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21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普及,合同的使用愈加广泛,既能保障双方权益,也具约束力。那么,大家知道如何撰写合法的合同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定金返还合同的管辖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一起了解。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转让方(甲方):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小区_______栋_______室店铺及营业执照、烟草证、食品证转让给乙方所有,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二、转让后所有商品和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它所有设备产权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可进行出租、转让或自行处理。
三、转让费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支付转让费拾万元,上述费用已包括所有的商品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与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以及该店铺的相关手续,乙方接管前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管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铺(__层)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月租为________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
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由乙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茶叶或茶具,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职责。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县高店乡对面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续签订租赁合同。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6000元人民币。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10000元。(交付定金后如甲方反悔慨不退还定金,)甲方在合同签订____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39000元,(大写:叁万玖仟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保证该房屋在租赁期内有合法使用权和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立合同单位 供方:上海某柴油机厂
需方:济南某汽车厂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及交货日期。
(二)产品质量标准:按部颁质量标准。
(三)产品原材料来源:由供方解决。
(四)产品验收方法:由需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五)产品包装要求:用木箱包装。
(六)交(提)货方法、地点及运费:由供方用火车托运到需方所在地,运费由需方负责。
(七)货款结算方法:每批货到全后十日内付款,通过工商银行办理托收。
(八)经济责任:按《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执行。如供方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费用;因产品数量短少,不符合合同规定,供方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5%的罚金;因包装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因交货日期不符合合同规定,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每延期一天,按延交货款总值0. 03%由供方偿付需方延期交货罚金。如需方中途退货,由需方偿付供方退货总值5%的罚金;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罚金。
(九)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和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确有需要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具修订或撤销合同的协议书。并报合同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送供、需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一份,鉴证机关、工商银行各一份。
供方:上海某柴油机厂 负责人:(盖章)需方:济南某汽车厂
代表人:电话:负责人:(盖章)
图文传真(FAX):代表人:电话:
开户银行: 图文传真(FAX):
账号: 开户银行二账号:
地址: 地址:
鉴证机关: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立合同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光明园艺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双方更好的发展,保证各种水果供应,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水蜜桃8000,鸭梨10000及红富士苹果15000。
二、甲方要求乙方每种水果在八成熟采摘后,一星期内分三批交货,乙方负责以柳筐包装并及时运到甲方地点,包装筐费和运输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各类类水果的价格视质量好坏,按国家规定当地收购牌价折算,甲方在每批水果交货当日通过银行托付给乙方。
四、如遇突发自然灾害不能如数交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互相协商修订合同。
五、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甲方拒绝收货,应处以拒收部分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交货量不足,应处以不足部分价款3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的上级单位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现就乐分商城五金建材的.采购及供货事宜,经充分协商,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本次合同乙方能够承担甲方在产品出厂前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或包装的风险和签订合同期与产品供应期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乐分商城安装竣工完毕,多余材料由甲方退回乙方,按照实际用料结算,其单价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叁万陆仟柒佰伍拾玖元整(¥36759.00元)(总货款为39105.00元,乙方让利总货款的6%)见附件签字签收。合同价为不包含税金外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乙方须提供甲方竣工验收所用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合同供应五金建材规格、价格明细
详见本合同签字签收附件,其规格、数量可能因现场实际安装情况有小幅调整。
四、支付、结算方式:
1、甲方无预付定金。2、乐分商城水电安装完毕根据实际安装签字签收用料结清。
第2页
五、质量标准:执行以下国家标准中合格标准。
GB/T12666.1-20——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GB/T2951.12-20——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3048-20——电线线缆电性能实验方法
GB/T7594-1987电线电缆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
GB50168-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7-2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12706.1-20——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50411—2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303-2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按规定经济宁相关部门复检合格,每种规格型号建材按照要求包装,每盘电缆中间均不能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得大于0.5%。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交货时间及方式: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及地点
