的乙方提成部分(以下称“提 成”),由甲方按照规定的提成比例提取,并采取如下方式发放:
a、 中介住宅部、中介办公楼部、项目部5级或以上员工营业额提成的70%作为 佣金,30%作为奖金。员工在职期间,公司将于营业额到帐之次月按公司规定比例全额发放佣金和奖金。员工离职后,其所有未到帐营业额之佣金部分,公司仍将于营业额到帐之次月按公司规定比例发放;而其所有未到帐营业额之奖金部分,公司将根据不同部门有下列规定:
● 中介住宅部员工:公司将根据中介部制度以结案程度为标准决定是否发
放;
● 办公楼部员工:公司将奖励予日后追佣之员工;
● 项目部5级或以上员工:待营业额到帐后六个月内公司在确认该笔业务无
任何投诉或有任何不良现象后,公司才予以发放。
b、 项目部5级以下员工营业额提成的80%作为佣金,20%作为佣金。员工在职期
间,公司将于营业额到帐之次月按公司规定比例全额发放佣金和奖金。员工离
职后,其所有未到帐营业额之奖金部分,待营业额到帐后三个月内公司在确认
该笔业务无任何投诉或有任何不良现象后,公司才予以发放。
4、 甲方对乙方实行变岗变薪制度,乙方应予以充分配合。
5、 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每月发放劳动报酬 时代扣代缴。
第四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以 下称“三金”)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医疗费用报销。
2、 甲方和乙方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三金”,其中乙方承担部分由甲 方在乙方的月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
3、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 安全和健康。
4、 甲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5、 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的需要,对乙方进行专业知识、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的综合劳动技能。乙方应当积极参与,并主动接受甲方的相关考核。]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因甲方所经营的业务
的特点,对于乙方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甲方有权因业务经营需要,在与乙方协商后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2、 乙方应服从甲方《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加班工作制度,并享有补休或取得加班报
酬的权利,但项目销售部、终结部5级或以上员工及其他部门7级或以上员工不享有加班报酬。
3、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 甲方应依法制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保守国家机密及甲方有关秘密。
4、 在本合同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公司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在离职后, 不得自行为在公司工作期间曾服务过的相关客户工作或以其他机构之任何身份为该相关客户提供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的服务,否则,员工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若本款所述违约金仍不足以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向员工另行主张损害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甲方: 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单位住所 : 开发区新科园东区
乙方:员工姓名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工种。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以完成 (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享受法定的以下部分节假日、每年清明、五一、国庆各带薪一天。每月两天带薪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人民币 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 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月 20日左右支付乙方(上个月) 自然月的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一
(1)进入现场必须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掷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等一些列施工安全措施,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爬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进入现场人员必须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施工作业中,应注意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别人,别让别人伤害自己。
4、进行电路检查时,应停电作业;
出现下列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死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违返安全生产规定的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八、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下列情况
乙方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一) 乙方所承接的工程未完工验收时。
(二) 乙方在无任何理由成立时。
(三)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技术平台上由一名普通工人培养成一名技术员工后工作未满三年时。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此需甲乙双方协商条文为准);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一、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员工进行裁员。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本合同订明的补充件、附件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双方订立的培训合同、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十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九、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本合同签订后,报劳动部门备案、鉴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一份办理退工时存进乙方档案,另一份甲方须在和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保存两年以上)、乙方执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盖章)
年 月 日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在我国劳动用工过程中,一直存在着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一旦双方不再继续互相履行权利义务,对于此情况下应认定为解除还是终止产生了广泛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在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随时将对方“炒鱿鱼”,是为劳动关系的终止;另一种则认为,若允许随时将对方“炒鱿鱼”而不遵循“预告解除”的规定和“即时解除”的限制性前提或者允许用人单位随时辞退劳动者,都将对企业、劳动者以及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合同法》对于合同形式成立要件的规定
一般来说,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有关联性的不同概念。
根据《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的,合同成立。
对于要约及与之对应的承诺通过何种方式体现的问题,《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此基础上特别强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那么对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是不是就不予承认呢?《合同法》第三十六条针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的合同如何成立给出的答案。
根据《合同法》中“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的合同如何成立”的规定,合同的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即使没有以规定或者约定的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应当是成立的。如果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有关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在我国众多法律中,有些法律明确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典型的为劳动合同。
早在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就以第十九条明文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后来的《劳动合同法》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又作出了人性化的规定:一个月的缓冲期。
一般情况下,劳资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而进行磋商过程中,会对下列基本事项进行口头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和劳动报酬。一旦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合意并且开始履行,劳动关系即行建立,这也就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情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指出:实践中即使是事实劳动关系也是种合同关系,只是口头形式而已。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关系本身具有平等缔结履行和履行过程中单向管理(失衡)的双重性,即一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如双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等,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是管理者,劳动者是被管理者,双方是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地位,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旨在消灭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自从《劳动合同法》20xx年1月1日起,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劳动关系。这样的观点是否能经得起推敲呢?