七、其他约定:
1.乙方除提供货物外,还应随货物向采购方提供交付货物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2.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户名: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卖方: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_平方米,面积_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日内交付余款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双方协商暂时无需过户,如有过户时甲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丙方(居间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出售房屋给乙方而收取定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情况概述
1、交易房屋坐落于北京市产权证明文 平方米,, 产权人:
2、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权属无瑕疵;无查封、异议登记、私搭乱建、债务纠纷等限制房 屋过户之情形。如出售的房屋有抵押,则抵押权人同意出售,符合上市交易条件。
3、交易房屋的性质以下第 种
(1)商品房;(2)已购公有住房(包括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 经济适用住房;(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5)其他房屋。
4、交易房屋的抵押情况为以下第种: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 :
第二条 房屋交易
1、乙方经现场勘验甲方上述房屋后,对甲方出售的该套房产的权属状况、设备、装修等情 况进行了解,确认以人民币(大写) 此价款□包含/□不包含依国家规定应当由甲方承担的税费。
2、甲乙双方同意,本次房屋买卖涉及的税费由方承担。
3、乙方的'房款支付方式为以下第 种:
(1)全款;
(2)贷款:乙方贷款方式为□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且乙方首付款不低 于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条 定金金额及支付
乙方应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定金: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自行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甲方收 取定金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附后)。
2、甲乙丙三方应于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定金托管协议,乙方应当同时以资金托管的方式 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托管定金将按照本协议 及托管协议的约定进行划转或退回,无需令行征得甲乙任何一方的同意。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将本条所述全部定金存入丙方制定的资金托管账户,即为乙方已经实际完成定金支付义务。
(2)丙方应当在乙方完成定金支付后一个工作日内协助或代甲方核验房屋,如核验结果 与本协议第一条一致,托管定金将在核验结果出具后一个工作日内划转至甲方收款账 户;如核验结果与本协议第一条不一致或者符合托管协议退回条件的,托管定金将在结 果出具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回款账户。
第四条 签署买卖合同的约定
1、甲乙双方英语签署本协议后个工作日内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买卖
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如甲 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则甲方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2、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为本次交易提供居间服务,且应在签署《买卖合同》时由□甲方/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代理费人民币(大写)元整;本协议签 署后,甲乙双方私自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 和/或乙方支付本条约定的全部居间代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因本定金收付所引起的或与此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 可向房屋所载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3、甲乙双方达成的其他约定(交易所提示:如无需该等约定,请勾选“无”且无需填写相 关内容): 其他约定:□有/□无 ( 以下无正文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证件号: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签章): 住所: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附:定金收付收据(由甲方,即出售人)在收到定金时签署。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进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由丙方负责将甲方的物业出售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物业地址:
(二)物业面积:____平米____物业性质:____商品房
(三)房款(人民币大写)
(四)甲方在房屋交割前应将原有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全部结清,同时将户口迁出。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且无纠葛,如今后发生产权纠纷和其他为了事项,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负责处理善后工作。
(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付定金人民币____元给甲方。
(七)佣金分配:甲,乙双方分别付手续费(佣金)给丙方,即甲方手续费(佣金)____元,乙方手续费(佣金)____元。即签合同当日付____元人民币,交易当日再支付剩余____元整。
(七)违约责任
1、在签订协议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违约,否则赔偿____元整。
2、如乙方违约,____元定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违约,丙方不退回甲,乙双方的`手续费。
4、由于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本协议自行终止,所付的手续费及定金须无偿归还。
(八)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所需税款和其他有关费用,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发生地费用由____支付。
(九)付款方式:
(十)甲方提供给丙方的有关证件: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图章等。乙方提供给丙方的有关证件:身份及户口簿的复印件,图章等。
(十一)补充条例: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十三)上述以上条款,甲,乙,丙三方已经认真阅读并愿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____乙方:____丙方:
(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售房人(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房人(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居间方(广晟房产):松原市广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位于 市/县区,小区,号楼,单元室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交易价格为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元整(小写)。为了约束双方慎重履行合同义务采取定金形式的'法律程序。
一、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元整,表示甲乙双方进行房屋交易的诚意。
二、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字后证明完成的同时完成定金交接程序。
三、在乙方购买该房屋期间,甲方不得将该房屋进行抵押或卖给他人,并且保证该房屋的一切手续及售房人的手续证件真实有效,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在开发商处更名或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甲方无条件赔偿乙方所交定金的3倍金额支付给乙方,并支付总房款的1.5%做为给居间方的服务佣金。
四、居间方在此期间代表甲方,代收该房屋的购房定金,如因买卖双方的原因不能进行交易,具体解决方案同上一条。
五、双方约定于年月 日前补足首付款 元(小写),于 年 月 日前补足总房款,并约定时间办理更名或过户手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居间方:(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立协议人甲方:______________(卖方)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买方)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此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_____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_________。
三.双方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上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拆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的滞纳金。
六.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十.本契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出卖方: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部分停车场地买卖一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拥有合法权益的_________部分停车场地,上述停车场地出售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具体方位见合同附件。乙方购买上述停车场地仅能作长途汽车上下客、停放车辆,售卖车票之用。
第二条上述停车场地售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总售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即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月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交落实上述款项的银行资信证明及甲方认可之付款计划。
3.本合同
第三条第二项所称之付款计划基本内容为: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_____月内付总售价的_____%,_____年___月前付总售价的_________%,交付使用时会总售价的_________%。该计划一经乙方作出、甲方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甲方愿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指定之停车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自甲方将该停车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时起,乙方对该停车场地享有年使用权。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按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各自交纳自己应纳的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三条
第二项之约定履行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已交定金甲方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将停车场地转售他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如甲方反悔将停车场地售于乙方,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2.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所指之付款计划经甲方认可生效后,乙方如未能按计划付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付款计划里所规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必须按期将停车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愿按乙方已付款项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中国法律解决双方之争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及甲方收到乙方_________元定金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乙方所购口岸广场停车场地位置平面图。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卖方:甲,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乙的妻子)。电话:
乙,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系甲丈夫)电话:(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丙,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电话:(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有的四川省大竹县 镇建设路 花园 苑 、期工程(一楼) 号车库一间,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现甲方决定卖给乙方,乙方明确表示愿意购买。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车库的基本情况
1、室内地面为沙浆找平,室内墙面为搓沙,室外正立面为瓷砖贴面。
2、电动卷闸门已安装,费用已包含在价款中。
3、电已经接通,费用已包含在价款中。
二、甲乙双方约定车库总价款(包括定金在内),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小写RMB120000元)。买卖双方的税收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定金。在 年 月 日前甲方将车库的房屋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用以及用电户头过户到乙方户头上。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四、甲方必须保证所卖的'车库没有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和没有设定抵押、保证不被第三方追偿及其他影响买方的利益。如因产权纠纷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给买方,并且甲方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五、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并到大竹县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场人: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甲方(卖方):________
乙方(预购方):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定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双方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虚假资料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则该方必须要负法律责任。
一、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成交价格为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二、甲方确保产权清晰,房屋的所有权是其本人的合法所有,无权益纠纷。
三、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签订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如不按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作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不作违约处理。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房屋产权不清晰,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或有任何欺骗行为的,视为甲方违约。