为了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地位,原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以第二条中提出: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后来又以劳社部发12号文件颁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的提出了解决方案,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其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否获得经济补偿的问题上,劳动部针对海南省人事劳动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做出了《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复函》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述观点得到了最高法的积极响应:不但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将事实劳动关系比照劳动合同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最高法在第一次系统地就劳动争议适用法律作出解释时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笔者认为,20xx年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对《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简单重复,故而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在20xx年1月1日前后是没有较大的区别;即便如此这个形式上的“简单的重复”在《劳动合同法》是有着重要的意义的:
首先,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紧接着就以第二款规定了人性化的一个月缓冲期规定;后面又以第三款规就“用工前就订立劳动合同在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问题作出了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确立了在“一个月缓冲期”内不签订法定形式的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我们称之为“缔结劳动合同形式过失责任”),这是我国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后又一次参照英美法系作出的惩罚性的规定,旨在通过增加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方式强迫用人单位必须主动与劳动者订立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劳动合同;立法没有将增加工资标准一倍的支付作为行政处罚收入国库而是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彰显了《劳动合同法》鼓励劳动者积极主动维权的立法本意,这就是资方反对《劳动合同法》的原因之一。
笔者认为,制定法律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国家行为,所以法律草案的每一个条款都是要经得起推敲的;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出现,是为了第十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三款以及第八十二条服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一条,该法的立法目的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真正要消灭口头劳动合同确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中“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具体体现,使得劳动者维权有了更多的保障。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亦没有对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给予明确处理,导致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二十多年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依然较低。建筑业、餐饮服务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仅有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根据《20xx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就业质量评价报告》显示,
“中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占12.67%、高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比例为14.5%”。大量的数据表明,在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上,用人单位原因占主导地位。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初衷在于指导劳动者合理维权,但是不妨碍个别劳动者“投机倒把”地滥用“第八十二条”。
为了杜绝这一现象,使得“第八十二条”不被滥用,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条例》以第五条和第六条对于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和超过一个月的不同时间内提出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有权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作出了规定。
《条例》指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也就是说,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因劳动者的原因未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单向辞退劳动者并可以拒付一切劳动报酬之外的给付项目,杜绝了劳动者歪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条例》规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据此可以看出:
1、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分水岭在于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
2、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无权随意解除或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只有法定事由出现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
3、国家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除《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的情况下,只有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从契约角度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符合保护劳动者的立法本意
《劳动合同法》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实施条例》要解决的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而对于“劳动者不主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国的立法在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的国情下还是倾向于宽容劳动者的态度,以彰显“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第六条再次明确了无书面劳动合同亦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精神。
据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有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精神来看,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又不满一年的情形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试用期的期限待定劳动合同,而且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擅自解除或者擅自即时解除劳动关系,这样才是符合对劳资双方都依法加以保护的立法本意;而且通过将用人单位对事实劳动关系的随意解除的民事责任等同于解除书面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更彰显《劳动合同法》有关“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
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的问题
一般来说,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后,双方对劳动报酬的约定一般出现三种情形,笔者对于这三种情形如何分别作出阐述: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3、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要件”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有关“劳动合同全面依法履行”的精神,用人单位应按承诺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发放劳动报酬。
有关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合同效力的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作为民事行为表现形式之一的订立合同也不例外。那么对于劳资双方有口头约定工资标准的,对该口头约定应当如何认定效力呢?
最高法民一庭指出,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部分学者们认为,《劳动法》所称的劳动合同,不仅仅指书面合同形式,包括口头约定。按照这种观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如果有口头约定的,即使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也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我们从事审判工作的多数同志则认为,劳动关系是一种兼具民事和行政特点的法律关系,既然《劳动法》未作特别说明,那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约定和书面约定两种,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关系已有口头约定的,亦属于订立了劳动关系而不是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只有既无口头约定、又无书面协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才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十八条列举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两种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比照《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
现实中比较常见的是工资标准低、社会保险缺失和工伤概不负责的无效情形,其中最复杂、最普遍的当属工资支付的有关问题。
最高法民一庭指出:包括约定劳动报酬条款在内,劳动合同被整体认定为无效的,或者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报酬标准的,就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可直接参照适用的标准,亦可参照其他单位同期、相类似工种、类似岗位的工资标准来确定其劳动报酬的数额。比如,某用人单位非法以欺诈、胁迫手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明显低于正常工资标准,当此劳动合同被依法认定无效后,该约定劳动报酬的条款亦不得适用,为保护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就可以直接适用本条的规定予以解决。()通常情况下,这种参照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确定的劳动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往往是相同性质工作中获取报酬较低的,故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对劳动报酬作出相对较高约定的,尽量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来计算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其自身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向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以第八十六条将其扩大为双向责任,即明文规定过错人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据此,我国的劳动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采取宣告无效,即劳动合同(条款)经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宣告后才发生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溯及力。
综述
总之,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合法不能否决劳动合同的存在,更不能以此否决劳动合同的效力。对于劳动合同形式或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应追究其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对于双重违法的应分别追究、合并执行。将事实劳动合同按照“不满一年”和“超过一年”分别视为“期限待定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更加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基本案情]:
某市六建公司系国基电子(上海)有限公司A7厂房工程的承包人,其以《油漆承揽合同》的形式将油漆工程分包给自然人李某某,约定李某某所雇人员应当接受南通六建公司管理。李某某又将部分油漆工程转包给自然人王某某,王某某招用张成兵进行油漆施工。李某某和王某某均无用工主体资格,也无承揽油漆工程的相应资质。20xx年3月10日,张成兵在进行油漆施工中不慎受伤。11月10日,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确定张成兵与六建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该裁决书未送达六建公司。12月29日,张成兵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劳动仲裁裁决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审查后,认为张成兵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且六建公司经告知,未就张成兵所受伤害是否应被认定为工伤进行举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于20xx年2月19日认定张成兵受伤为工伤。六建公司不服,经复议未果,遂起诉请求撤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
[裁判结果]:
经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一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根据劳社部发〔20xx〕1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本案中,六建公司作为建筑施工单位将油漆工程发包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李某某,约定李某某所雇用的'人员应服从南通六建公司管理。后李某某又将部分油漆工程再发包给王某某,并由王某某招用了上诉人张成兵进行油漆施工。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上述规定及事实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具有劳动关系的理由成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张成兵在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厂房建设项目中进行油漆施工不慎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据此,维持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被诉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甲方:_____地址:_____
乙方:_____地址:_____
鉴于乙方为特殊劳动关系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临时用工事宜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个月,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行向后顺延一个月,以此类推;如一方提出终止本合同或续签新合同的,即视为本合同的终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要求为:
1.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应履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到_____工作,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加班、轮班、换班的,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工作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工作内容,并承诺无条件接受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的调整。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些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导、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平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标准、方式及工作时间的安排: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标准按天计算90元/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超出8小时加班的加班费为15元/小时,没有节假日,上一天班拿一天报酬。
2.由甲方直接按月支付给乙方(含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津贴),具体以甲方的支付凭证为准。
第七条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自然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4.乙方的个人信息属性发生变化,已不属于特殊劳动关系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损失的,应该根据甲方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由聘用方另行安排除社会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保障计划,用于乙方的特殊保障和慰问补偿。
由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任何报酬。
第十三条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六合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合法的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本合同条款同等。
2.乙方不及时将个人信息属性变动通知甲方的,视作本合同终止,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溯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申诉人:周家光,男,白族,1980年7月21日出生,住云南省昆明市官
委托代理人:王黎轩,律师,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代理。
被诉人:xx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
法定代表人:鲁仕泽,xx有限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其明,律师,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普清红,xx有限公司员工,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代理。
申诉人雷天明诉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申诉人与被诉人协商,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一、20xx年1月至4月由被诉人按每人月工资1898元的基数,对照申诉人实际出勤天数补发所欠工资。
二、外勤补助费按实际出勤天数补发每日20元
三、由被诉人发给申诉人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每人800元。
四、20xx年5月起至7月止的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由被诉人负责。
五、申诉人自愿放弃除以上协议以外的其他申诉请求。
本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首席仲裁员: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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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当事人在于____年___月___日意外受伤,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法律、劳动法规共同协商,达成下列协议:
一、甲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于因受伤;经医院诊断,受伤情况为。甲方在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每日住院治疗,目前情况。目前已产生医疗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2、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支付甲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医疗费、伙食补贴、一次性伤残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劳动能力鉴定费、后续医疗费等相关工伤补偿费。
3、除上述工伤赔偿费用外,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人民币。除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赔偿外,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张工资、工伤、社会保障等相同或类似权利,甲乙双方无其他工伤、劳动争议等纠纷。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支付款项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乙方要求的全部工伤保险理赔材料,并撤回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所列款项的总额。
5、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和了解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都明确表示本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图,并自愿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因明显不公平、情况变化或类似原因主张本协议无效或撤销。双方都自愿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按手印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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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与乙方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一案,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对于X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XXX仲字【20xx】XX号)裁决的事项不再履行。
二、双方确认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前款约定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所规定的甲方承担的工伤待遇、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承担的各项社保费用,乙方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乙方承诺: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解决双方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的一次性终局处理协议。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消灭,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双方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任何争议。
五、双方在签订本协调协议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调解协议的内容,否则由责任方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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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双方应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事项进行共商共决。
第三条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签字后,报劳动部门审查备案。
第四条本合同经第三条规定程序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工作岗位
第五条企业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权利,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时,应采取调减工资、工时、班次以及轮休、培训等方式,尽最大努力保留职工就业岗位。
第六条企业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制定职工培训计划、职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根据生产实际,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上岗、转岗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综合技能。
第七条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确需经济性裁员的,应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按规定支付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企业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职工:
(一)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第三章职工工资
第九条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元。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
点工资报酬、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企业发放的各类津贴和补贴。
第十条企业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如遇到节假日可以提前____日,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企业扣除职工工资应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职工因扣除和接受企业经济处罚减发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的20%;减发后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本年度职工收入调整,本着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同步的原则,参照市政府工资指导线、CPI(物价上涨指数)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