2、如甲方没有任何不清晰、不合法产权问题,乙方不得随意改变主意,不购买其房屋,否则视为违约。
3、房屋有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乙方有权拒绝购买,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则视作违约,如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再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金额的'100%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的权利,乙方所付的定金视作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六、甲乙双方在此声明,均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已全部知晓所有条款所约定的内容,并自愿遵守及依照所有条款履行本协议。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和中介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人: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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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此房价为净价,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内保留设施设备清单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条: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续
第六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预订甲方房屋,即______,(以下简称该二手房)。
第二条该二手房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______元)。
第三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______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该二手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自乙方交纳定金后______天内,甲方与乙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第五条在本协议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甲方:______________(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转让的二手房位于____,(以下简称该二手房)。甲方已取得该二手房的二手房所有权证(编号:),该二手房建筑面积为:____,产权人: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
第二条该二手房产权现状为___,甲方对该二手房享有完全处分权。该二手房若存在租约,甲方须于二手房交付乙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乙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该二手房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元)。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元人民币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该二手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该二手房转让预订期为_____天,甲方应当在预订期内与乙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于_____年___月___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前,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第七条在本合同的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给乙方;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乙方领取。甲方逾期不予协助办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产权办理申请提出之日止按每日_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该二手房所附着的户口,甲方承诺在收到二手房转让总价之日起_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按每日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二手房交易产生税费共有: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契税;
(10)产权登记费;
(11)公证费;
(12)其他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外剩余房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乙方逾期付款的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一)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发端于罗马法上大法官的告示,后逐渐被大陆法系各国采用。所谓物的瑕疵担保,即担保标的物应具有通常的品质或特别保证的品质。出卖人交付的产品欠缺通常或特别保证的品质就违反了其承担的瑕疵担保义务,买受人有权行使减少价款、解除合同等请求权。
英美法系国家中没有一般的物的瑕疵担保的概念,但在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和美国《统一商法典》中都规定卖方应担保其出售的商品具有商销性和特定用途适合性的默示担保责任。买受人违反了其担保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亦未规定独立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理论和司法实践普遍认为大陆法系中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我国《合同法》上已被统合进了违约责任中。无论是大陆法系立法模式规定的瑕疵担保制度或是英美立法模式规定的违约责任制度,出卖人对标的物负有瑕疵担保义务及对物的瑕疵承担无过错责任已成为现代各国统一的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卖人违反了瑕疵担保义务,应构成违约,出卖人应当承担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如果因为瑕疵造成标的物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以及人身伤亡,出卖人还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文论述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即因出卖人违反其瑕疵担保义务,出售的产品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标准,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纠纷。
(二)瑕疵的概念
关于瑕疵的概念,近代各国立法普遍采用客观加主观标准的模式加以界定。标的物不符合其所应具备的通常性质及客观上应有的特征,或不符合当事人约定的品质,致灭失、减少其价值或效用时即具有瑕疵。《法国民法典》第1641条规定:瑕疵使物不适合物的用途或减少其效果达到如果买方知道的话不愿购买或减少价金才愿意购买的程度时,这样的瑕疵是有害于出售之物的使用的瑕疵。4[4]英美法中称物的瑕疵为“买卖标的物不具备该种物通常具备的价值、效用、或者契约预定的效果或出卖人保证的品质”。
我国现行法未对瑕疵概念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154条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的规定仍不确定的,适用本法第62条第1项的规定” 。第62条的规定为:“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的质量瑕疵有: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
从上述规定可见我国仍是采用客观加主观标准界定瑕疵。较其他国家规定不同的是,我国界定瑕疵时采用了先主观后客观的标准,即在确定卖方提供的产品是否存在质量瑕疵时,首先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约定不明时再以国家、行业标准确定;若无国家、行业标准,最后才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学理上按发现瑕疵的难易程度将瑕疵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表面瑕疵又称为外在瑕疵系指存在于物的表面,无需专门检验,从标的物外观或凭买受人生活经验即能发现的瑕疵。隐蔽瑕疵,又称内在瑕疵,系指存在于物的内部,需经使用或专门测试检验才能发现的瑕疵。按照物的价值、效用、品质分为价值瑕疵、效用瑕疵和品质瑕疵。 价值瑕疵是指出卖人的标的物存在灭失或减少其价值的瑕疵。这里的价值指物的交换价值,而不包括物的使用价值。效用瑕疵是指出卖人的标的物存在灭失或减少其效用的瑕疵。这种效用包括通常的效用和合同中约定的特殊效用。品质瑕疵是指出卖人的标的物存在灭失或减少其品质的瑕疵。