(一)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度增加____%,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增加____%;
(二)企业利润总额与上年度持平,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增加____%或持平;
(三)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度下降____%,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减少____%;
(四)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职工放假的,放假期间企业应发放生活费,月生活费____元(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十三条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执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四章保险及福利
第十四条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应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为职工足额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职工退休、患病、工伤、失业、生育时,企业应当协助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为职工提供相应待遇。
第五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六条企业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每周平均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和综合工作时间制度,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企业因生产经营确需安排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八条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待遇,休假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九条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场所和环境,向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职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每年应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条对于损害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劳动,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予以抵制。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二十一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工会应及时协助处理,并立即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其医疗费、生活补贴、死亡丧葬费、家属抚恤费,以及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疾病医疗期和相关待遇均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七章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三条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依法享受特殊保护待遇及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强度标准的工作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二十五条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享受的待遇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八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企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履行情况年内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
第二十七条企业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二)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导致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时;
(三)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时。
第二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集体劳动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工会促进企业发展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方针,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开展“职工与企业风雨同舟”活动,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的实现。
第三十条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我与企业共命运”为主题的技术攻坚、突击会战等岗位建功活动,帮助职工提高职业道德和劳动技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第三十一条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引导职工以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企业事务,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时,应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与企业行政方协调、协商,反映职工合理诉求,提出争议调解意见,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十二条与企业行政方一道,积极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救助,以凝聚职工,发展企业。企业发生严重困难时,应主动与市、区(县)两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合作,为困难职工提供有效帮助。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应在签字后7日内,由企业行政方将本合同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一式三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企业工会同时报送上一级工会备案。自报送之日起15日内劳动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即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双方应以适当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期限为____年。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前60日内,双方应平等协商续签新的集体合同。
企业方首席代表:
工会方首席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本合同由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x'x、 、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公司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法定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应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日、法定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制度。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工资和津贴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三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职工福利
第十四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x'x%的福利费用和xx%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 %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五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十六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劳动保险
第十七条、公司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八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养老、医疗补充保险制度。
第二十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劳动保护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二十二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五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六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七条、公司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职业技能。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的教育及培训。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九章、纪律与奖惩
第二十八条、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革、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留厂察看等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决定会议。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得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并依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2)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
(3)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不善而停产、转产、破产或面临破产边缘,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4)因出现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5)其他约定的事项。
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须经双方协商,协调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原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代表人签字。
第十一章、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为保证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十三章、期限和变更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xx年。
合同期满前、 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企业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共同努力办好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企业行政(以下简称行政)与企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用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加强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合作,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第三条:要合同订立生效之日起即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行政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合法的利益和权利。行政的重大事宜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工会有义务支持行政抓好生产经营和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和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五条:行政应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和国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制定本企业工资、奖金等分配方案。方案应征求工会意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工会应协助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配合行政不断完善分配制度。
第六条:行政按时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不得刻意或无故拖欠。
第七条:行政按规定支付职工在工休假、法定假、婚丧假、哺乳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会应协助行政安排好以上工作。
第八条:行政应随着生产的发展不断增加职工收入。每年具体增长比例由行政和工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情况、物价上涨指数等多种因素综合后,协商确定。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依法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九条:行政按《劳动法》规定制定企业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遵守以上制度,在工作时间内干满点、出满勤。
第四章、休息休假
第十条:行政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时,按《劳动法》规定,应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对确有必要的加班,工会应协助做好加班职工的工作。
第五章、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行政按规定每年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的预算、使用方案,事前应征求工会、职工代表的意见,经职代会审议决定后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应在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不断改善职工住房、医疗保健、就餐、职工疗养、休养和文化娱乐等生活福利条件(每年具体计划纳入企业的方针目标)。工会应配合、协助行政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行政根据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第十四条:行政按政府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独生子女、退休、养老和其他方面投保的费用。
第十五条:工会应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的各项保险工作。
第六章、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十六条:行政应依照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条件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行政按规定标准定期给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津贴,并分别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温和冬季的防寒工作。
第十八条:行政在新、改、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引进新设备、新工艺时,应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和采取配套措施,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九条:工会应支持、协助行政加强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作。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危及职工安全的现象,有权依法提出,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支持行政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企业发生职工工伤事故,行政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工会有权和义务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行政对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职工和女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每两年对企业全体职工进行一次体检。同时每年组织部分职工疗养。工会应协助行政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
第七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续订合同,新合同未生效前延续执行本合同。
第八章、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均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将修改条款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市劳动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生效。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九章、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劳动用工
1.行政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招聘职工。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均应征求工会、职工代表意见。
2.行政依法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与本合同相悖。工会应指导职工明确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3.行政解除职工个人劳动合同要按照有关劳动法规,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规定执行,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按《劳动法》所规定的调解、仲裁、诉讼程序进行。
第十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行政和工会以对等的原则派出代表,组成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的签约代表,对执行合同中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
第二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申请仲裁的时效改为从发生争议起60天内)。
第十一章、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有违反责任合同条款的行为,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第十二章、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行政有关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方案,应征求工会和职代会意见。工会有责任动员、组织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行政各项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
第二十九条:行政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按《工会法》规定提取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应动员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劳动,尊重和维护行政生产、经营、管理权威。
第三十条:行政和工会双方要不断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增加企业凝聚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不断发展。
第三十一条:工会主席(或代表)参加行政定期召开的办公会,参加行政各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通报工会重要事宜,协商处理所遇到的有关问题。
第三十二条:教育与培训
1.行政制定职工教育规划,应征求工会意见,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行政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加强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使用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3.企业应建立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培训制度,做好职工的转岗、待岗、重新上岗工作。
4.工会应协助行政做好职工教育、培训、转岗、上岗工作,配合党政在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积极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
第三十三条:纪律与奖惩
1.行政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经职代会审议同意后实施。工会应支持行政按规定办事,并协助做好工作。
2.行政对违规职工处理时,应征求工会意见,按有关程序办理。
3.工会应教育职工自觉遵守行政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悖时,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按规定在7日内报市劳动行政机关审查,同时上报双方主管部门备案,市劳动行政机关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即行生效。
厂长:
年月日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地址:
性别: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年龄: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__起至______止,期限为______。其中试用期从______起至______止,共______。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在______岗位,为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___元。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天,每天实行___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___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___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治愈的再延长___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责___%,病假工资为___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___元,抚恤费___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1)医疗期为___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___月。
(2)乙方的医疗费___。
(3)因工负伤致残的,其待遇:___。
(4)因工死亡的,丧葬费___元,直系亲属抚恤费___元,其他费用___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___天,婚假___天,丧假___天,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算)发给乙方解除合同前12个月本人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本条第2款第(1)、(3)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___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___个月的短期停工;
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___元,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鉴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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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本集体劳动合同(合同)由“北京___机械有限公司”,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____区青年路2号(下称“公司”)与“北京___机械有限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其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____区青年路2号(下称“工会”,并与公司合称“双方”),于____ 年 ____月____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订。
前言
根据北京___机械总厂和ABC汽车传动产品专营公司(下称“ABC”)于1992年7月18日签订的合资合同(下称“合资合同”)和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应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以明确公司职工雇佣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公司应与职工个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 合同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促进公司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正确处理公司与职工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平等和友好协商签订。
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工会应协助公司搞好生产、经营和管理,协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项基金,教育职工认真履行个人劳动合同中载明的义务,配合公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内:
1.1 “雇员”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员,但不包括合资合同第46条所述少数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
1.2 “主管人员”指任何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主管职能的任何雇员。
第二条 职责
2.1 公司与员工的共同义务
雇员应勤奋地履行其职责并努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公司应就雇员的劳动向其付酬,并促进雇员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员的文化生活。
2.2 雇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
(A)每个雇员的责任将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会和总经理随时代表公司予以确定。
(B)每个雇员必须按照其主管人员指示尽最大的努力认真执行任务,与主管人员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公司颁布的工作规章的规定。
(C)所有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
(Ⅰ)小心操作交给他们的设备和工具;
(Ⅱ)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与其它雇员随便来往;