我国现行法中,产品瑕疵概念相关的还有一个产品缺陷的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我们可以将缺陷理解为比瑕疵更严重的一种质量问题,缺陷是指具有不合理危险,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为特征,属于法律禁止销售的产品范围。产品瑕疵仅限于价值、效用、功能等。对承担责任的方式也有区别,产品缺陷是以损害赔偿为主,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在诉讼中多为侵权之诉。产品瑕疵责任则仅限于物,不包括精神损害,在诉讼中多为违约之诉。
(三)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大陆法系中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能采取的救济方式主要是减少价款和解除合同,只有在标的物缺少出卖人所保证的品质,或出卖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时,买受人才能请求损害赔偿,因此,修补、替换、损害赔偿等方式不能适用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英美法中,出卖人对产品瑕疵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买受人可以寻求各种违约救济。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的经验,将出卖人交付有瑕疵标的物的情况规定为不适当履行,并且为买受人提供了广泛的补救措施。6[6]《合同法》第155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111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第97条规定,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因此,我国法律规定的产品质量瑕疵的违约救济手段包括:
1、违约金;
2、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
3、解除合同;
4、损害赔偿。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买卖合同是日常民商事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类经济合同,也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经济合同。签定书面合同以明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于减少纠纷、保障民商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们时常碰到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导致的合同纠纷。南京专业合同律师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总结了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的常见的几种原因。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就会各执一词,纠纷就此产生。
2、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应约定是送货还是提货,目的地在哪里,运费如何承担。因为这样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对案件的管辖会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也须明确。
3、违反诚信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讲诚信,就会产生纠纷。因此,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要考察对方的商业信誉。
4、 未考察主体资格或主体的偿债能力
A与B之间都是大公司,A公司下属有很多子公司C、D、E、F、G等二十几家。B为供方,A及其子公司为需方,为降低采购成本,子公司需要货物时均通过A公司集体统一向B公司采购,但每次具体签定合同时均由子公司与B签定合同,最终因货款未结清而产生纠纷。那么,B公司很显然不能向A公司直接主张权利,而只能向众多子公司主张权利。若向A公司主张权利,A公司抗辩其为各买卖合同中系代理人身份,案件会遭法院驳回。本案如能在每份合同中将A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一切问题迎刃而解,同时还可大大降低B公司的诉讼成本。
又如,张三是A、B两个公司的股东,两公司的日常经营均由张三负责,张三及业务员经常以A公司的名义向C公司进货(提货),提货单上的提货单位栏均写上A公司、提货人张三或某业务员。后来A公司经营不善逐渐歇业,但进货仍在继续。A公司进货后以B公司的名义销售给第三方,自然B公司与第三方结算货款。因此C公司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提货单只能起诉A公司催讨货款,结果可想而知。
5、违约责任问题
有的合同中对于违约条款只约定因一方违约由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而无具体违约事项和违约金数额,结果相当于未有约定。
违约责任的约定虽然不能穷尽所有事项,但应该将常见的容易发生的情形进行约定,如交货时间、质量、数量,货款的支付期限,等等,并应该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这样在纠纷发生后既可以更好地认定是否存在违约,也可以避免对损失难以举证的困难。
6、管辖约定
有的合同约定发生纠纷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或约定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样的约定等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一般明确,但合同履行地在现实中颇多争执。92年的民诉法意见19条对
合同履行地进行了解释,但被96年的法发28号司法解释予以否定,98年的法释3号又对前面的司法解释进行了解释。最终的意见是以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来确定管辖的法院为主要原则,这是遵从了民诉法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但是,又有例外,对于虽有履行地的约定但未实际履行合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的管辖。
因此,约定合同履行地对于确定管辖的法院尤为重要,同时约定履行地而不直接选择管辖的法院,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更能接受。
7、签名盖章
自然人签名要确保与其身份证件相符,最好注明身份证号码;法人盖章要确保是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名称与合同主体相符,不能是只能部门的印章。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即由民间组织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加以解决,这两种方式最省事、最简便易行。其次,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较之向法院起诉来讲,也利于案件的迅速解决和减少解决费用。当然通过诉讼解决虽然耗时长、费用高,但这却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最重要、最权威的途径。
一、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所以,应该更多地采用这种方法。
对于需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其一时又无力偿还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协商解决:
1)、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因产品积压或者因外债收不回来而暂时无力偿还的,那么可以待积压的产品推销出去后,或者外单位的欠款收回后偿还。如果因管理不善暂时亏损但尚未公告破产的企业,经过努力还可以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尽快扭转亏损的,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分批还款计划。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还可以使债务人积极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改变无力偿还债务的被动局面。
2)、实物抵债。如果债务人因产品严重积压没有资金偿还债务时,还可以经过双方协商采取以产品抵债的办法来解决。以产品抵债,既可以帮助债务人推销积压的产品,又能起到偿还债务的作用,将“死物”变“活物”,这对国家、对当事人双方都是有好处的。另外,以实物抵债也可以采取由债权人代理推销产品的办法,用实际推销的货款来抵偿欠款。
二、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仲裁期限。当事人一定要抓住时机,在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错过时机而丧失自己申请仲裁的权利。