(Ⅲ)不向公司外人员或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了解有关情报的公司内人员披露有关公司业务或经营的情报,除非经公布的法律或法规强制要求公开这些情报;
(Ⅳ)受公司雇用期间,除经公司批准,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Ⅴ)避免有损公司声望、名誉或业务的行为;
(Ⅵ)未经同意,不得为个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钱或财产。
(D)鼓励雇员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的意见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产品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和方法,提出值得受奖励的意见或方法的雇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励。
(E)除经公司管理部门明确授权,雇员无权亦未被授权为公司或代表公司达成任何交易或订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为。
2.3 公司的具体职责
(A)公司将尊重雇员的人格和个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任务。公司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B)公司鼓励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和雇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并适时颁发公司业务有秩序进行所必须的工作守则。
(C)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和与雇员个人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所述发给雇员基本工资和提供补助。
(D)公司应按《合资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包括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拨交工会经费,该笔金额应作为公司开支。工会可以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E)公司将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所、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2.4 工会的具体职责
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和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条 雇用手续
3.1 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享有企业自主权,有权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职工。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2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公司招聘雇员的标准和人数。
3.3 公司招聘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3.4 公司雇员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前应合格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
3.5 公司将与雇员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格式附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A。
3.6 职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前,公司和工会应指导雇员明确个人劳动合同载明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3.7 从北齿转入华纳的职工,其在北齿的工龄应视为在华纳的工龄。
第四条 工作时间、节假日
4.1 工作时间
(A)公司董事会决定基本工作周,以适应全部生产能力。
(B)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八小时(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加强_______镇环境卫生工作,为我乡经济发展和街道居民生活创造一个干净、整洁、优越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乙方必须在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才能享受工资待遇,凡中途退出者,一律不予发放工资和奖金;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满一年的,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结清所有工资及奖金。
二、乙方每天负责清扫集镇街道环境卫生,每天按时上岗,上岗时间随时注意自身安全,上班时间所使用的劳动工具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三、乙方对所辖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负全责,及时清扫路面、街道、门店前杂物、垃圾、堆积物等,保持街道路面干净、整洁,做到全天保洁。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工资待遇实行底薪与浮动工资、绩效考核。底薪每月______元,浮动工资每月______元,满勤及工作认真负责,每天街道清扫干净、整洁发给浮动工资______元,共计______元。每月有一次不清扫或一次保洁不彻底、不及时、不认真的从浮动工资中扣除________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城管办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问题】:该公司的答辩理由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案情介绍】
某公司 20xx年1月1日对其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增加了部分条款,但是该公司并没有采取任何的民主程序制定,且没有将新制定的条款向员工进行公开公示。20xx年8月1日,该公司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辞退员工胡某,胡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胡某提出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不合法,且公司没有对新增加的条款向其进行公示,该公司在答辩时表示据以辞退胡某所使用的规章制度条款是在20xx年1月1日前所制定的,可以作为辞退胡某的依据使用。
【案例分析】:
在20xx年1月1日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合法、无明显不合理、且公开公示或向员工告知的,可以作为公司的管理工具使用,也可以作为法院及劳动仲裁认定实施的证据。结合本案例该公司只要有证据证明,其辞退胡某所依据的规章制度是在20xx年之前所制定,且内容合法,新增加了部分条款对辞退员工胡某没有影响的话,对胡某进行过公示就可以作为处罚胡某的依据。
【律师建议】
虽然《指导意见》对企业指定规定制度的民主程序的限制有所松动,但是依然强调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做到内容合法、无明显不合理、对员工进行公开公示,这样的员工手册才能作为企业用工管理的依据,才能在仲裁和诉讼是作为证据使用。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为落实集团公司煤炭销售“六统一”管理要求,提高煤炭销售集中度,加强和规范煤炭买卖(销售)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管理,不断优化用户结构,推进公路煤炭物流经销业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年度销售合同签订
年度销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据区域资源掌控和煤炭采购、上年度用户合同执行、承运配送情况,初步同用户衔接,提出需求意见,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年度煤炭产量衔接方案,确定大客户目录,制定煤炭销售谈判价格,通过年度煤炭产需衔接会,按照“统一订货、统一谈判、统一合同、统一计划、统一调运、统一结算”要求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
二、新增销售合同签订
新开发用户和增量用户销售合同,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也可由集团授权市公司与用户进行谈判,通过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进行签订。
新增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定为每月下旬集中办理。贸易类企业必须出具终端用户的委托书。
三、销售合同补充协议签订
年度及新增销售合同执行中,合同有关条款、价格需要调整或增加补充协议的,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通过集团公司煤炭信息网进行网上签订。各市公司与用户基本形成统一意见的,也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实行网上签订后执行。各市、县公司不得私自签订任何形式的补充协议。
四、销售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1、合同签订原则。按照先省内、后省外,先终端用户、后贸易用户的要求,按照统一销售配送制合同、提货制合同文本和条款的要求,统一登陆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签订。
2、用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前,直接用煤类的用户必须提供企业相关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贸易公司类的煤炭经销企业,除出具上述“五证”外,还必须出具“煤炭经营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持终端用户委托书。
3、用户会员制管理。通过资质审核用户,均需填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网会员申请表》,签订入会协议,缴纳会费,取得会员资格,经集团公司确定用户编码后,方可进入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签订合同,获得相应业务服务。
4、合同录入。由市(县)公司进入网站合同报批系统,按照集团公司煤炭产需衔接方案,对照合同文本及条款录入销售合同。
5、客户确认。合同用户登录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站,进入客户管理系统,浏览合同内容并予确认。
6、交易费收取。合同报批前,市(县)公司负责按要求代收交易费,逐级汇总,由各市公司按月向集团公司太原煤炭交易市场支付。
7、销售合同审批。进入审批程序的销售合同将在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系统自动流转,县公司、市公司、集团公司三级审核。集团公司终审后,市县公司根据实际,打印纸质合同、签章、备案留存。
五、销售合同签收、系统导入
出省站微管员是合同签收导入出省站计算机系统的.责任人。为了保证合同及时导入出省站系统,微管员收到纸质合同后,及时与网络审批信息对照,半小时内导入出省站计算机系统。凡经集团公司终审的合同,出省站不得借故拒绝签收,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六、销售合同出省站变更
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出省站时,由市、县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逐级上报。集团公司根据各出省站业务通行能力,综合平衡后,通知合同原出省站终止该合同运行;集团公司对合同信息进行网上变更,并对合同变更后的出省站下达《煤炭销售合同变更通知书》。出省站微管员将变更合同输入本站计算机管理系统,启动执行。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公司合同鉴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
2、帮助、指导公司内部承办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本部门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合同管理承办人员;
3、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人员的年度授权委托和单项授权委托;
4、办理设计和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
5、负责公司合同的指导、审查和纠纷的处理及参与重大和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的.谈判、招标,并指导各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6、管理、推行和使用合同的统一;
7、考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查处违反合同管理办法和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提出奖惩建议;
8、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及承办人员的学习和培训;
9、对所有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台帐、分类归档;
10、公司规定的其它职责。
❂ 集体合同加班费案例 ❂
回顾20xx年,综合办公室在分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所有人员紧紧围绕管理,服务公司等工作要点,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好综合部工作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中心枢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与此做出全面总结,并对20xx年提出具体打算:
一、文件、档案的管理。
今年也是我管理行政的第一年,总体来说还行,在20xx年我要更进一步完善自已的工作,严格按照惯例体系要求进行文件的编写和记录,从文件的起草、审核、审批到印发,严把发文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同时认真做好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做到资料齐全、目录清楚、装订规范、保管有序。无漏存,无错发现象。行政办公事务及时处理,保证员工能顺利开展工作。
二、后勤工作
我们办公室的后勤工作就是这样具有广泛性、服务性、琐碎性的工作涵盖面较广,业务项目繁杂,涉及范围广,都是一些不起眼的树枝落叶、芝麻小事,然而这些被称为小事却与全公司员工的工作、生活都息息相关。若有不慎,将会直接影响到员工工作的情绪,这样就要求我们办公室人员对待工作热情、主动、耐心,也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让员工放心的将全身心的精力投入工作中去,轻松愉悦的完成工作.
1、办公用品的采购及发放都规定了相应的'制度并进行了相关记录,编制了《办公用品领用表》,使员工不会因为办公用品的缺失而影响工作进度。
2、各种培训证书进行了归档,归档率达100%。
3、根据公司业务开展及时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及配合,不断完善业务流程,强化对各部门的制度化管理,加快信息反馈的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编制了《收发文登记表》
4、组织在妇女节、端午节、中秋等重大节日里按时发放员工福利,同时发放员工生日福利。
5、所有员工的档案材料、入职手续、劳动合同、劳动保险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了管理登记和归档。
6、社保工作的增减人、缴费、审核等一系列工作也有序进行。
7、印章管理制度执行率100%,使用违纪为0。
8、固定资产采购、发放及时,做到账实相符,流失率控制在了合理范围内,完好率达到94%以上。
三、人事工作
1、加强考勤纪律。20xx年考勤一直做的不好,为此20xx年综合办公室将添置指纹打卡机记录员工出勤情况,每周不定期抽查考勤纪律情况,到岗情况,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给予适当的处分。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根据20xx年培训计划,认真开展员工的新工教育和安全教育,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
四、安全、消防、环保工作
1、抓安全工作首先是加强我们自身业务素质,从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学习入手,全面提高自身的安全知识水平。这样才能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利用平时闲暇时间强调安全和国内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做时事安全教育,20xx年公司未发生轻、重伤事故;未发生火灾、交通、管线、设备、中毒等事故;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100%;未发生一例职业病。
2、严格执行消防设施及器材的巡回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今年组织1次消防演练,目的是为了增强全厂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懂得消防器材的应用和有关火情扑救的常识学习,,要让每名职工从都能果断处理突发火情,将火灾事故控制到零状态,
3、环境方面针对公司重大环境因素制订了相应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控制率达到100%;节能降耗,主要材料定额允许消耗率3.3%;固废物按规定100%分类;噪声排放未超过GB1252390标准。
五、20xx年的工作计划
20xx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等的差距。我们要在在20xx年工作中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做好管理规范与管理体系的整合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加强管理体系的学习。
2、继续做好综合办公室本职工作,提高报表和发文的质量;做到文件及时收发、传阅、送阅;明确印鉴管理程序,完善使用登记制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各项制度办事,做到收文有规范、办事有制度有纪律,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抓好安全目标,加大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多巡查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发生重大、特大火灾事故。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把安全工作做的更好,更扎实。
4、继续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学习使员工通过培训,了解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知识,并在工作中规范化操作保证生产前不脱后不堵。
5、稳定人心、稳定员工队伍,建立独有的顺达胜业文化,多开展有益活动也及时把分公司的好人好事宣传出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多让外界和兄弟单位对我们分公司有更多的认识
20xx年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我部门将不断地总结经验,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提高各方面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积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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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位要高,定位要准是根本。办公室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系统性强,做好综合文字工作要跳出个人思维局限的囹圄,必须立足整体,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大局意识,把各项工作放到全局中思考和把握,以全局的视野精准聚焦各个领域,同时要认真体会领导决策意图,以其关心的重点难点为工作中心,不断提升材料的现实性和精确度。
持续学习,与时俱进是要求。持续加强学习是必修课,作为县政府综合文字处理部门,对相关人员的能力素质和综合修养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必然促使其在新形势下不断从各个方面汲取营养。一方面要加强对业务知识学习,做到对公文的.种类、处理形式等烂熟于心;另一方面要积极通过各种渠道从上级文件精神中汲取营养,从县域本土文化、基本情况中汲取营养,从领导决策思维中汲取营养,从优秀工作经验中汲取营养。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努力掌握新方法、新思路,为做好综合文字工作提供智力保障。
耐住寂寞,乐在其中是动力。综合文字工作是枯燥无味的,每天面对的只有文字;综合文字工作是繁重无规的,加班已成常态。这就需要从业者必须在高压下始终拥有强烈的责任心,拥有不同于常人的定力,要干坐冷板凳。此外,为工作而工作必然难以常出高质量的材料,要学会苦中寻乐,把工作作为事业,当材料被采纳时应感到由衷的欣慰和丰收的喜悦,长此以往,必然会乐此不疲,拥有不竭的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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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月份工作总结
1、完成《暑假去哪儿?我们去远方!》两块宣传展板。
2、组建学校通讯员团队,并建立通讯员交流的群。完成情况如下
3、完成新进教师工作协议的签订。
4、制订20xx年吉首市八小法制教育宣传月工作方案。上传法制教育视频。法制教育手抄报评比进行中。
5、收发上级各类文件66份。
6、上报我校家庭困难学生数据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发放各类社会爱心助学金3100元。
8、制定20xx年春中心会议室座次表。
9、杂志《暑假去远方》编辑进行中。