2)、仲裁机关及管辖。根据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合同仲裁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合同仲裁委员会。案件管辖原则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因此,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仲裁效力。通过仲裁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如果调解不成,仲裁机关最后作出的仲裁裁决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法院则要强制执行。
三、诉讼解决
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企业通过诉讼来解决合同纠纷的也越来越多。
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对一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供担保等措施。根据这一制度,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有可能很快灭失或被隐藏、转移,使自己申请给付的诉讼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为判决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当然,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应有胜诉的把握,否则,如果将来败诉了,则要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3)、调解及判决。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后,首先要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认真执行,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如果法院调解不成,则要作出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对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超过了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当然,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不停止判决、裁定执行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定金返还合同管辖权 ▼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汽车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车交易引发纠纷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当事人因为未办理汽车登记过户手续而主张合同无效,有些因为未到汽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而主张无效。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受传统审判观念影响,法官在审理此类纠纷中,对同一类型的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些法院认定无效,有些法院则认定有效。因此,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应如何适用法律,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特征
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进行探讨,必须掌握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它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
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
6、买卖合同是要因合同;
7、买卖合同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否以《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作为认定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
《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行。”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旧机动车交易,销车方须向机动车交易中心出具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属于个人卖车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始购车发票、成交发票、
购置附加费凭证、车船使用税‘税讫’标志、养路费交纳凭证等。购车方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或有旧机动车经营权企业的交易凭证予以验证,车管部门凭此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据此,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法院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条规定到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汽车交易,因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有些法院则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
如案例:
原告小李于2002年11月20日与被告小冯达成汽车口头买卖协议,由小冯将其向王忠群处购买的琼C02xxx号小型拦板汽车出卖给小李,价款16500元。协议达成后,小冯将该车及该车的有关证件交给小李,小李于次日向小冯支付完购车款。双方对养路费的缴纳未进行约定,也未办理该车的转籍过户手续。尔后小李将该车开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规费征稽所以该车从2001年2月至今拖欠养路费为由扣押,并作出罚款的处罚。小李交纳6000元罚款和40元停车费后将该车领回,并找小冯协商退车未果,双方因此引起纠纷。小李以小冯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将该车退回小冯,小冯退还购车款165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6050元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小冯辩称,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口头协议后,小李已支付购车款和接受车辆及该车证件,买卖合同已成立,小李以其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小李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琼C02xxx号拦板小货车,虽然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但是双方未按国家关于旧汽车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纳税及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该车的`买卖是无效的。原告小李要求退车退款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1、原告小李与被告小冯的汽车买卖无效;
2、原告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将琼C02xxx号小型拦板货车退还给被告,同时被告也应退还原告购车款16500元;
3、原告用车受罚6000元及停车费40元,由原告自负。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小李与上诉人小冯口头达成的汽车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双方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是机动车买卖行为生效的必然条件,车辆登记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该车从交付给小李之日起所有权已转移给小李。原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错误,应予撤销。据此,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1、撤销琼海市人民法院(2003)琼海民一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
2、上诉人小李与小冯的汽车买卖合同有效;
3、小冯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6040元给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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