10、电视台节目《新生佳佳的一天》拍摄进行中。
二、10月份工作计划
1、完成杂志《暑假去远方》的编辑工作。
2、完成电视台节目《新生佳佳的一天》拍摄和编辑。
3、筹拍并完成电视台节目《暑假去远方特别报道》。
4、召开通讯员QQ群会议,鼓励各年级各组通讯员积极撰稿。
5、启动教育专著的编写工作。
6、完成各项办公室常规工作。
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20xx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将要到来。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克服缺点,改进方法;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加强管理,改进服务;大胆探索综合办公室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促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现将20x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加强沟通,抓好宣传工作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政文外滩物业公司服务项目和服务范围,清楚我们的服务承诺、服务热线及服务投诉渠道,20xx年综合办公室着手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为公司进入市场化经营提供良好的宣传条件。
二、加大制度监督执行力度
xx年综合办公室将根据公司工作实际需要,制定相应制度执行情况反馈表,并时时跟踪,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公司工作实际的需要。
三、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使之更有序进行
20xx年公司试行绩效考核以来,截止目前,取得一定成效,也从中得到一定的经验积累。但在具体操作中,还有许多地方急需完善。20xx年,综合办公室将此目标列为本年度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其目的就是通过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达到绩效考核应有效果,实现绩效考核的根本目的。绩效考核工作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处罚未完成工作指标和不尽职尽责的员工,而是有效激励员工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和工作品质,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持续不断地提高组织工作效率,培养员工工作的计划性和责任心,及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加以调整改善,从而推进企业的发展。20xx年,综合办公室在20xx年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着手进行公司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并持之以恒地贯彻和运行。
四、完善培训、福利机制
企业的`竞争,最终归于人才的竞争。目前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的综合素质普遍有待提高,xx年综合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从真正意义上为员工带来帮助。
同时,20xx年7月份开始的全体员工大体检活动,在广大员工中得到了认可,增加了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及肯定。xx年综合办公室将希望继续为员工能争取到此类的福利活动。
五、完善xx年各类物品的采购招标工作
走向市场,了解市场行情做好采价准备,对所有采购物品要严把质量关,设备、工具类一定要做好售后维修保养,积极听取相关专业人士对所购物品及采购工作所提出的良好建议意见。
以上总结计划妥否,请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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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活动办公室自开设以来,在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其他科室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xx年工作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为了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促进工作再上台阶。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首先从思想上认识
充分认识综合活动办公室的工作任务,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综合活动担负着每期学生的开营仪式,闭营仪式,晚间所有集体活动。从提前沟通到流程设计再到人员分工,工作也是千头万绪,这就要求具备较高的提前沟通能力、较准确的预见性,工作中具有超前性和全面性。不论是开营和闭营,还是晚间的电影晚会,才艺展示还是篝火晚会,都要在管理、服务、协调方面统筹兼顾,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活动的正常开展,因此需要综合活动办公室的精心准备设计流程和人员安排。
二、在工作中全力以赴
综合活动是每期学生非常重要的大型综合活动,目前为止已经正式运行了14期,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的效果,每一期都是主动提前沟通,联系对接参训学校,在来基地之前就让参训学校了解我们的大体流程,准备好发言稿,尤其让他们学校准备才艺大课堂的服装道具等,力争让孩子的特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在课堂上无法获取的知识和能力,得到更多的快乐和喜悦。
三、活动后及时总结反思
尽管每次活动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开营仪式上条幅用不了多久就显得不是那么美观协调,针对这种情况,考虑能不能换电子显示屏?
1、综合活动办公室工作较琐碎,工作上常常事无巨细,每项工作主观上都希望能完成得最好,但由于能力有限,不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到尽善尽美
2、对参训学校提前沟通方面有些工作不够深入,从而服务方面做的不够好。
3、对发言稿这方面参训学校留下电子稿不是太多
4、晚间活动电影节目的筛选还不够,等等。以上这些也是以后在活动中需要改善需要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今后努力方向
新的一年,新的气象,我们对综合活动的要求也要再上一个档次,20xx年计划:
1、沟通,做好学校对接工作。
2、完善考核办法,推进精细化管理,
3、统筹安排人员分工
4、增强自己服务意识,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创造性的工作,
今后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丰富资源,为学生提供展示特长与风采的平台,拓宽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自信心,力争将综合活动变为基地实践活动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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